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灯看贱
作家、媒体经理人。“匪号”秦裳、行者萧桐。越人后裔,沧州落草。早年从军,后混迹媒体圈,长期从事编采、媒体管理。现供职于北京某汽车消费类纸媒。 M:ppcm2008@gmail.com; SMN:ppcm2008 bj@msn.com; QQ:6558650;

3月11日,山东女教师王格香为救学生,命丧车轮下。(张建华/图)

当地师生在事发地献上鲜花,祭奠王格香老师。(张建华/图)
3月11日,山东省胶州市海庄村小学女教师王格香在护送学生回家途中被大货车撞倒身亡。由于学校临近公路,王格香每次放学时都会嘱咐孩子们:“路上车太多,靠边走,注意安全……”面对疯狂冲上来的大货车,王格香最后一搏,换回4个孩子的生命。
2004年11月9日中午,河北省邢台市北屋村小学女教师荣小秀护送学生回家途中,一辆满载槽钢的大卡车突然翻倾,荣老师奋力推开学生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为了学生们稚嫩的生命免受伤害,两位女教师魂归天国,血淋淋的事实警示人们,我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堪忧。
公安部统计数据称,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三成左右,车祸已成为危及学生生命的最大杀手。
专家分析,中小学生反应能力、判断力、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对交通环境、交通危险认知水平低,是导致在车祸中丧生的最大原因。对此,学校、家长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一些家长对孩子不仅没有言传身教,甚至过马路时常常带着孩子闯红灯;有个别学校过分强调教学质量,将全部精力放在教学环节上,忽略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派出“校园专职保安”保护小学生安全过马路。(杨光/图)

哈尔滨市动力区哈平路小学的学生“拽绳过马路”。(高明/图)
驾车人的交通法律意识和驾驶道德同样讫待提升,一位哈尔滨的朋友曾对记者讲过一个小学生“拽绳过马路”的“笑话”,说得是哈尔滨市动力区哈平路小学,有200名学生每天上下学需穿行哈平路。由于车辆经过学校从不减速,学生们过马路犹如“渡险滩”,于是有人想出办法——拽着一根绳子结伴过马路。笔者听罢,不禁摇头叹息。

北京市丰台区80多辆校车必须“持证”上路。(董世彪/图)

福建省晋江交警为学生发放“让”字牌,驾车人见到学生过马路不及时减速将被处罚。
(都仁/图)
3月31日,我们将如何面对全国第十三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对于交通出行弱势群体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责任在学校,在家长,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有效管理,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驾车人拥有良好的行车规范和社会公德。当你面对花朵般的中小学生在路上经过时,应减速慢行,甚至停车等待,因为你自己的孩子可能就在他们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