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堂
离开几天,马上回来

艳照门需要用公权力来保驾护航吗

发表于 2008-02-28 14:55:23

    在大陆一边救着雪灾,一边过着春节的时候,香港娱乐圈爆发了大地震,就是尽人皆知的艳照门事件。本来几个年青艺人办下的不雅之事,只要不存在强迫诱逼,只要是两厢情愿,就跟大众没有什么关系,跟国家更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不雅照片的大量外传,一来伤害到当事艺人,二来污染了网络环境,禁止上传与发布,也没有什么不妥。这里面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讨论的地方,于是也就没有写过这方面的文字。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一方面是媒体与大众对此莫名的热衷,随后而来的,是网友们谈虎变色,逢人侧目----据传大陆一些省份已经宣布了艳照门政策:凡是对艳照门照片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都属于违法,原因是艳照门的广泛传播破坏香港的安定繁荣。甚至在很多网站,艳照二字,包括与此相关的若干词汇,都已经成了屏蔽词,居然提也不能提,说也不能说。

    说不雅照的传播属于违法,其实是指上个世纪97年公安部颁布的第33号令,其中第六条所列禁止内容: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只要定义不雅照为淫秽物品或色情作品,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就违反这个部门规章,而不是法律。

    姑不论这个上世纪的部门规章合不合理,只说现在的执法部门需不需要具备起码的法律常识呢?如果不雅照被定义为淫秽物品,那么照片中的所有当事人,自然是参与制作淫秽物品与色情作品的违法人员,警方有上万张图片和若干视频作为铁证,为什么对这些淫秽物品或色情作品的制作人员不以违法论处呢。怎么解释警方的神圣职责,怎么解释大陆的司法公正呢。

    很明显,不雅照并不属于淫秽物品与色情作品的法律概念。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警方手握图片和视频这些铁证,而不对艳照门当事人以违法论处。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明明知道艳照源头而没有任何行动。这里面与大众传播有关的法律关系,只是个人隐私权而已。

    可是民众的热衷不是集体窥私,不是生性下流,也没有群体违法。并不是这些名人出了艳照之后才受到关注,而是在艳照之前被广泛关注甚至关爱,所以艳照爆光才会让民众如此震动。民众没有去窥探他人私,是这些隐私被人送到眼前来的。民众的热衷,固然没有必要,但是这个热衷所表现的道德水准,决不会比几位当事人更下流,更不会比最初发布人更违法。

   如果民众浏览和下载收藏这些不雅照也是违法,公民即成年人在私人场所观看收藏这些东西违反什么法律?侵犯了那些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吗?那么公民在私人存储器里的图片收藏为什么就不是隐私?公民在私人场所的观看行为为什么就不是隐私。艳照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需要保护,那么更多数成年人、更多公民的个人隐私就不能受到保护,就必须接受搜查吗?中国的法律适用不是人人平等而是因人而异的吗。

    这种东西的广泛流传,当然也会影响到青少年,尤其是追星一族。可是禁止流传、禁止讨论就能维持青少年心目中的偶象形象吗。依靠欺骗和隐瞒树立的光辉形象能够维持多久,就算公权力需要这样,又有谁会配合起来,去欺骗和糊弄自已的孩子呢。恐怕让孩子们知道真相,知道明星也是活生生的凡夫俗子,对他们更公平,更有利,起码会少出几个为了追星而逼父自杀的人。

    广泛流传不雅照,广泛讨论艳照门,就不利于香港的繁荣稳定了?几个年青艺人做都做了,也没见香港股市崩盘,也没有国际资本撤走,大陆的民众看了一看,说了一说,就把香港的繁荣破坏了吗?这种政策是想表明害怕民众的力量呢,还是想表明香港的繁荣虚假脆弱呢。香港的安定繁荣历经十几年奠基,也不至于看几眼就跨,说几句就乱。民众看几眼图片说几句闲话,好象也没有那么大力量,不需要惊慌失措。

    这种事情,人家做都做出来了,图片发都发出来了。没有看到疑似当事人如何如何,也没有看到最初发布者如何如何。如果说到法律,是参与制作照片的人违法,还是观看照片的人违法?今天看到公权力严肃出场,禁止百姓观看流传,屏蔽百姓就此说话,不能不想起来一句老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21世纪的今天,居然还能用到这句话,怎不叫人悲愤。

    区区几张不雅照片,让内地公权力部门如此大动干戈,只会让人猜测,是不是在艳照门的背后,还隐藏着更大的黑幕和玄机呢。如果不是另有巨大隐情,怎么可能会对几张图片和几句闲话如临大敌,重手出击呢。作为香港警方,恐怕最要紧的任务,一个是调查照片当事人是否自愿,以判断有无违法犯罪。二是抓捕最初发布人,并保证最初发布人活着上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才是平息各种猜测的唯一办法。

    大陆应该相信香港警方有足够的能力查清此事,以正视听。没有必要小题大作,拿出偌大力量专项整顿不算,还要借机推出版主实名制,控制言论。不去调查源头,反而让民众闭眼,让民众闭嘴,恐怕塞民之口,甚于防川。小事如此,大事何堪?以此为例,愈演愈烈,二十四史俱在,后事不敢说也。

    本来只是几个年青艺人的小小风流过失,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无损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如果公权力过度的紧张,只会证明自已的虚弱。这个事情无论对于国计民生,对于香港繁荣,还是对于民众生活,都是小事一桩,没有什么要命的影响,既不需要大家过分的热衷,更不需要公权力来为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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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紫色梦幻Z 发布于 2008-02-28 16:12:24

    呵呵,幸好跑得快

  • Z紫色梦幻Z 发布于 2008-02-28 16:13:45

    也许这就叫作炒作?越炒越热闹~~~~

  • huayj123 发布于 2008-02-28 17:07:38

    本来只是几个年青艺人的小小风流过失,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无损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 huayj123 发布于 2008-02-28 17:08:44

    大伙可以热衷,要不吃饱了做啥啊是吧,但不需要公权力来为它保驾护航。

  • huayj123 发布于 2008-02-28 17:09:25

    炒得挺热闹的,就是俺还没有见过呢`````嘿嘿````````

  • xinxinma828 发布于 2008-02-28 17:46:17

    没有阿紫快,搭上第三趟车,,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02-28 20:19:02

    人家爱怎么着怎么着,并没犯法,只是散布照片者触犯了香港的相关法律(淫秽罪),公权力出面是想惩罚上传照片者.我们外人只能雾里看花,黑幕到底如何让警方去甄别.罗汉哥看过文道,露薇的评论吗?很中肯的!!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02-28 20:19:50

    人家爱怎么着怎么着,并没犯法,只是散布照片者触犯了香港的相关法律(淫秽罪),公权力出面是想惩罚上传照片者.我们外人只能雾里看花,黑幕到底如何让警方去甄别.罗汉哥看过文道,露薇的评论吗?很中肯的!! ---小武(刚怎么成匿名了 )汗!

  • 微微建成公司 发布于 2008-02-28 21:09:01

    相信香港警方有足够的能力查清此事,以正视听

  • 夕雨` 发布于 2008-02-28 21:10:10

    呵,可以进来看精辟论文了。赞成罗汉所说,一直也没有过份看艳照门之事。炒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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