2008-01-07 16: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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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中国青年报)
近来,因为老百姓的“不端”言行触动某些当权者,出现了许多咄咄怪事,“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再加上“绥德事件”,果然是异彩纷呈。现在,又一位“人民公仆”闪亮登场,他就是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
张书记的做法与前者略有不同。前者对付的都是属下小民,而张书记对付的是新闻记者;前者在属地内就能够搞定问题,而张书记将威严延伸到首都北京;前者事发后还比较低调,个别还有悔改之意,而张书记则大义凛然,用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在2008年1月6日晚9时20分对记者说的话“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
张书记确实不同于一般书记,他一方面强调“立案与他无关”,另一方面又强调报道对他个人“有损失”(不算什么啦),但是更重要的是因为他本人而对西丰发展付出代价。
立案到底与张大书记有没有关系?从本案看,所谓诽谤罪的受害人是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如果此案与张大书记没有关系,此案就无法成立,当地公安机关进京抓人就属非法之举?除了公安机关,该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和宣传部部长还一起到《法人》杂志交涉此事,这么大的动静,他张书记如果不耍官僚主义,西丰如果没有处于无政府状态,起码也是得到张大书记认可和支持的吧?
张书记处理问题的手段还是有共性色彩的,那就是不恰当地利用了司法机关和公权力。在维护领导权威和名誉的旗帜下,当地的司法部门又一次冲锋在前,扮演了比较尴尬的角色,值得同情(同情他们的无奈),令人叹息(叹息司法难以独立)。
张书记的宽宏大量倒是有目共睹的。在他看来,可能派公案机关进京抓人已经很温柔很人道很和谐了,人们很想知道,如果不是张书记的宽宏大量,他以及当地司法机关还要采取什么更进一步的措施?
张书记是“一把手”,他很有大局意识,念念不忘把自己个人和西丰的发展联系起来。本来他(?)以及当地有关领导和机关的所作所为是为了维护一代贤达(那么大量的人堪称贤达了吧?)及西丰的声誉的,是希望维护西丰发展的大好局面的,如今这么一来,西丰果然一夜之间名盛九州,不知道西丰人民怎么感谢张书记们?不知道全国人民怎么评价张书记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