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人们要对“月饼税”找茬?
李宁
时值中秋前夕,不少单位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京华时报8月28日)
对此,媒体在评论中指出,税务部门针对居民收入征税“见缝插针,无孔不入”。其实,对中秋月饼征收个税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是依法治税。但是,媒体还是表现出质疑:认为税务部门征收“月饼税”,自然有法可依,但这种税收的出现,仍引起了人们感情上的挫伤,而且“月饼税”之类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税收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见缝插针征税的对象是普通民众。
既然有法可依,正确执法,可为何却人们还是去质疑月饼缴纳个税呢?
一是税感时代的敏感反映。《福布斯》发表的2009年度“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紧跟法国位居全球第二。中国税负较重,虽然官方不予承认,但是,在人们的现实观感当中,税收确实无处不在,比如购物、出游、交易……只要有经济行为发生,就会被征收各种税;这几年由于不为人所知,所以不被注意,可随着人们“税感意识”的增强,这种间接税逐步浮出水平,走进人们的认识事业,自然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争议征收是否合理合法等;当然,由于税负加重,于是每一次涉税事件,总能激起民众的滔天义愤,燃油税、车船税、个税,乃至携iPad入境的关税、婚前房产加名税等等,无不如此。这次人们对中秋月饼征收个人所得税进行质疑,正是这种背景下人们质疑税收征收是否合理的体现。月饼税,可以说刺激了人们税负的痛感神经。
二是税制结构不合理导致。其实,我们看到如果只是简单一盒月饼,也不会征税。对月饼之所以征税,就是因为当前个税起征点较低,而税务局恰恰将月饼收入月月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税。人们的月收入稍微多领取些福利,就会达到起征点,这样我们可以看出,争议“月饼税”,实质上是对个税起征点较低的质疑,是对分类个税制度的质疑。如果我们国家的个税制度是综合加分类的综合个税制度,以家庭为单位设计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争议,也不会出现因为发放一盒月饼就将人们的收入提升到个税起征点以上。同时,月饼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等流转税,现在又征收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也引起不满。
三是对月饼征收个税税与传统文化发生冲突。中国人非常重视传统文化,而中秋节又是传统文化节日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中秋节的一大主题就是摆满水果和月饼等佳肴之后边吃边赏月,以祈求家人团聚,增加亲情感情等。现在,国家对中秋节月饼征收个税,好像就是要剥夺人们吃月饼赏月的美好情景,自然引起人们的不满,认为征收扫兴了中秋赏月的雅兴。
当然,如果对中秋月饼等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会给个税征管造成漏洞,比如很多公司老板将个人工资以月饼形式的福利发放,甚至有的单位将不合理的业务招待费等都会列支到月饼形式的福利当中,以逃避税收征管,客观上会削弱个税调控二次分配功能,扰乱税收征管秩序。
因此,解决人们对月饼税的质疑,最好的法子是推进综合个税制度。
日本今天要在海江田万里与前原诚司之间选出新任首相。据说海江田万里对华态度温和,前原诚司则是中日关系麻烦制造者。本来前原诚司胜券在握,突然曝出政治献金丑闻,海江田万里胜率上升,我们这儿就开始欢呼,就像当初鸠山首相上任一样。为什么我们总是把命运寄托在别人的上,靠别人靠得住吗?请点评我的博文:《鸠山还是日本鬼子》。
好好过中秋,吃月饼,收什么月饼税?太荒唐。以文会友《推动民主不宜激烈方式》(LYJason原创95)
给机关干部和领导送礼送月饼,该征双重税。
分析的好,赞同!如果您能分一下月饼本身以及再生产和销售环节交过税就更好啦!
那些主管部门的员工,不知道要收到多少月饼和月饼卡呢
有人交税有啥不好?起码底层的人不用承担过多的负担了。交的起的交,交不起的不交,何必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啊。
白痴啊,要你推进个税?说那么多不知道你想说什么。福利应做为单位对员工的赠与,税都让单位交去,税交多了发的自然就少。等东西发下来一看真当是宝啊,一堆卖不出去的东西,收税是么,老子去税局去申请上交实物,搞一堆废纸让丫的自己去卖。
我想问问,税务机关在每次上级来检查时花在吃喝玩乐嫖赌抽上的钱上税了吗?那些被邀请和收礼的人上税了没有?请各位评论家,专家,税务专家回答我。难道那些不是个人受益吗?总不会是群畜生受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