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城管部门是执法部门,执法部门顾名思义就是要依法纠正和处罚有关城管各种违反行为,作为城管执法部门理应忠实履行法律,理应严格遵守法律,可是城管执法部门在执行城管法过程中却在不断违反交通法规,城管执法车辆竟然是一辆没有通过安全年审车辆,一辆没有通过公安部门安全检验合格机动车,依据交通法规相关规定是不准上路的,可是这辆机动车竟然作为城管执法车公然上路执法,竟然该车辆出现129次违法记录,有网上说“最牛城管执法车”很能说明问题。
一个地方政府城管执法部门竟然如此不遵守交通法规,一个地方政府执法部门以自身违法行为却在履行着执法职责,这是一个现实玩笑,这样情况在我们社会现实中不是个例,这样的城管执法车事件不会是个例,相信不少地方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样执法特权车事件不是个案事件,依法治国最关健是治什么?这是最值得我们社会深思和反思的地方。
此事成为新闻媒体焦点,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态度值得反思,没有老老实实面对新闻媒体的责疑进行反思,似乎城管执法车交通违章行为是正常城管执法所不可避免造成的,这是一种什么样辩解?对城管执法车129次交通违法记录,假如能够公开出来,估计除了违章停车违法行为外,可能有不少涉及超速和超红灯交通违法记录,难道城管执法车还要超速和超红灯才能进行执法?这是很危险交通违法行为!
当地政府部门态度也值得进行剖析,据当地宣传部门负责人说,这个市委领导还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了一个协调会,要求谁的问题,谁领回去处理。还说,行政执法队员做的欠妥,不理智,不冷静,两名队员的话讲的不好听。还说,交警是“扒着门,跟在后面跑”,最后强调:当天会上就是这么定调的,对这样定调当地公安机关能有什么作为?
一个很清楚交警执法查交通违法遭遇妨碍公务事件,当地政府牵头协调会竟定了这样“调”,这根本就是颠倒事件本身是非黑白,根本没有一点依法行政和尊重法律的意识,悲哀!假如没有新闻媒介如此暴光,最后如何处理结果还难说?似乎没有看到对涉及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行为当事人有什么处罚,似乎也没有看到交警执法部门上级机关或领导出面有什么说法,或许,这是我没有注意看到有关新闻报道罢了,但愿如此。
现在我们社会常常倡导公开透明什么的,似乎公开透明了就能完全解决问题,现在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就此事件来说,据报道说这辆城管执法车曾经被曝光过,这样事件经新闻媒体曝光没有一个依法处理结果,仍然我行我素,为什么新闻媒介暴光后仍然没有一个结果?为什么非要引起新闻媒介关注成为焦点事件才能作出反应?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地方。
当地政府宣传部长一位负责人说,对城管执法车100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当地政府领导牵头协调公安部门可以消除交通违法记录,这有什么法律上依据?政府领导能干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行为?作为公安交警部门能这样随便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假如我们举一反三,这方面问题就见多不怪了,这样的情况在一个高度法治民主社会里是不可想象的,对我们国家来说,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仍然是一个很漫长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