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读到一篇
略表愚见。
第一,该观点客观正视了人的内驱因素,回归了人的本性。在有效照顾“公利”、“私利”的时候,着眼于“采取灵活多样的利益激励方式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努力使每种激励都适合不同人的优势需要”。这样的切入点肯定是务实、有效的。大大缩短了目标实现过程。
第二,这种良性的的驱动和引导,是以尊重个体,以人为本的基础出发的。更加符合人性化社会的发展需要。在民主、健康的社会里,必将是最大化的个体多样化存在。如何协调个体表达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侧重规范还是引导是个问题。以激励驱动民众走向,民众在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各得其所”,自然乐身于建设,结果又将推动下一轮的新政推行。相信符合和谐社会的原则。
时逢两会召开,若在此观点基础上思考发挥,政策的制定着眼于修渠、着眼于引导,在激励伴随热情的参与下,行政结果则有望如河入江海,自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