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改草案没有进步
韩一村
· 刑诉法修改草案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并且倒退的步子很大。很多条款违法了刑诉应当奉行的原则。
· 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是刑诉法奉行的并重原则。如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何严格规范司法机关的司法权,严防他们滥用职权侵犯人权,才是本次修法的指导方针。
· 若授予警察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权,“锦衣卫”就会重回社会,流氓手段便合法化,到那时人人会恐惧。所谓技术侦查就是可以监听你的电话、窃取你的电脑资料;所谓秘密侦查权,就是警察可以不持搜查证而直接翻墙撬门窥你隐私。
· 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均是对公民采取的强制措施,不管以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不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均是侵犯人权,是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冒犯。一个人被警察突然失踪,不通知家属,国家这样做道义吗?被强制的公民,与世隔绝,不让家属和社会知道他的消息,他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
· 看守所应当由司法局负责管理,不让公安局继续看守执行,做到羁侦分离,从制度设计上根除刑讯逼供。既然刑诉法确定为两审终审制,二审就应当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
转自本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