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联盟为何不招人待见?
《中国新闻周刊》网专稿
由知名网友窦含章、点子正、吴法天等人发起的微博辟谣组织“辟谣联盟”,成立于今年五月,旋即在7·23温州动车事故等公共事件中大显身手。但是,这个自发的民间组织自成立以来,就饱受争议。特别是点子正等人接受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采访之后,更是成为众矢之的。辟谣联盟核心成员李牧的一则微博后面跟了数千评论,大部分只有一个字:“打”。其场面之壮观、之整齐划一,堪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万“呸”齐飞相比了。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辟谣联盟不招人待见。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无非有二。一、他们被认为是“选择性辟谣”;二、他们被认为不具备“辟谣”的资格。
先来看第一条。指责辟谣联盟“选择性辟谣”,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看法。作家慕容雪村称,“辟谣联盟号称‘为真相服务’,它的真相却只为某些人服务。”《社会观察》执行副主编梁幕天称,“谣言是可恶的,我想大家对你们喊打的原因绝不是‘辟谣’本身,而是质疑‘辟谣联盟’是辟所有谣还是为某种目的选择性辟谣。”时评家笑蜀称,辟谣联盟“对危害最大的体制性谣言很宽容,只迎合公权力需要对特定人和事出手……。”总而言之,在这些意见领袖看来,“选择性辟谣”的危害甚至超过了“造谣”本身。
我看过一些辟谣联盟的辟谣,发现他们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广为流传的民间谣言。比如“重庆某夫妇婚后八年未育,因唱红歌6个月后喜得贵子”,温州动车事件中“死亡人数上限35人,超过35人领导要被撤职”,对于官方发布的信息基本上不闻不顾,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只辟民谣不辟官谣”吧。但我想,要一家由网友自发的、分分钟都可能被取缔的民间组织,去辟官方的“谣”,这似乎有些强人所难。辟谣的道路何其宽也,辟谣联盟的力量何其小也。在辟谣联盟力所不逮或者不愿企及的领域,正好可以让质疑者们们大显身手嘛——从竞争的角度讲,我也期待更多辟谣ID的出现。他们与辟谣联盟互为竞争、互为补充,方为中国互联网之福。
再看第二条。辟谣联盟中活跃着很多被称为“左派”的身影,比如窦含章、司马平邦、吴法天等人。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他们公开发表的一些政治观点。但是不是因为不喜欢他们的政治观点,就否定了他们“辟谣”的资格呢?这种观点也非常值得商榷。
虽然有的网络意见领袖把微博上的“造谣”、“传谣”行为美化成“以谣言倒逼真相”,但谣言就是谣言,它的存在,除了降低网络的公信度之外,还会对当事人造成显而易见的现实伤害。鲁迅先生说,“我一生中,给我大的损失的并非书贾,并非兵匪,更不是旗帜鲜明的小人:乃是所谓的‘流言’。”众所周知,曾经饰演过俏黄蓉的香港女演员翁美玲,就是因为“人言可畏”,才愤然自杀的。因此,不管是“造谣”还是“传谣”,都在谴责之列;无论“左派”还是“右派”,都有澄清的权利。基于这种判断,我乐于见到任何人进行有理有据的辟谣,而不问他的政治主张。方舟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对真相要有洁癖。我们可能做不到,但要认同。”我们可能不会有相同的政治主张,没关系,人之常情;但在追求真相面前,我们应该有共同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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