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杀手: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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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5 01:30:48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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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流行歌坛不缺歌手歌曲缺什么?

 

——音乐颁奖应当设立“最佳歌曲创意”奖

 

文/鸿水

 

 

因为我曾经是音乐青年,也曾有音乐梦想,在音乐学院搞词曲创作、学声乐没少花钱,而且花了钱还不一定怎么样,后来进入媒体工作以后我就完全放弃了所有的音乐梦想。所以我现在特别理解和支持一些歌坛新人的推广与发展。做歌手推广难,做新歌手的推广更难。因为现在整个社会都很浮躁,真正关注歌曲本身的人不多,大家都关心娱乐八卦,使得音乐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八卦圈”。

 

13日晚上,我应邀参加了“中国音乐流行榜”的发布会,和著名评论人谭飞、曾子航、司马平邦等人闲聊,也和主办方的音乐制片人谈到了关于音乐的话题。其实,中国流行乐坛并不缺少歌手,更不缺少歌曲,那缺的是什么呢?创意!这也是我最为感慨的,也是最强烈建议的:除了给最佳作词、最佳作曲、最佳歌手、最佳编曲等奖项的设立以外,是不是也应当设立一个“最佳歌曲创意奖”呢?!我认为,设立这个奖项的目的就是鼓励相关人士,无论是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只要是对歌曲的成功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创意,并在歌曲或者MV等等中得到运用、彰显的,就值得嘉奖、鼓励,从而为歌手的歌曲、专辑等增添一抹亮丽。

 

比如,在王宝强《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的单曲封面上,除了词曲等人的署名以外,还有“出品人:王中磊”、“总监制:袁春”、“歌曲创意:陈小龙”等一串名字,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歌曲创意:陈小龙”的署名。在此之前的很多专辑、单曲的封面上,我并没有看到如此署名。我觉得,华谊音乐在这方面应当是做了一个突破,或者叫尝试。

 

 

歌曲创意,对于一首歌的成败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以前肯定也有各种各样的歌曲创意融入到歌曲之中,只是“歌曲创意”这个组合词汇并没有被拎出来,而这一次,华谊音乐在王宝强的这首歌上打出“歌曲创意:陈小龙”的署名,在歌迷看来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这个行业来说,是有促进作用的。如果各大音乐颁奖里都设置“最佳歌曲创意奖”,势必对于歌坛有更强劲的推动作用。也就是说,只有大家重视了某些细节,才会有人把这些细节做到完美,各种细节融合到一起,才能真正做出属于华语流行乐坛的原创歌曲!如果是那样,我觉得从陈小龙开始,流行乐坛就会出现一批新的、专注于歌曲创意的人才,而陈小龙也会成为“流行乐坛第一创意人”。我们知道,《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是歌手龙梅子首唱的,这首歌的“歌曲创意”就是陈小龙,包括她的专辑《下辈子做你的女人》,特别是在这首同名主打歌里,陈小龙的“歌曲创意”没少下功夫。

 

我曾经在评论中指出:某歌手刚推出新专辑,其主打歌MV与国外著名乐队的MV有着惊人的相似,被细心的人士指为“创意抄袭”。该MV的导演说这是一种借鉴。其实,说得好听点那叫“借鉴”,说得不好听点那就叫“抄袭”,就叫“创意抄袭”。每一个歌手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个体,刻意的模仿和抄袭将泯灭歌手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体现。所谓的“借鉴”做法不但是不严谨的,而且还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流行歌坛的浮躁。推而广之,不仅仅是MV创意存在“借鉴”、抄袭,大量的歌手、歌曲都存在这样那样“借鉴”、抄袭。如果给这种现象总结出一个罪名来,那就是鲁迅先生曾批判的“拿来主义”。或许是有些人太习惯于“拿来主义”了,以至于我们的流行歌手简直都成了外国歌手的超级模仿者。很多歌手先是模仿欧美,后又模仿日韩,一会儿R&B,一会儿HIP—HOP,这种彻头彻尾的模仿,只能使大陆流行乐坛在低谷徘徊、徘徊再徘徊,而不可能为繁荣流行歌坛做出什么贡献。

 

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歌曲创意”来得更猛烈些吧,让“歌曲创意”人才也来得更多一些吧。只有这样,歌迷的视听神经才会少受些折磨,而流行乐坛才会更具原创精神和原创特质!这一点,华语乐坛太匮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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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

鸿水:曾任多份报纸与杂志主编;《娱乐快报》执行主编;职业影视音乐评论人,文化及时政专栏作家。电影、电视节目、明星及商业品牌策划推广人。已在报纸杂志发表作品300余万字。先后在报纸杂志开设“鸿言无忌”等5个专栏。超级女声外围推广人,专栏评论人;好男儿选手推广人;我型我秀赛区评委;绝对唱响名博评委;电视台以及其他网络节目嘉宾、评论员。工作通联:鸿水工作QQ:610685非工作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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