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稳控”真相的实质依然是上访的尴尬处境
近日,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信访科接到一家文印店的电话举报称,一位老人正在该店打印信访材料,该局随后将这名上访户“稳控”。没想到的是,稷山公安局竟将此事发至其官方微博“平安稷山”,被疯狂转发数万次,并引发网友拍砖:“平安稷山”是把“潜规则”当政绩拿到桌面上来炫耀(新华网8月31日消息)!
就该事件来讲,的确够吸引公众眼球了。其一,文印店竟然成了公安机关的“眼线”。我们不知道这是稷山公安下大力气建立的对上访者的“稳控专线”,还是文印店主政治敏感性太强的结果。但无论是哪个原因都是令人不安的和恐惧的。因为它针对的是百姓是人民,是中国法律保护之下的中国公民。其二,“稳控”了便也罢了,你若悄然行事,恐怕断然不会出现这样大的舆论反应,因为这样的“稳控”事实上存在于全国许多地方。但稷山公安却将此消息通过其官方微博曝光出来,不引起公众的质疑才怪。其背后反映的恐怕真如一些网友所讲是一种不合时宜的“邀功心理”、“炫耀心理”。其三,消息遭到公众质疑后,稷山公安不是予以合理的解释或道歉,而是公然删除了微博中消息,还关闭了其官方微博所有内容的评论功能。“毁尸灭迹”是一个公安所熟悉的词语,没想到被稷山公安用上了。但这样的“毁灭”企图是枉然的。关闭了也并不能封上公众的嘴。这实在是很愚蠢的一种手段。
现在笔者不想再就稷山稳控事件发表什么其它的意见,笔者相信在公众的关注下此事件会有一个结果的。笔者只是想说,稷山稳控事件虽然与众不同,非同凡响,虽然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但其实质反映的问题却并不新鲜,它反映的依然是我国目前存在的上访问题的尴尬处境。
2005年公布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了公民的合法信访权,并指出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事实上,信访工作由来已久,有其历史渊源。我国古代就有告御状等形式,事实上也是一种上访行为,我国历史上曾有登闻鼓一说,就是悬挂在朝堂外的一面大鼓。挝登闻鼓,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直诉方式之一。晋以后,历朝都设“登闻鼓”,给百姓以越级上告的权力。按说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官员是百姓的公仆,制度上比过去封建社会不知进步了多少倍,群众上访表达述求的渠
道和机会应该更多更广,群众的上访权包括越级上访权理应得到法律的保障。
但事实上,尤其是近些年来,有关截访、压访的消息却不绝于耳,对待上访群众,轻者劝阻,重则动用警察等国家机器进行阻拦,甚至曝出什么保安“黑监狱”之类的消息,实在是令人愤怒。事实上,国家对群众合法的上访权是有保障的,而且国家也提倡要求各级政府通过下访、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来从源头上消除上访的根源。但遗憾是的,许多地方政府平时不注重群众工作,对百姓的诉求不闻不问,对百姓的切身利益不理不睬,使矛盾不断积累、激化,从而形成了不断的上访潮。而且发生了上访事件,不是找准原因亡羊补牢,为群众解决问题,而是通过压制、载访的手段阻止群众到上级反映问题。从而造成了一系列更加复杂的令百姓不满的事件。这就使目前的上访工作面临着一种极其尴尬的处境。一方面,信访制度是国家为人民服务的举措,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却视上访为洪水猛兽,视上访群众为不稳定因素加以监控处置,正如山西稷山这起事件。究其原因根本上还是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心头没有老百姓,根本置总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于不顾,而是将自己的“前程”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生怕上访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的上访事件影响了自己的仕途。从而让一种好的国家制度面临着尴尬的处境。
稷山稳控事件反映的正是上访的这种尴尬的处境。它反映的是上级对下级在上访问题上要求的一票否决的严厉性与信访制度设计初衷的矛盾。也就是说,信访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个好制度,但上级对下级在这个问题上的要求却正让这个制度面临着考验。我们说上级在这个问题上的严厉要求是对的,但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发生了上访事件就盲目追责。而要分清事实,若上访是由于地方政府的懈怠而造成的就要处理地方官员,否则就没有必要这样做。而且对于地方政府为所谓的维稳而截访、压访的行为要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要让地方政府和官员认识到,有上访事件固然不好,但如果它截访、压访会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这样我想或许会有助于上访问题的尴尬处境的。
总之,稷山稳控事件绝不是孤立的,它反映的深层的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和警醒!
新闻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8/31/c_1219395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