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凌晨,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发生暴力强拆残疾人房屋事件,本网给与了特别关注,近日,事件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强拆的责任人不但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反而正在四处迫害上访者。而当事人60多岁的老伴儿,由于当时被6个人强行抬到屋外,造成了本已骨折见好的胳臂再次受到严重的软组织损伤,膝关节由于拉伤导致关节炎加重,需要手术治疗,目前老人正在北京进行治疗。 事件链接:山东五莲县高泽镇残疾人遭遇暴力拆迁
“拆迁书记”为消除影响百般钻营 高泽镇暴力拆迁事件因被拆迁户举报,引起了媒体人士的高度关注,而暴力拆迁的始作俑者高泽镇党委书记郑娟更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有网友戏称她是“拆迁书记”“母老虎书记”。据了解,郑娟曾公开扬言:“出了事我顶着,最多把我撤职3个月,县里还会把我安排更好的职务!”对于发生的事件谁能解决呢?郑娟扬言:“属地管理!只有高泽镇党委能解决。任何人都处理不了我,我是县委认命的,代表县委县政府。” 近日,郑娟发现此次拆迁事件暴露并被众多网络媒体曝光后,不但不检讨自己的错误、对受害人赔礼道歉,反而多次派人并亲自前往北京钻营。郑娟辗转通过关系找到曝光事件的媒体人士,用出请客、送礼等等手段,意图撤掉网络上的曝光文章,消除影响。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郑娟请客、送礼的资金来自哪里,会不会是在用公款埋单? 最为可恶的是,为了达到消除影响的目的,在何茂廷的老家,郑娟通过多种渠道威胁何茂廷及其家人,即使是一些远亲也不放过,甚至来到北京威胁何茂廷在北京工作的亲属,说:“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表态,对残疾人拆迁没有任何补助,因为国家对残疾人没有特殊政策。继续上访没有你们家的好处。”“即使我被逼下台了,新上来的书记还是我的人,到时候你们也好过不了。”在此之前,郑娟还派人查何茂廷的帐,意图找到根本不存在的何茂廷偷税漏税的证据,怎奈何茂廷一直按章纳税,没有任何不良记录,郑娟只得罢手。 此外,针对媒体和网友强调的何茂廷的残疾人身份,郑娟公开表示:在拆迁上,残疾人国家政策不保护。
暴力拆迁何时休,弱势群体如何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而何茂廷此次的遭遇实为突然,五莲县高泽镇在没有履行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深夜私闯民宅强行暴力拆迁“视法如水”让人值得深思! 回想那一幕幕血与泪的教训,是何缘故让他们如此轻生?人只有在绝望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轻生的念头。是什么让他们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2003年8月22日江苏南京宣武区自焚事件; 2003年 9月15日安徽省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自焚事件; 2008年4月3日福建省泉州市发生自焚事件; 2008年6月5日,黑龙江省东宁县自焚事件; 2009年4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自焚事件; 2009年10月28日山东省胶州市自焚事件; 2009年12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自焚事件; 2010年1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自焚事件; 2010年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69岁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事件; 2010年3月27日江苏东海父子自焚事件; 2010年9月10日江西抚州市宜黄县自焚事件一死二伤; 2010年9月12日江西抚州自焚事件; 2011年4月22日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自焚事件;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拆迁也是及地方发展所需要可以理解,但是像这样野蛮的处事能力不仅伤害到了老百信心,更重要的是败坏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虽然国家没有在拆迁的相关政策中体现对残疾人的保护,但从道义的角度出发,难道残疾人不应该保护么?难道一定要在文字上体现出来么?难道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宣言不能诠释对残疾人的保护么?难道除了暴力强拆就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了吗? 不要忘记你的权利是人民所给!现在是法制时代,地方势力也是极少数人所为,是纸老虎!不为百姓做主,反而欺压百姓,用人民的鲜血染红自己顶子的贪官、恶官、不作为官只能被历史抛弃,郑娟这样的官、这样有名无实的党员有关部门不应该查处吗?用户名: 忍者无敌 2011-8-4 13:46:12 楼主们好,我也是何茂廷的女儿。(一) 自始至终我家支持政府工作,你可以去县里或是镇上取证,是你们没有按程序办事。商业酒店近1000平方,住房200多平方,再加上院子合计1880多平方,所有的项目没有达成协议。我们只是要求公平的处理此事,这叫讹诈吗?(二) 要明白郑娟的路是她自己走的,别人左右不了。(三) 楼主说“残疾人就不用遵纪守法了”,镇上带人夜里私闯民宅、强拆房屋。我们这是维权,难道也违法了吗?请相关部门核实!!(四) “搞歪门些道”怎么讲?我们维权,把实事说出来就是歪门些道,你们拿着钱到北京送人,这种做法就是正义的?(五) 不签协议,夜里强拆,就是你们做的不对!找谁也说不过去。 用户名: 公平比太阳光辉 2011-8-4 12:54:40 郑娟你要是抗不过去,因为何召霞当记者,因为他能左右你的前程,就多赔给他家钱,高泽人民坚决不答应!!!何茂廷是残疾人怎么了?残疾人就不用遵纪守法了?就可以搞歪门些道了?就可以搞讹诈了?为什么遵纪守法的支持公益事业的就要倒霉?他多赚了钱还建了新楼还要多要钱?何茂廷已经获赔偿298万元,他要是再多得一分,先跟西楼人民交待清楚!!!! 用户名: 我心向党 2011-8-4 9:40:32 在现在高官都人人自危的情况下,基层官员依然能有此行径,真是胆大哈,看来这个小小的乡镇书记不是无知无畏加愚昧就是有后台啊,吵到这么热烈,书记依然还是书记,估计后台根子挺硬。此帖将要大亮,不过也应该也快有人要介入了,再不介入恐怕……。 其实大家都明白,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利益还是权力,根本问题不在于老百姓怎么样,不在于老百姓的残疾证怎么来的,不在于老百姓怎么想办法发家致富,不在于老百姓怎么维护自身利益,这个应该由法律裁决,而不是因为某些人羡慕妒忌恨地仇富就可以了,一个残疾人能想门路致富本身就是对国家的贡献,这个不应该被攻击,人们也不该忍心去攻击。那些对弱势者及其家属进行人身攻击的估计要么是丧心病狂没有同情心,要么就是小利益集团的其中一份子。 其实“强拆”问题的根本在于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官员本该不可以做,做了还不思悔改,这才是最可怕的。官员和老百姓对立起来,时时处处飞扬跋扈,横霸四野,那才是违背了党的宗旨的行径,也是没把党放在眼里,装在心里。如此看来,这个强拆书记的素质确实不能让人恭维了。这样的人担此“大任”,失体面,失民心啊! 用户名: 说事拉理 2011-8-4 8:48:43 道听途说,该拆迁书记郑娟在家坐月子期间,升了副科,没多久又升为正科。这官是用什么手段当上的,升的也太快了。 用户名: nini 2011-8-4 8:42:07 谁是何召霞?长得俊吗? 用户名: 大海沙滩 2011-8-4 8:24:46 哇塞!300万呢!一大排商品房呀!地主吗? 用户名: 何老 2011-8-3 22:39:42 原来北京记者叫何朝霞!!!何朝霞是替自己的父母说话还是为大众百姓说话!!!你看看这条路吧下雨下雪怎么走?我是西楼人,实在看不惯你家的所作所为,大家伙为了共同致富,都愿意修路。就你牛呀!!!!!!!!!!!! 用户名: laoyang 2011-8-3 22:25:50 何茂廷闺女多着呢,超生游击队。。。据说有个闺女在北京当什么报的记者,牛呀。 用户名: 巅之紫禁 2011-8-3 20:58:13 答复: laoyang “并且在路的显要地段盖了一大排商品房”你提到的显要位置,既然你提出了,咱们同时也告诉读者。新房子就是盖在被强拆院子内东边剩余的仅有一点位置。你提到“用于安置”,那么请问什么叫安置房。现在盖的房子是我家自己花钱盖的,而安置房具体是怎么规定,请你从网上或书上认真了解一下。 用户名: 巅之紫禁 2011-8-3 20:38:43 (一)、楼上的“说赔了三百多万”,是三百多少万请给个具体数字。(二)你提到“不是因为有残疾而要照顾,而是要照顾才残疾的。”照你这么说只要得到照顾都可以成为残疾人了?(三)的确“是特权思想在做怪”,如果不是特权思想在做怪,sdwy为何零晨2点钟带上七十多口身穿迷彩服人员,把老人强行拉、抬出房屋,强行拆迁。虽然你们在周边二百米处公路上有放哨的,但是,夜里经过的货车,司机有视频提供。(四)“真服了这爷俩个了”我们家不止爷两个,所有村里的的老少你们都看不惯这种强盗做法。什么时候把老百姓的问题解决了,老百姓服你,服你们。(五)“拆迁应该平等”,你说的很对,拆迁就是平等的,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为何不按规定办,知法犯法? 用户名: sdwy 2011-8-3 18:08:14 这也是特权思想在做怪啊,非得自己比别人家赔得多才好受?赔了三百多万了,再拿自己是残疾人说事,真服了这爷俩个了。 用户名: sdwy 2011-8-3 18:04:34 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就该有特殊待遇吗?拆迁应该平等吧,你有毛病国家在该照顾的地方会照顾你的,不能你有毛病就成了大爷了吧。拆迁还要分残疾不残疾?俺也没听说过这个。这个记者有一套,看来,不是因为有残疾而要照顾,而是要照顾才残疾的。 用户名: 巅之紫禁 2011-8-3 13:28:55 我就是评论中提到的何朝霞。不签协议,夜里强拆。哪条法律规定的?! “欺男霸女,投机倒把,偷税漏税的事没少干啊”不知你是女同志还是男同志,如果你是男的同志,那就代表你被欺负过,如果你是女同志那就代表你被霸占过,如果真有此事,请报上真名来,我们向你道歉!关于你提到的偷税漏税的问题,如果你是税务执法部门,请你认真落实,是否存在此问题。不要拿陈年老事说事? 记者有什么好怕的,何况这期间从未以记者的身份和你谈话。看来你还是没有调查清楚,济南我从来没在那上过一天班,我的确是经常去,但那都是为了考试,专升本。这个问题,与拆迁有关系吗?你说的这个“高中没毕业”请你们去一中查实。同时你表达的也不清楚,“高中没毕业”是指就可以强拆我家的房子还是指什么? 还有,你提到我家人残疾人的问题,“是从公安局出来后变成了残疾人”,那么请你问问几年前知情人,好好的一个人进去后出怎么就成残疾人了呢?这里的问题我想你们更清楚。你提到宾馆是我们抢村里的地,那么,也请你出示证明。整个开发区搞建设,当年是什么情况开发的?文中用你的话理解“整个开发区的建设都是抢村里的地了?”西楼开发区所有建设项目手续齐全,都与村里签了租凭协议的。唯有一点不完善的就是房产证是集体所有。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出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办法还未出台,但是国家有规定,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办法没有出台之前,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办法处理。既然你提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闺女变记者”,那么请指证,是哪个部门给我推的磨,我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至于你让谁为你推磨了,你心里很清楚。要不带那么多钱来北京做什么?? 用户名: laoyang 2011-8-3 13:17:48 何茂廷得到补偿款300万元呀!并且在路的显要地段盖了一大排商品房呀!!用于安置!!! 用户名: 紫禁之巅 2011-8-3 9:13:31 何茂廷?西楼村那个粮食贩子?这些年欺男霸女,偷鸡倒把,偷税漏税的事没少干啊,不是被五莲县公安局拘留了吗?什么时候放出来又成了残疾人了?你那宾馆不是抢村里的地皮盖的吗?早该拆了,共产党不给拆,西楼村老少爷们也看着生气,也该给拆了。拆得好啊。你闺女何兆霞什么时候成记者了?不是高中没毕业在济南打工吗?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闺女变记者啊。 用户名: 悠悠青水 2011-8-3 8:30:43 最烦那些本身强悍、贪得无厌又假装可怜的钉子户,最烦钉子户拿吸引眼球的事情说事,最烦钉子户为了自己的目的编造事实,真正的弱势群体不是这样的,残疾人是弱势群体,请不要玷污残疾人这个称呼。一方面给别人起外号叫强拆书记,一方面自称自己为残疾人,好象全世界都对你不公平,都满足你的愿望才满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你有恃无恐?不达到自己的目的誓不罢休?太强悍了,这样的残疾人还能称之为人吗?请把残疾人的称呼还给真正需要它的残疾人。 用户名: lvyuanlicj 2011-8-3 8:25:57 山东日照非法暴力拆迁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我是李春江,系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奎山街道办事处松园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现就松园村霸占我家房屋事宜,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实事求是的控告,望各级领导予以关注。 2010年10月28号对于李春江来说是一个灰色的日子,就在今天的下午2点左右,村委书记兼村主任的路士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村委委员路日峰,路尧,路日生,潘桂英,还有很多社会闲散人员,冲进李春江家中,由村领导指挥把李春江,韩平芬,韩平凤三人一顿暴打,并拖至车上,车号为鲁LS1697,把不到三岁的孩子李佳丽由潘桂英强行夺走,把三人控制并挟持至离家3公里处的树林中,并有多人进行看押,并抢夺了韩平芬的手机,李春江韩平凤的手机被强行关机,失去对外联系。并限制了人身自由。直到6点20分左右才放回家,到家一看,哪里有家,只是一片废墟,建筑面积达500多平米的商店及货物和生活物品不知去向,建筑垃圾也已被拉走,四五百万的家产就这样被霸占了。6点25分报警于110,派出所到现场拍照并记录。8点多钟再多方打听下,才把孩子找回来,家没了只有到处找地方住。 10月29号,派出所到现场进行了取证,9点多钟,现场已被捡拾垃圾的捡拾了几遍,但还遗留证物有现金400多元,商品及生活用品一宗,李春江,韩平芬,韩平凤,李春海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等待立案调查。直到现在村里没有任何说法,派出所也没有立案。部分商品和生活用品至今被村委扣押。大部分被抢和损坏。我们的基本生存受到威胁,只能四处借住,非法拘禁,侵入住宅,抢劫,侵犯财产已构成犯罪,但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望领导及有关部门奔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彻查此事。对犯罪分子以严惩,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致 日照开发区奎山松园村李春江,韩平芬 电话13181173810 身份证号码371102197107251913 博客链接地址: http://blog.tianya.cn/blogger/blog_main.asp?BlogID=3795811 2011年8月2日 用户名: lvyuanlicj 2011-8-3 8:18:16 又见日照非法暴力拆迁。链接http://blog.tianya.cn/blogger/blog_main.asp?BlogID=379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