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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10:49:10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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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利比亚人民的兄长、革命领袖”卡扎菲同志终于不堪一击,在一夜之间首都街头即被反对派占领。我是个很爱看热闹的人,怀着爱看“人打架,火烧屋,牛地脑”的“市侩”心态,还是希望老卡能抵挡一阵子,结果是大失所望。当年萨达姆不堪一击,我因为受了主流媒体的宣传,对老萨很是同情,对美国人的霸道如啊Q般地愤愤不平。这次因为网络发达,收到的信息来源多,对老卡就有点幸灾乐祸了。反对派进入首都的当夜,老卡三次发声,号召群众拿起武器,“让敌人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这三次发声多少有点末日宣言的味道。你想,跟着你吃香喝辣的那些为官者做宰的都一个个做了“祖国的叛徒”,还指望那些只交税不吃肉的百姓为你赴汤蹈火么?你是不是以为你是上帝呀?

由此,我想到了商朝的牧野之战,当时周武王伐纣,大批奴隶倒戈,这些奴隶是“商奸”么?——当时还没有汉朝,所以应该是“商奸”,不是奸商,更不是汉奸。当年汪精卫是被定为汉奸卖国贼,是没有异议的。但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说:先生是爱国的,是救国的。蒋委员长没有留一份领土给他卖,他到南京组织政府的时候,大半个中国都被蒋先生丢了,他只是从日本人占领的脚下争取更多的权利。你看一个执政党的副总裁,行政院长(内阁总理)跟着入侵者跑了,都不承认自己是汉奸卖国贼,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老百姓拿什么去卖,所以我的结论是“商朝奴隶永远做不了商奸”。其多段式推论如下:

第一段:商朝属于谁的,商朝属于纣王和其他贵族的,肯定不是老百姓的(奴隶),这个是大前提,是没有疑问的。当然,有人硬要在灾难来临时说中国是老百姓的,“保卫祖国,人人有责”,可是在利益面前他们何曾说过中国是老百姓的?

第二段:老百姓应该爱商朝么?既然不是我的,我爱她作甚(鲁智深的口气,或者如李逵的口气,既然不是我的,我爱她个鸟)?这个逻辑很简单,譬如有个美丽的姑娘,她是别人的妻子,你能爱她么?你很贱呦!

第三段:既然不爱,何来背叛!承接第二段的比喻,这个美丽的姑娘被另外的人(譬如有个叫“美国”有钱人,或是一个叫“北约”的“犯罪”集团)强占了,你说,我看着她被人强占而不理会,就是背叛。这个逻辑很新鲜哟!其实他们说我背叛,是有他们的因缘的。按阿Q当年的思维方式,这个姑娘本来差点就属于我的了。因为她过去属于一个叫皇上的人,有个叫伟光正的人说,只要跟着他一起打死皇上,就让这个姑娘和我成婚。于是我很努力。可是等皇上被打死之后,我的确和她成了婚。可是因为有“代表”的缘故,这姑娘吃饭穿衣由我负责,夜晚过夜由“代表”负责。基于这个缘故,所以他们说我是背叛?你说冤不冤?那个叫美国的小伙子说,我是来帮你把姑娘弄回你的房里过夜的,于是我信了他,跟着他打了叫“代表”的那个人(或者隔岸观火,超然处之),我这也叫背叛?如果姑娘果真到了我房里过夜,我就不是背叛了,而是英雄了。如果姑娘跟着那个叫美国的小伙子过夜了,我至多是又上了一次当,何谈背叛?

第四段:既然没有背叛之名,由从哪里飞来的“汉奸”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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