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艳门照的主角--陈冠希开记者招待会,承认这些艳照都是他拍的,并公开道歉,同时还宣布推出娱乐圈!
是不是大家可以就此原谅陈冠希?一句话就可以一了百了?为何做错事现在才出来道歉?给别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能一句话解决?
陈冠希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造成影响负上应有的责任,如触犯法律应该负法律的责任!要不然这种先例在香港社会道德、法制和年轻人树立很坏的榜样,给人一种做错事一句话就可以一了百了,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恶劣社会形象!
陈冠希道歉是应该的,陈冠希事件已经给当事者造成严重的声誉影响,甚至给香港社会道德带来巨大的冲击。只有陈冠希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以平息和挽回香港良好的道德和法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