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里的乳名
在村落文化语境里,乳名和大名是有明显的社会分工的。传统形式的三字格大名由姓氏字、辈分字与个体字组成,在构成上它是人的村落社会地位(指在村落家族辈分网络中的位置)的标记,在使用上它也相应地是对一个资格完备的成年村民的称谓。对一个人称以大名,意味着对他有足够的社会生活知识和撑门立户能力的认可和尊重。而乳名在文字构成上都是随意的,俚俗的,没有社会地位标记的,在使用上它是对接受抚育的未成年人的称谓。这样乳名和大名就是一个人在他一生中两个阶段的名称,这种分工表现了他在两个阶段与家庭和村民的不同关系,也体现着别人对他的不同态度。因而乳名和大名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是与它的分工的不同相对应的,两种名称相对待而存在,是不宜用一种取代另一种的。可见乳名是一种有独特社会文化价值的命名和称谓习俗。这里我们以河北省景县黄庄的乳名称谓现象为例,看看村落中有哪些乳名,人们为什么起乳名,以及这些乳名怎么使用。
传统时期的黄庄,几乎每个村民都有一个俚俗甚至“不雅”的小名。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仍然如此。小名的命名角度很多,归结起来,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现有黄庄村民的小名有如下几种:A.以低贱畜类为名的,如小猪、猪剩、小狗、狗剩、老狗。B.以坚固的物事为名的,如铁柱、铁蛋、铁成、铁峰、金生、钢生、石成。C.改从“张”姓的,如张锁、张立、张狗、张生、张良、张燕、张旺。D.据排行或性别起名的,如小二、小三、大丫、王小。也有男子起女性名的,如“王丫”。村中现有人口中叫“王丫”的共三人,其中一男二女。E、表示希望、理想等抽象意义的,如红旺、来兴、小福、小荣、长勤、建华、顺立;有生了女孩希望再生男孩的,就起名换弟、招弟、会来、会生等。F、带辈分字的,第一字表明孩子在族中的辈分,即与本族中同辈的人用同一辈分字取名,第二字寄托希望、理想等义,如福刚、福明,文权、文岭,志岗、志芳。这些小名在成年后加上姓氏就是大名。还有其它起小名的角度,如以自然景物为名的:月明、月亮、红葵、秀亭、春光、小霞等;以形体特征命名的:小胖、老胖、过掌、小黑等;也有表示纪念意义的,如纪念老来得子的“老得子”等。这些小名由于叫得随意、亲昵,语音上都是儿化的,如“小猪”叫成“小猪儿”,“张旺”叫成“张旺儿”。传统上小名一直叫到成年,成年特别是结婚生子之后一般改称大名,只有亲近的长辈才继续以小名称之。过去大名一般是在七岁上学时才取的,虽然老师要求大家上学后即以大名相称,但孩子们只在课堂上偶尔用大名,课外仍以小名相称。郑重的大名称呼本不属于亲密无间、喜玩爱闹的孩子们的世界。
乳名体现着父母及其他亲族长辈以至全体村民对幼儿养育教育的关系和爱护亲昵的感情。由于幼儿处于这样一种依赖于他人的状况,他不能也不需要在家族组织体系中占据一个独立的位置,所以他所得到的称谓也无需体现出他作为家族成员的角色含义,于是他在幼时的名称就不带父系血缘和辈分的标志,而是一个随亲长的喜好而从其它角度命名的很随意的名字。这个名字在语言形式上也就切合它的社会功能,通常是称说便利的,适于表达亲昵喜爱情态的,而且往往被超现实地赋予保佑幼儿成长的魔力,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便利原则、亲昵原则和保佑原则。它们是起小名习俗在传统社会中得以形成和长期传承的主要原因。
首先,小名作为对幼儿的称谓有很大的便利性。由于它不是正式名称,故用词随意,得来容易。而令人满意的大名却是不易得的。出于对大名的重视,必要使它用词合礼、吉利,又要文雅、好听,一时想不出,就将此事搁置下来,反正幼儿暂无用大名的需要,于是就随便取个小名来称呼他,“小二”“王丫”“黄小”“小胖”皆无不可。小名的便利性还在于它用词的口语化和双音节,它所用的字俚俗浅白,又合乎汉语构词双音化的习惯,称呼时顺口,不像大名那样用字文雅郑重,往往有不生活化的字眼,而且大名又是三字格,称呼时总有些拗口费力。这样在幼儿名称不需要以更复杂的称说费力的形式来满足特定社会需要时,语言的经济原则就发挥了主导作用,促使人们以简易的符号称呼幼儿。所以在八十年代以后,黄庄的村民在不给婴幼儿另起小名的同时,用婴幼儿大名中的后两字来称呼他,以部分地起到小名的作用,这可以看作小名合乎语言经济原则的一个佐证。
其次,小名具有适于长辈表达亲昵之情的功能。起小名不仅是为了称说便利,而且是为了表达长辈对幼儿的亲昵之情。小名的便利性是和亲昵性紧密关联的。它的用字生活化和易于称说的特点,正适合长辈对幼儿表示喜爱的情态。小名的这种亲昵色彩既体现了长辈作为抚育者对幼儿的呵护和喜爱,也体现了他作为管教者对幼儿的尊严和权威。如果是那种三字格的表示出人的社会地位的大名,就不适合表述长辈对幼儿的这种感情和态度。
第三,乳名在村民意识中具有保佑功能。这是主要的一点。上述两点是乳名的现实性的社会功能,在传统观念里,它们只能是起小名习俗的部分成因,或者是现代思维方式的人为孩子起小名的重要原因。从这两点出发,不能解释古来小名为何偏爱“狗剩”“猪剩”“垃圾”“石头”这类丑名贱名,也不能解释黄庄的孩子小名为何大量改从张姓,以及其它令人看来稀奇古怪的命名方式。所以对起小名习俗的解释还要从另一个角度入手,这就是在民间信仰里小名的超现实的功能,即它能使孩子易养活的保佑原则。下面对这一点加以分析。
为了确定地了解村民在起小名时是否存有语言巫术意识,我在黄庄做了采访。那些做了奶奶的妇女们告诉我,小名带“张”是“押在张王爷的姓上”。张王爷就是灶王爷。此地传说灶王爷姓张,他的职能中有司寿命,保佑孩子一项。至于灶王爷身世的其它情况她们就说不上来了。据《酉阳杂俎·诺皋记》:“灶神姓张,名单,字子郭”。说他是个负情浪子,因羞见其妻而钻入灶中成为灶神。黄庄人的灶神姓张的说法应本于此。“押张王爷的姓”即寄名方法。人们说,小名叫“小猪”“小牛”“老狗”,是因为这些畜类低贱,容易养活,叫“狗剩”“猪剩”,取命大之意,好像孩子已死里逃生,以后不会出事了,不过那位叫“猪剩”的村民确有劫后余生的经历,他在不满周岁时躺在西屋炕上,娘去别的屋子忙活了,这时猪进了屋,跑到炕上,咬去他一个手指头,于是他就叫了“猪剩”;而铁柱、铁生、金生、钢生这类名字,是希望孩子能像铁、金、钢一样结实,不得病招灾;名字中带“链”“锁”的,是希望将孩子捆住、锁住,不被恶鬼带走,叫“立”的,是希望孩子能立住;男的叫“王丫”,则是由于“丫头”在村民心目中不那么“金贵”,比“小子”命贱,好养活。从这些解释来看,年纪大的一代村民是确有以小名而行语言巫术的意识的。而这种传统意识在四五十岁那一代的村民那里已经淡薄以至消失了。我注意到,七十年代出生的幼儿没有起丑名贱名的,只有两个带“张”字的小名;八十年代则连带“张”字的小名也没有出现,只出现了“全有”“满意”“满强”这类“好听”的小名。这批孩子的父母都是在建国后出生长大的。
黄庄村民关于取贱名可以避邪的说法与文献所载古人对贱名的解释是一致的。如宋人王 在《野客丛书》卷三十《小名犬子》条说:“父母欲其易于生养,故以狗名之……今人名字犹有此意,其理甚明。”另据宋人邢居实《拊掌录》及清人梁章钜《浪迹丛谈》卷六记载,欧阳修有儿名僧哥,人问他既素不重佛,何取此名,欧回答说:“人家小儿,要易长育,往往以贱物为小名,如狗、羊、马、牛之类,僧哥之名,亦此意耳。”《红楼梦》中则有富贵人家请出身贫贱者为孩子起名的情节。这就是第四十二回载王熙凤请刘姥姥为其女儿起名,王熙凤对刘姥姥说:“你就给他起个名字……你们是庄稼人,不怕你恼,到底贫苦些,你贫苦人起个名字,只怕压得住她。”在富贵人家看来,贫贱人所起名字就是贱名,就能避邪祛病。
现代的类似记载也不少见,如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万金县志》记载今河北省张家口地区万金县的起乳名习俗:
小儿初生之命名法亦甚多,有于弥月后抱之出门,逢何物即以何物名之,如花牛、狗儿、马驹等;又因子缺,恐不能大,盗他家小儿之名者,其法于中秋夜,接墙或隔户高声猛呼邻家或街坊某小儿之名,内如应之,即返,以其名名己之儿;又有故意名讨厌之名,以望其成者,如狗不吃、狗嫌臭、不待见等;又有生男命女名者,如几丫头等类是也。此外,尚有以家长或高曾祖父母之岁数命名者,如六十三、七十二、八十一等是也。
这段记载明确指出了取小名之俗是为避邪、且避邪之命名角度不只是取贱名,还有盗他家小儿之名、以长寿家长岁数命名等。
江绍原先生曾广泛搜集关于命名习俗的资料,他在《中国礼俗迷信》中所介绍的民间取名避邪法有如下几种:(1)为小儿取牲畜名、物名,或男取女名,以求易养活;(2)取“锁”“拴”类的名字,谓将小儿锁着、拴着使之不能去。(3)取名“招弟”“辞妹”“假小”以求下一胎生子。(4)请路人命名;(5)行“卖名”法或认干亲法,将孩子假卖给人丁兴旺的人家,认人为义父母,请其命名,或认姓刘的为干爹,“刘”“留”谐音,取“留住”之吉,或将孩子假卖予神佛,请和尚代神命名。
可见以乳名避邪曾是各地普遍流行的习俗,以巫术意识和手法试图有益于孩子的“养活”确为起小名习俗产生和流行的重要成因。各种形式的乳名避邪巫术所经历的心理过程可用弗雷泽的交感巫术原理来解释。古人相信语言所表述的意思能够对事实产生影响,语言自身有一种魔力,能将它所表达的兑现为事实。这可以看作顺势巫术的思维方式。取名为“锁”“拴”,以为靠经常念诵这已成为名称的字眼,就能生出一种灵力,真的能将孩子留住,不致夭折;取名为“牛儿”“小猪”,以为孩子就真的像牛、猪这类低贱而易养活的畜类一样,吃粗劣的食物、不必怎样精心看护他也能养大;取名为“铁”“钢”“金”,以为能令幼儿身体如这些金属一样结实不生病;让孩子姓了张,就如成了张王爷的孩子一般,邪病恶鬼就会惧了这“张”字不敢来犯,等等。同时,这种效力在人的想像中能够达成还跟对名字的崇拜有关。弗雷泽在分析名字禁忌时说:“未开化的民族对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区分,常以为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人或物之间不仅是人的思想概念上的联系,而且是实在的物质的联系,从而巫术容易通过名字,犹如通过头发指甲及人身其他任何部分一样,来为害于人。”(《金枝》364页)即古人认为名字与人自身有实体性联系,或者认为名字是灵魂的寄托物,通过对名字施加外力,就能影响到人自身的状况。把幼儿名字取为贱名,或带“锁”“拴”“铁”“钢”,或姓“张王爷”的姓,时常念诵,这种针对名字的吉巫术之所以能够影响孩子自身,就在于古人认为名字与人本身有实质性的联系。而“盗他家小儿之名”来为自家孩子起名,是由于命名者认为名字是灵魂的寄托物,既然这乳名不是自家儿女的真名,那么鬼来勾魂时勾走的就是别家的孩子了,从这个角度看,乳名在传统信仰中能起到保护幼儿的作用,不仅依靠顺势巫术的思维方式,也有接触巫术思维方式的配合。
如果说乳名作为幼儿生命脆弱期的暂用名,因而人们认为它不算真名的话,那么起乳名可看作一种藏名的方式。这样不仅带有明显巫术性字眼或以巫术方式起的乳名有避邪作用,而且所有的乳名都有以藏名方式而具避邪佑儿之效。只不过这种藏名的作用在习俗长期流传中已被人们所忽略了,便在乳名用字或命名方式上再加上各种更积极的措施。弗雷泽在《金枝》中指出古代埃及人即有用小名而藏大名的习俗:“每一个埃及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为真名,一为好名,或一为大名,一为小名;好名或小名是为大家知道的,真名或大名则小心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古埃及人的做法可以作为从藏名角度解释起小名习俗的理论上的佐证。
以上分别从现实角度和超现实角度分析了取乳名习俗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成因。在传统时期,物质生活水平低,医疗水平差,加之迷信思想盛行,起乳名的超现实因素占据突出的位置。在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都有了根本改善,幼儿的夭折率已极低,人们已不再过多地忧惧婴儿难以养活了,所以在命名上的超现实信仰就淡化以至消失,而乳名的现实性功能就占了主导位置(假如将本自大名的叠音等形式的称呼法也算做乳名)。
不管出于何种社会的或文化的因素,乳名都是适于人的幼年期的一种称谓形式。与幼儿期接受养育的特点相应,乳名也带有只适于幼儿期使用的用字和风格上的特点,当人成年时,这种随意性很强的乳名便显示出不适宜于成人社交圈的特点。特别是在村落这种人际关系亲密的社区里,乳名与大名称谓的区分和变换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传统村落里,村民之间密切的互助往来使幼儿的抚育不完全是他所属家庭的事,他的宗族、邻居以及一般村民也或多或少地有所分担,特别是在生活知识、生产本领和为人处事常识上,幼儿常从家庭之外的村民获得教益。村民不仅管教自家的孩子,也时常管教别家的孩子。同时,村民幼时的名称也不仅为自己家庭的长辈所用,也为全村所熟知。在全村人的意识里,人幼时的名称与幼年的个人特征是凝结在一起的。当人成年时,这种幼年的名称就与他的成熟的心态和能力等个人状况不相适宜,如果继续沿用旧称,感觉上好像这人还没长大,被称呼者就感到没有得到作为成年人应得的尊重。所以在成年时用另一个郑重的名称来替换乳名就成为一种现实的需要。如此,村民由乳名称谓改为大名称谓,实在有一种成年礼的意义。从小在一起长大的伙伴们,尽管在二十来年里亲密无间地打闹,做伴上学,互称小名已成惯习,但在成婚生子之后,都摆出老成的样子,相互郑重其事地改称大名,不管这大名叫起来是多么拗口。因为他们意识到称哪种名字可不是随意为之的事。同时,那些沿用小名的大名就有一种缺陷:它不能给称谓对象以成年意识上的提示,比如小名叫“福元”的,大名叫“王福元”,在他成为孩子的父亲后,由于他没有另起一个大名,村民们仍然会称他为“福元”,他在姓名称谓方面就得不到其他人享受到的作为成人的礼遇。按理人们可以称他为“王福元”以示尊重其成人资格,但因大名与小名差别太小,人们感觉改称的意义不大,也太难改过来,所以也就很少人改称他的三字大名。
对黄庄存在由乳名改大名的称谓礼仪的事实,我还可以用自己的经历和体验做进一步的证明。由于我十五岁即离家求学,在城市生活了十几年后回乡探亲时,开始并不明白有此改称呼的习俗。儿时的伙伴皆称我以大名,我有一种生疏感,希望他们继续称我的小名,以便找回些童年在一起玩耍的亲切感,于是我主动称他们的小名,这样做还由于我忘了许多伙伴的大名而只熟知其小名,他们却不明确答应我对他们的称呼,而只是向我笑一笑,当时我对这笑感到莫明其妙,后来方知这是表示对我不知家乡礼节的谅解。当我在一个老人面前用小名问起他的儿子(也是我小时的好朋友)时,他表现出对我用此称谓的明确的反感态度,此后再遇到他两次,他对我都很冷淡。我在请教其他村民之后方明白他认为我称呼其子小名,是对他和其子的无礼。
从童年到成年的转变实际上也是一种人格的变换。由乳名改为大名象征着人进入了成人阶段。乳名是保护幼儿的硬壳,也是他幼稚人格的标签,当他成年时,乳名对他失去了意义,因而产生了更换名称的需要。恩斯特·卡西尔在《语言与神话》中说:“神话意识非但不把人格看作是某种固定不变的东西,相反,它把人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视为一个新的人格,一个新的自我;而人格的这种变化首先就是在其名称经历的变化中表现出来”。他指出在一些地方人们认为特定名称是与特定的人及其特定人格相对应的,因而名称相同的人,人格也相同;当人的人格变化时,他要取新的名称标示其新的自我,所以男孩子在青春期来临后都会获得一个新的名称。在这个意义上,从乳名到大名的更换确有成年礼的意义,它表明一个人不再是受佑护和宠爱的孩子,而是一个有独立身份的社会成员了。《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这里的取字便是成年礼的一项内容。古人还认为人随着境遇等的改变而更换名称可以给人带来好运,避免灾祸。
进入八十年代,黄庄的起乳名习俗由于计划生育措施的有力实施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这时孩子一出生就要起了大名报上去,政府方面将每人的姓名输入电脑严格控制,不许以小名上报。既有大名,另起小名的动力就小了,有在大名之外另起小名的,也因已有大名而“叫不起来了”。但没有小名,称呼小儿有不便之处。一般以三字格大名的后两字作为小名来用,或将两字格大名的后一字叠音化或在前加以“小”字作为昵称。这样起小名的习俗在政府现代管理方式冲击之下趋于消弥。同时由于土地承包之后集体活动减少,且看电视取代了大部分游戏活动,孩子们之间的亲密程度比以前大为减小,这样在进入学堂之后,在老师的要求下,孩子们从七八岁开始即相互以大名相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