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94次诉讼审不清一桩合法私房维权案件,天下之奇闻!
青岛市普通市民的一处合法私房依法据实理性维权诉讼系列案件至今已是第十年了。在区市两级法院审办的94宗案件中:(1)房屋迁让纠纷案一审有6件,二审有4件,再审有4件,审监开庭7年多至今未决有4件。共计18件;(2)房屋占用费纠纷案件一审有16件,二审有9件,再审有9件,再终审有3件,执行有11件。共计58件;(3)民事房屋赔偿纠纷案件一审有10件。被区法院口头裁定不予立案。;(4)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一审有5件,二审有1件,再审有2件。共计8件;(5)已申诉多年、多达数次的民事、行诉讼申诉案件不在此累计94宗案件之内。青岛法院首创案件审办的天下奇闻!
在因一处合法私房依法据实维权的94宗诉讼系列案件中,区市两级法院始终以自定变幻的“土政策”肆意对抗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全违背了“有过错有责任”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法理学原理及审判原则: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查明过错、确定责任、审判程序、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各方面都严重侵犯了产权人对其合法私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合法权益;都严重违反了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各级党和政府相关文件的明确规定;非常明显的错案率高达100%;在陆续已下达的几十份裁定和判决中,至今仍没有一份是“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的裁判结果。并且,前后矛盾百出,越审越乱、越审越错。如今,竟然枉法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的“合法私房依法据实维权纠纷诉讼”异常错误的认定为“房屋权属纠纷”和“落私遗留问题”!真是天下奇闻。青岛法院在94次审办此合法私房维权系列案件过程中已经严重丧失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公开中立的形象,践踏法律的尊严,自毁形象。最严重的枉法是在产权人起诉市房管局行政赔偿案件“民告官”的数次审理中不讲事实不查证据不认定是非过错,公开枉法对抗国家法律,毫无证据和依据的将市房管局责任人于守贤肆意行政乱作为犯罪强行列为党和国家的落实私房政策,不以“事”依法据实裁判,而因“人”肆意枉法定案,用“长官意志”的腐败行为肆意取代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法规,宁肯舍“命”,也要拼命去充当贪官污吏行政乱作为犯罪的保护伞。当“人民法院”演变成“长官法院”的时侯,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家法律就会变色变味,成为贪官污吏残害人民的工具。
依据《宪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严格明确之规定,结合完好的合法私房被市房管局责任人于守贤的行政乱作为犯罪而成为破烂危房、已造成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和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事实及现实,产权人为己为民为国家,坚信法律不动摇,坚决将依法据实理性维权进行到底。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有据。此合法私房依法据实维权诉讼系列案件已经通过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在很大范围引起了、并且仍在不断扩大的负面影响。产权人为维护城市行政、司法形象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06]10号)、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38号)、(法发[2009]61号)和《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等法规文件严格明确的规定条款,特向普天下正义善良的人们泣血呼吁:(1)强烈反对青岛法院以自定的“土法律、土政策”替代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乱作为而枉法审办此合法私房维权案件。(2)强烈要求青岛法院以实际真实的行动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中关于“依法积极受理行政给付、行政监管、行政允诺、行政不作为等新类型案件”、“要坚决抵制非法干预行政案件受理的各种违法行为,彻底废除各种违法限制行政案件受理的‘土政策’,对于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反映,上级人民法院要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作出严肃处理”,“严禁以任何法定理由为借口,拒绝受理应当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等严格明确的规定,尽快给产权人“令人信服的理由”。(3)再次强烈请求青岛法院依法据实确认市房管局责任人于守贤的行政乱作为犯罪根本就不属于“落实私房政策”范畴,法院不应带头践踏法律尊严并非法无理剥夺公民的合法诉权,更不应该带头违法枉法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