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中国税负轻重感受强烈?
李宁
近日,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而中国近来房地产“加名税”和“月饼税”等税收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我国税收制度的讨论。(人民日报海外版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认为“这些年来我国一直处于全球税负排名最高的前几个国家之列。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税负不可能高到这种程度,显然是被夸大了。”
的确,中国的实际税负并不是《福布斯》杂志所采用的各税种税率加权平均得出。因为各个税种的规定的是法定税率,就是名义税率。由于存在税收征管水平、纳税人遵从度、减免税、偷逃税等原因,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比如中国增值税法定名义税率为17%,由于有进项税抵扣等原因,增值税纳税企业税负肯定不是17%。但是《福布斯》统计时以17%为基数加权平均。
从整体上来来说,中国税负并不是世界上最重的国家。但是从中国税收结构来说,中国普通居民可能承担世界上最重的税负。
一是中国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的特点是税负呈现转嫁性,税收的最终归宿或者说最终负担者是每一个消费者。就拿我国来说,可能标准不同对富人群体的界定也就不同,但是13.7亿人口中,假如有3.7亿属于富人(当然这是比方),有10亿人口是工薪阶层,那么根据消费边际理论,10人口的消费数量远远大于3.7亿人口的消费数量。消费数量越大,所承担的间接税也就越多。这是中国居民程度较重税负的一个制度因素。
二是从上半年相关数据来看,中国居民税负呈现上升局势,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呈现减税趋势背道而驰。根据2011年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年报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04459亿元;同时,上半年财政收入(其中90%以上是税收收入)也达到5.6万亿。财政收入占GDP的28%左右。
另外,税收收入增幅远大于GDP增幅,更大于居民收入增幅。上半年,GDP增幅为9.6%,但税收收入增幅达到31.2%,其中个税收入增幅达到35%,税收收入增幅是GDP增幅的3.25倍。上半年居民收入增长具体数据还不清楚,不过根据各地年初制定的居民收入不低于GDP增幅的目标,居民收入增幅也在10%左右(实际上可能更低)。可是,世界上其它大部分国家税负都呈现下降趋势,就是连债务缠身的美国,也通过减税让利刺激经济,对此世界股神巴菲特还呼吁向他加税以减少国家债务。
同时,根据财政部2010年3月披露的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65%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阶层。反观新加坡,同期,占人口总数20%的新加坡富人贡献了93%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在中国尽管平均税负不是世界上最重的,但是由于税收公平性因素得以破坏,本应该负担重税的富人却没有负担,而让工薪阶层负担,中国个税成了名副其实的工资税,如此造就了普通消费者承担大部分税收的现实情况。
三是中国居民感觉税负重,还与国内税收支出的公开程度,纳税人的税款使用的合理性等有莫大关系。在目前中国“三公经费”等居高不下、贪污腐败横行、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度差等情况下,谈税负轻,只能招致国人的质疑和反对。
陆游曾经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著名诗句“春江水暖鸭先知”也说的是亲自经历的人对事物感受的强烈深刻程度。中国税负重不重,不能光凭没有负担税款的专家学者的理论分析和自身的感受,而要看实际负担税款的广大纳税人,他们的现实“税感”才是最真实,也最能说明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