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很想守住自己原有的那份对文学的自视清高,可是我还是厚着脸皮将它放下了,更不可原谅的是,我竟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刚上大学那会儿,我可以把《天黑黑》唱得很纯粹,可以把《红豆》唱得很煽情。那个时候,我是在拼命坚守我的清高的阵地。我像印度尼西亚丛林中长着六根刚羽的天堂鸟,桀骜而且不羁。慢慢的,我变得跟这个新校区一样,轻飘飘的,没有原则,没有沉淀,没有韵味。
今天我坐在这里剖析自己,可是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不可能再变回以前的样子了。
庸俗是个很讨人厌的东西,一旦附上了某个人的身,就再也不肯下来。
否定现在的自己,我居然觉得痛快!可是我拼命想留住的东西却一刻不停留的离我而去。我像个被困在湖心孤岛上的可怜虫,来不及回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