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火灾遇难中国公民因何让国人眼红?
韩联社13日报道称,在韩国利川冷冻仓库火灾发生第6天的12日下午,遇难者家属代表团和“KOREA冷冻”方面就索赔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人均2.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6.7万)赔偿,其中包括抚恤金(5千万韩元)和产业灾难保险金。(2008年01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人均赔偿金额近200万人民币”,这条消息一挂到网上立刻引起了轰动。“国人在国内真不值钱啊!”、“ 原来出国以后命也值钱了不少!在国内一个人能赔你20万已经是天价了”、“ 死也要死到国外,国内死个人5-20万就搞定,国外接近200万啊,哎,能出国就出国吧”……。网友们的留言充分反映了这近200万人民币引起的震撼是何等的激烈了。
生命是可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可在196.7万赔偿金面前,许多人忽略了客死他乡的12条鲜活的中国公民生命,淡忘了因韩国利川冷冻仓库火灾而破碎的家庭。为何呢?确实值得思考。
这些“眼红”的网友是不珍惜生命吗?是没有同情心吗?我认为都不是。回顾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发生的那些矿难,赔偿金额是多少?最高也就是区区20万元。他们眼红的背后其实是对我们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的一种质问,同时更体现了一种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在他们眼红的背后我似乎听到了这样一种声音:“同是中国公民的生命,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屡屡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大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心存侥幸、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生产的安全根基不牢固,隐患自然无法消除,事故就不可避免。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赔偿标准低,不足以震慑那些蔑视生命的黑心老板。在低赔偿标准下,业主们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心态:买棺材比买药便宜的多。这其实是一种漠视矿工生命的态度,这种态度将直接影响经营者对安全的认识程度,他们会心存侥幸,不愿主动增加安全投入。
中国公民国内国外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带给我们更多的应该是思考和反思。我们一些政策制定者不是经常说与国际惯例接轨吗?真心希望尊重生命,在事故死亡赔偿方面也接上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