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5日,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下属的一个公安分局的局长关六如杀死在办公室。同时被杀死的还有一个税务女干部,关六如在杀死上述二人后自杀。
值得关注的是: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的依据是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追认王志平为烈士。
据报道:公安部已经派人介入此案,案件也没有最后侦结。三个当事人已经都死了,仅仅根据目前现有的证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就如此草率的就追认王志平为烈士,是否欠妥?
另据报道:王志平除了现在的住房之外在呼和浩特市“交警花园”小区还有一套豪宅,为复式结构,至少有300多平方米;儿子也在英国留过学,官方是否已经调查过这些事实的存在,能否证明王志平副书记确实是廉正爱民的好干部?
一个省级政府和其下属的民政厅如此草率的对待这麽重大的事情,能体现出“以民为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