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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时评】从西丰事件看人治现象

发表于 2008-01-09 21:39:11

【原创时评】从西丰事件看人治现象

一个县委书记就可调动警察赴京去抓一个记者。理由是什么诽谤罪。让我们从这件事上看看,能看到什么?
我们暂且不去理论,记者报导是不是属实,也不去理论是不是能构成诽谤。我们先说说就算是对一个县委书记构成了诽谤,是不是能不经起诉,不经对执辩论,不经法院终审判决就可动用警察抓人呢?
再换个位置思考一下,假设有一个县委书记,或比县委书记的官还小点的官,就算个某局局长吧,要是有个当官的造谣,造平民百姓的谣,在大会小会上造,在红头文件上造谣,百姓到公安局去报案,公安局会立案,还派人去抓人吗?
报导不实是不是真的一定就是诽谤?这太常识了,我不想在此赘述。这位记者是不是报导不实?百姓看了这们县委书记的作风,自然也能判断八九分。
以上现象,只用一句老话可以概括——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是民与官斗常常会遇到的事情。
当官的可污陷百姓,百姓确不能批评当官的,这不是又应了一句老话?只许哪个放火,不许哪个点灯。
不就是个县委书记吗?全国像这样的官成千上万,全国像这样批评当官的事也会天天成千上万。要是大家都同这位书记一样,那我们的公安还哪有精力管别的事?
现在多少的大案要案,都是依靠百姓揭发出来的,靠记者们报导出来的。要不黑窑的工人还在被人奴役,多少民工还拿不到工薪,说不定也没有希望工程……。一些贪官污吏还可能在逍遥法外,假药、假奶粉还会骗人,不光百姓们还会被蒙在鼓里,中央也可能被蒙在鼓里。记者是个特殊的职业,这个时代少不了记者。记者是人民的喉舌,是党中央的耳目。当百姓有了冤情,第一时间就想到记者,想到要让自己的事让上层知道。这其实是反应了老姓对上层的相信,对党中央的信任。记者也可算中央与百姓间传达信息的媒介或桥梁。
可是就有那么些人,害怕记者,甚至痛恨记者。这些害怕痛恨记者的会是些什么人,可想而知。他们哪是害怕记者,是害怕让中央知道了他们的丑事、坏事。怕让人民知道了真相。什么叫欲盖弥彰,我看这就是欲盖弥彰。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官员的素质。反应出个别官员心胸的狭窄和阴暗。
同时我们从这件事也看出,我们的司法机关,我们的司法程序还存在多少漏洞。我们的法律还没法摆脱人治的现象。
这个书记想调动公安,他就调动公安,那个书想调动武警,他就调动武警。保安用来征地,连消防车也可调来拆房子。这样下去还了得呀?人治危险呀!
既存在人治,就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不可能事事合理、合法。法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正义就难以伸张。
有时我们到下面去办件事,常可听到类似这样的话,“我这不是省城(或这不是北京),我这是某某县,我们有我们的规矩。”(他还算好没说自己不是中国。)还有这样的话,“你的事到了我们手里(有时连“们”字都省了),就要按我们的规矩办。”“你若……,(或不……)可能就会对你不利。”后面留你去想。聪明的人应当知道这话中有话,你想他办事准备上贡吧!有些哈儿,还当是一句平常话,你就等着吧,轻者只是拖着,也许是给你机会,等你明白。总有些脑子不转弯的白痴,当真傻等着,轻者让你白等一翻,有倒霉的等来个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人治就是腐败的根源。为什么对记者心要这狠,手这毒,就是不能让你干扰人治。不搞人治,当官有什么意思?
话说回来,好多事本不关记者的事,也不是新闻界管得了的事。百姓想让记者,想让媒体知道,无外是想让上面更大的官知道,最好是中央也知道。好让大官管小官,让能管官的人来管管这些不法的,或人民不满的官。虽说这反映了对上面的信任,这还是人治现象。没有上级官员的首肯,没人敢论一个官员的是非。戏中说的包公,只认理,只论法,不认人的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也是行不通的。
要是没了人治现象,只凭法,只凭理,我想那位书记也不一定为一个记者的话而动怒,因为若是真正的法治,就是你记者真的诽谤我又有何可怕的呢?真要办我也还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真是法治,我躲过你记者的报导,我也不一定逃过法律的追究与惩罚。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件事。我们国家从上到下层层设立了一些群众信访接等机构,历史上是没这个专门机构的,外国有没有我不知道。本来国家已经有公、检、法。哪儿都可报案或告状,还有纪委。为什么还要设这多的信访局(室)?显然也是人治带来的结果。
好多事光凭正常的法律途经行不通,逼得人非要找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可。有时明明可以行得通很好办的事,被个别领导人横插一杠,就变得复杂了,不得不去找上级。这样的事一多,不搞个专门机构当当,那领导没法在办公室得到安宁了。这不是人治现象自讨的麻烦。
人治带来的不光是不公正,也带来社会资源的大大浪费。还增加了不必要的百姓维权成本。
为什么会有法不依?为什么有禁不止,都是人治现象惹的祸。现在下面的干部,特别是些办事员,好多人不敢直接主动去办事。他要看准领导脸色,他要摸领导心理。顶头上司说一,下面不敢说二。连给百姓传个话都不敢传多,要看着脸色,时可而止,搞不好,你就是同落后群众为伍。莫说百姓的话,就是出门开个会,回来要给领导汇报,都要看领高不高兴,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搞不好……。
我不想说了,我怕被人对号与座,说我在说他。搞不好又多了个诽谤者。
最后还说个题外话。诽谤一词,原非贬义,本来就是指给上面人提意见或建议。上古时候,就有诽谤木。这诽谤木,是专供百姓给当官的提意见的地方的标志。今日天安门前的表华,就是诽谤木。不知何年何月诽谤成了罪名。也许是自古以来当官的都不喜人家提意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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