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
女播音员之死
2004年10月15日下午,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意外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死时仅着胸罩与裤头。马啸的丈夫杨雪金是邹城市化肥厂工人,原籍徐州,在徐州有很多亲戚。事发后,他来到徐州求助。在徐州彭城律师所律师黄伟、杨波的帮助下,他于2005年3月1日与12岁的女儿和岳母贾萍一道,起诉至济宁市法院,要求被告刘波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542404元。

山东邹城市电视台女播音员马啸(资料图片)
济宁市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两次进行了审理,并于2006年5月19日进行了宣判。审理中,原告称,杨雪金与马啸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而致马与杨感情疏远。尸检鉴定结论为:“马啸是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至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原告认为,马啸之死,是由于刘波的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导致情绪激动、刘波不及时报120急救中心抢救、延误抢救时间而造成的。刘波勾结邹城市政府办公室米主任捏造马啸死于马路上的虚假事实,导致公安机关延误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取证,对无法查清的事实,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副市长之辩
被告刘波辩称,马啸与自己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单位编外人员,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听到喊声后,刘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海峡都市报 )
点评:不想多说,好玩,在中国法制史上有非常非常纪念价值。尤其是该市长的辩词,如果媒体没写错的话,堪称世界最“完美”之辩词,那么该法官也算是最公平最聪明之法官了。那么谁最傻,也许是你,也许是我,也许是天下人皆傻!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这个副市长是单身吗?如果不是,他老婆当时在哪?2004年10月15日是星期五,他们两人都应该上班在各自的办公室才对.一个有夫之妇单独到在副市长家两人私会这种事本身就不正常.现在女人不明不白的死在副市长家中,反而要她的家人来举证这个副市长有罪,这是什么鸟法院?应该这个副市长举证自己无罪才对,他能说得清楚吗?看来中国的司法公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地方保护主义,官僚保护主义在中国永远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来吧.网友们.我们一起为女播音员念一段大悲咒吧!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曾经有某领导司机打死人,经领导处理后不了了之,还好过了许些年翻案了。我们国家的立法确实要加予完善。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这不象是个悲剧,倒象个轻喜剧,不论开头,中间和结尾,悲哉.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有因必有果。。。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世道何在?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中国也许就是一个人情之国家 所以也就出现了官官相护的现象 一件事也就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法制的尺度 做为一个公民我悲啊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如此好笑之事,这样的事件发生,却像清风吹过,这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官员背后的一面...........谁都不能怎么样,反而比较正常,我想是不是该反省反省了......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在中国你要知道什么 是权利 什么是官字两张口
Re: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副市长被判无罪
这个副市长说他们没有发生性行为那化验不出来吗?有没有化验呢 还是到了现在尸体已经处理完毕化为尘土死无对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