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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9 15:38:50 编辑 删除

浏览 14780 次 | 评论 11 条

        當拜登訪華遇上美國降級

 

美國副總統拜登下周訪華之行,是作為中美關係經歷2010年的風風雨雨之後重返正軌的一項重要內容,在今年初胡錦濤主席訪問白宮時中美兩國元首敲定的。奧巴馬上月不顧中方強烈反對在白宮接見達賴,北京譴責華府「損害中美關係」,但事後仍如期接待到訪香港和深圳的希拉莉,並且準備高規格接待拜登訪華,北京重視中美關係的決心毋庸置疑。不過,拜登訪華剛好遇上美國主權評級被歷史性降級,形勢比人強,拜登訪華之行有求於北京,中國應把握時機反守為攻,爭取更多主動權。

 

據外電透露,拜登此行銜有兩項重要使命,一是向中國領導人通報最新一輪向台灣售武的內容,二是游說中國購買更多的美國國債,此外六方會談、南海問題、反恐等相信亦在雙方會談內容之中。消息指馬英九當局原本希望購買先進的F16C/D戰鬥機和潛艇,但華府考慮到北京的反應,改為提供F16A/B升級的技術設備,拜登將就此當面向北京領導人解釋,而不是請求中方同意。美方似乎想將今次對台售武包裝成向中方釋出善意的姿態,以換取北京繼續購買美國國債。美方消息又稱,在支持國民黨馬英九連任問題上,中美有共同的目標,言下之意,如果美國不賣武器給台灣,將不利馬英九競選連任,因此北京不應該反對。

 

但是美方的如意算盤恐怕不易打響。首先,中方安排拜登817日這一特殊日子到訪,用意明顯不過,就是借此提醒華府:今年是中美簽署「8.17公報」29周年。1982年列根總統和中國領導人就美國對台售武問題達成協議,美國承諾對台售武的質和量不超越1979年中美建交前的水平,並且承諾「最終徹底解決」對台售武問題,而中國則承諾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不過,事實上美國從沒有遵守8.17公報的承諾,多年來向台灣出售武器的量和質不斷加碼,遠遠超過中美建交前的水平。美國對台售武事關中國核心利益,亦是中美關係最敏感的問題,盡管中方過往一再敦促美方遵守8.17公報精神,但歷屆美國政府均我行我素,結果在每次美國公布對台售武之後,中方被迫採取停止中美軍事交流等措施作為報復,最近一次發生於09年年底,不過這種報復的效果有限,通常半年至一年後雙方又恢復交流。

 

現在機會終於來了。這次拜登訪華之日,正值美國主權評級遭標普降級之時,美國經濟雪上加霜,北京立即發表措詞強硬的聲明,指作為美國最大債權人,中國絕對有權要求美國解決結構性債務問題,保證中國貨幣資產安全。提升債務上限達成協議後,美國財政部授權再發行數千億國債,環顧世界各國,歐洲債務危機蔓延自顧不遐,日本更急需賣債套現救災,有能力大額購買美債幫奧巴馬解困者,捨中國其誰?因此,如果中國把握機會,善打債主牌,迫使美國重返8.17公報,就「最終徹底解決」對台售武問題訂出時間表,不是沒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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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尕山 [2011-08-10 07:21:29 AM]

    一听这名字拜登,就知道这家伙是不怀好意的拜访,假惺惺登门,应了老祖先的一句话,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得防着点,不知又要耍什么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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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Jason [2011-08-10 08:23:13 AM]

    中国是美国的最大债权国,从这一点来看,两国关系密切。文章交流《谁是真正的自由民主派》(LYJason原创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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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美生活 [2011-08-10 04:21:44 PM]

    军售金额=抛售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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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阳箭 [2011-08-11 01:25:07 AM]

    我们为啥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我们的先进武器出售给反美的国家呢?请博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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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ngyiyuanzhu [2011-08-11 02:25:12 PM]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不得强行将乙肝血清学指标当作体检标准。”2011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再次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意见”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健康体检非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规定,凡是“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套餐)中的乙肝检测项目都理应取消。然而卫生部日前发布的《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依然赫然在目,对卫生部这一背离科学、有违和谐、极为不公的做法,肝胆相照论坛中的广大网友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批评,并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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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ngyiyuanzhu [2011-08-11 02:26:19 PM]

    一、前后矛盾   全国人都知道,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通知”中的招、用工过程中的体检是指招工过程中的健康体检和用工过程中的健康体检。(用工过程中的体检是指用人单位组织的年度、福利、摸底等等各种形式的健康体检)既然文件规定在招、用工过程中的健康体检中不得将乙肝学清血指标当作体检标准,那卫生部为什么还要在《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的健康体检表中把乙肝血清学指标(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列入其中呢?难道卫生部忘记了自己先前下发的两个文件吗?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有意的要把乙肝项目保留在健康体检表中呢?网友“刨根问底”说:“卫生部对这一前后自相矛盾的做法有必要向广大网友解释清楚。 二、推卸责任   有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和医疗体检机构的官员为了推卸卫生部把乙肝项目列入“健康体检表”中的责任,竟振振有辞的说什么2007年两部委文件规定的“在招用、工过程中不得强行将乙肝血清学指标当作体检标准”指的是用人单位,而不是指行政部门和医疗体检机构,这是实足的狡辩。如果文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单个部门下发的文件,那卫生部在“健康体检表”中保留乙肝项目,医疗体检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乙肝检测服务,那自然不能由卫生部和医疗体检机构来承担责任。问题是卫生部也参与了文件的下发,难道卫生部所盖的官印是假的?或者说卫生部盖的官印只是为了做做样子的。名为‘各打五十大板’的网友说:“用人单位违规要求查乙肝要承担责任,而卫生部将乙肝项目列入体检表中,医疗体检机构违规为用人单位提供乙肝检测服务,同样也要承担责任。名为‘分清主次’的网友则直白的说:“相比之下,医疗体检机构的责任更大,因为用人单位只是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要求查乙肝,而医疗体检机构却是错在行动上。他们在行动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乙肝检测服务,直接造成了受检者乙肝隐私的泄露,从而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和予以辞退的严重后果。更有许多网友愤慨万分的说,难怪“通知”下发几年来,全国竟没有一位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和医疗体检机构的官员以及相关的医生因违规查乙肝而受到吊销医生执照、撤职、开除公职等等相应的处分。使得全国违规查乙肝泛滥,卫生部的文件成了一纸空文。却原来是违规查乙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体检机构无关。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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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ngyiyuanzhu [2011-08-11 02:28:18 PM]

    三、利益驱使 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规定:“健康体检非受检者要求不得进行乙肝检测,网友们说,既然是健康体检要受检者要求才能查乙肝,那卫生部有什么理由和必要要强行在‘健康体检表’中把乙肝项目列入其中呢?这哪里是受检者要求才能查,分明是卫生部强行要查啊。名叫‘私心很重’的网友则不留情面的说道:“卫生部此举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企图强行让受检者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乙肝检测,以达到利益集团(体检机构)赚取巨额乙肝检测费用的目的。四、强逼“自愿”卫生部办公厅2011年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中规定:受检者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知情同意书”以外,还应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这一文件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套餐)中将会出现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两大奇观(事实证明已经成为现实)。一:乙肝项目是全国所有“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套餐)中的铁定项目;二:在所有“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套餐)中都附有一份自愿要求查乙肝的“知情同意书”,以供受检者签署。对于第一大奇观,广大网友在上文已经给予了评论。至于第二大奇观,名叫‘携带者’的网友说:“我们如果要主动要求查乙肝,为了保护隐私起见,肯定会到门诊找医生单独开单检测,有什么必要需要和医疗体检机构签订什么自愿查乙肝的“知情同意书”呢?卫生部办公厅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全国的医疗体检机构强行印制这么一份“知情同意书”来供受检者签署呢?”名叫‘我该怎么办’的网友说:“自愿查乙肝“知情同意书”,我敢不签吗?如果不签,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证明我有乙肝吗?用人单位不就随便找个理由把我给辞退了吗?签了,查了,不也就暴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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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ngyiyuanzhu [2011-08-11 02:30:43 PM]

    名为‘法律支持’的网友则说:“医疗体检机构将受检者的隐私泄露给用人单位,不仅仅是全国通行的潜规则,而且还得到了各级法院的支持,无数事实证明,几乎所有的状告医院泄露受检者乙肝隐私的官司无一不是以原告(受检者)败诉而告终的。请听法官的最后宣判:医院收取了委托单位的查乙肝的费用,为用人单位提供乙肝检测服务并将结果反馈给委托单位,是履行他们之间的协约,因此原告对用人单位泄露其隐私的指控不能成立。”还有一名叫‘生存艰难’的网友无比忧虑的说:“卫生部将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列入《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健康体检表中的辅助检查项目中,允许在健康体检中查乙肝,使得今后我们广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不仅用人单位知道,广大医务人员、社区服务工作人员也都会知道,我真不知道今后如何生存。”六、故意岐视 许多网友注意到,在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健康体检表中并没有甲肝、丙肝、戊肝、艾滋、梅毒等疾病的体检项目。网友说,为什么卫生部要如此厚此薄彼呢?我们衷心的希望卫生部要厚待艾滋、梅毒等等携带者,也同样要厚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千万不要做不公正、不和谐,故意岐视乙肝携带者的事情。名为‘较真’的网友说:“如果卫生部坚持不改正自己不公正的做法,那就一定要向全国人民讲清楚其中的原因,以服人心。七、违反科学 取消健康体检中的乙肝检测“不会影响他人和自身的身体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传播”,这在卫生部和全世界的医学专家和我国主流医学专家中早已达成了共识。卫生部规定在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禁查乙肝就是以此为依据的,然而,卫生部至今还把乙肝表面抗原项目保留在“健康体检表”中,允许在所有非就业健康体检中查乙肝,这岂不是违反科学的荒唐举措吗?难道就业健康体检禁查乙肝就不会影响他人和自身的身体健康,不会造成乙肝传播,非就业的健康体检禁查乙肝就会吗?这是什么逻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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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ngyiyuanzhu [2011-08-11 02:31:54 PM]

    八、排斥先进 据众多网友透露,在国家三部委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禁查乙肝的文件以后,不少省(市)卫生厅(局)出于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排除了利益集团的重重阻力,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如浙江、江西、河南、深圳等省(市)卫生厅(局)就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体检机构要取消所有“健康体检套餐”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如果受检者主动要求查乙肝的,应找医生单独开单检测。这些措施比起卫生部的忽悠大众、无法做到的一些规定确实具有实实在在的操作性。然而,对于这些能从根本上杜绝在各种健康体检中违规查乙肝的举措,并没有得到卫生部的认同,他们对好的不表扬、推广,对坏的不批评、处罚,任由自己下发的文件成一纸空文,造成全国违规查乙肝泛滥。许多网友质疑卫生部说,这难道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吗? 九、乙人的心愿 根据当前全国执行卫生部禁查乙肝文件的情况,网友大致归纳如下:1、少数医疗体检机构坚决执行卫生部入学、就业健康体检禁查乙肝的规定,使得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能够顺利的“混”进了用人单位。2、不少医疗体检机构钻卫生部文件的空子,把就业健康体检当作其他健康体检而进行乙肝检测,使得不少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被用人单位予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3、大量的医疗体检机构利用卫生部的尚方宝剑(卫生部在“健康体检表”中保留乙肝项目,强行要求印制“自愿”检测乙肝知情书,以供受检者签署)。强迫受检者在各种非就业健康体检中“自愿”查乙肝,使得原已“混”进了用人单位的携带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正在倍受岐视的生活着(被用人单位无理要求分开用餐等等)。对此,全国1.2亿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强烈请求卫生部:1、对违规查乙肝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体检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医生给予严厉的查处并予以暴光。2、取消《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推广先进省(市)卫生厅(局)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健康体检套餐”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禁止医疗体检机构非法印制“自愿检测乙肝知情书”供受检者签署,彻底禁止在入学、就业、年度、福利、摸底等等所有的健康体检中检测乙肝。允许主动要求查乙肝的受检者到门诊医生处单独开单检测。只有这样卫生部的文件才能落到实处,广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才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如此则是党之大幸,国家之大幸,也是卫生部之大幸,更是全国4亿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及其家人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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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lysdjn [2011-08-12 08:53:30 AM]

    美国副总统拜登到中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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