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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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4 19:42:01 编辑 删除

浏览 301 次 | 评论 0 条

 

 2007年生效的那部劳动合同法没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没想到却成为了两会上的一个主要话题。各方专家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有的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有的是站在企业的立场,其实他们的观点基本上都没有错,只是看了有些论调心里有点发寒,虽然我本来不对新劳动法报多大的希望(也有几位专家说很多雇佣工人就是我这种态度)。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两年前就开始征求各方的意见,有的专家认为时间太短了,不知道到底要多少年?希望这位专家可以为我们的法律出台制定一个较长的、可行的讨论期限,十年?二十年?

 

有的专家说不应该在法律公布实施后再来讨论这些个问题,应该去执行法律,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律的严肃性是要维护的,可是如果这项法律没办法执行或者无人执行呢?这民事法,如果不真正的解决其中的问题点,可能以后还有更多的人会对些提出各种意见呢。当然本人并不是说这位专家的意见不好,因为这个劳动法对于那些认为有问题的人来讲根本就不是问题,而是他们的心理,很多企业都没有按照劳动法去执行,包括旧的劳动法也有很多企业没去执行,却在此大声呼吁说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说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让企业办不下去了,我觉得真的很搞笑,至于吗?企业办不下去与新的劳动合同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压低工资、不发工资、欺诈劳动者、偷税漏税本来就是错误的,现在由国家颁布法律来纠正这个错误,不但不纠正还喊冤,企业哪里冤了?

 

有的专家认为劳动者一直是弱势群体,企业是强势,但是法律不能只倾向弱者,应该公平。我不知道什么叫公平,我只知道每月的最低工资加上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合计上我们上班的时候一定比工厂给的工资高,也就是说一直以来是企业克扣掉了员工的工资,现在说要还回来又来讲公平,难道奴隶永远是奴隶主的财产才叫公平?难道雇佣工人是企业的赚钱机器就是公平么?

 

更有专家说不能打击和消灭富人,听到我就觉得好笑,这样的人也是人民中的代表呢,什么时候有谁说要打击和消灭富人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说了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啊,专家们说制定这样的法律的时候不能只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也要站在企业的立场去想一想,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我的法律知识缺乏,不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哪个地方是只站在劳动者的立场想了的。

 

大家一直都围绕着签合同,特别是无期限合同约束了企业来讲,说这对企业不公平,可是事实上呢?如果你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年,你的工资还是和新员工一样的多,那么你该怎么做?你离开的时候你又该得到什么?是因为后面进厂的人命好,赶上了好时候,很多工厂的管理人员都是这么说的,这也许就是公平吧。在一家工厂呆了上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很多人离开的时候是赤条条的离开的,你辞职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的补助,更不用说养老金了。

 

期间也说到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这个与新的劳动合同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该劳动者得到的不是今天才是今天给劳动给的,而是很早以前就有规定,如果问题为老板的那位有朝一日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职员,他需要什么呢?他反过来审视他的老板的时候会不会想到自己曾经做了什么不正确的事情或者决定呢?

 

我前些日子看了《水浒传》,我没看见宋江出去和谁跟的交手打过,但是他身边的将士们却愿意为他付出性命,为什么?因为他舍得,他从来不会把得到的金银财富据为己有,而是会分给大家,在他落草之前就已经被大家称之为“及时雨”了,所以后面他能多次化险为夷,只要他说自己就是宋江,就连从不曾见过他的人都倒地而拜,这是否值得各位企业的老板们学一学呢?有一次从电视上看见了蒙牛的老板说他从来不怕没有资金,因为只要他需要,大家都会把全部的家当给他,因为大家知道在他那里投资是绝对不会吃亏的,他还说到文革里的一个小故事,当时他要被人批斗,但是他有钱,后来他用钱和智慧让那些批斗他的红卫兵想不仅不打他,而是他让他们打谁他们就打谁。当然我这样说不是说叫人打人正确了, 而是想到了企业的盈利如何分配的问题。做企业老板是一个大智慧,像我这样的小工人是不懂的,但是我需要在工厂的付出得到回报,企业却只是需要我付出并不愿意给回报,而且还会说很多堂而煌之的理由,所以企业招不到工人做事情在我的眼里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工人工作倒闭更是情理中的事情,不仅如此,还有很多的企业经营不善,特别是那些没有自己的品牌光靠给别人加工的企业根本就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有些企业说要去东南亚发展,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中国的工人工资更低的地方吗?去东南亚的大多数是台商吧,说是怕大陆与台湾地区发生战争(这一点是我听说的),这与新的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呢?

 

也有专家说这部不太合人意的劳动合同法现在在很多地方是企业和劳动者都不执行,劳动者照常乐意加班不要钱,企业也照常干着违法的勾当,他是不是认为这样很好呢?这是否证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伟大到藐视法律?不尽然吧,当个劳动者说他希望企业给自己的加班费比劳动合同法低了吗?是有些人希望能加班,那是因为不想休息,愿意一年四季、一天到晚上班吗?不是吧,只是因为工资太低了,就拿我所在的东莞来讲,最低工资目前是690元,其他地方可能比东莞还要低,这点工资跟得上疯涨的物价吗?要想买房子得攒多久啊?几辈子呢!如果家里有个孩子在读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就要这么多,更不用说赡养老人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有权利去选择吗?有机会去争取公平吗?我所在的工厂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当我对同事们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家说不用去劳动局告,因为老板在劳动局有人呢,有人去告了结果没告成,难过啊。因为工资太低了,所以我辞职了,听大家说以前辞职的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会少很多钱,我说我会去劳动局,大家对我说了前面的话,可是我不太相信,我还是比较相信法律,不过我没有合同,因为上次一月份的时候老板让我们签了一份空白合同,说是填完了会发给我们一份的,到今天也没看见合同的影子……

 

有专家说国家不太应该干涉到其中,也就是不应该占在雇佣工人的立场去立法,而是应该让老板、工人、工会去协商解决,可是中国的工会起了什么作用谁都知道的。我非常清楚这个问题最终是要靠经济的发展去解决,因为现在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这个了,企业很多要倒闭并不只是工资的问题,而是工资低了招不到人的问题,如果说国家干预没理由的话,那治安与和平重要吗?已经有很多工厂的工人罢工,由此对社会带来了很多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我所在的东莞,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民工因为讨薪而失去了生命,难道这些不应该引起重视?

 

当然,大多数的专家的观点都是非常正确的,

 

唉,不论了,不论了,太累了,我上晚班呢,而且已经上了近三个月的晚班了,可能一直会上到我离开的那天呢,说是经常错峰用电,白天用电、发电贵,晚上用电便宜,所以大家都改上晚班了,

 

希望专家们能论得清楚一点,希望我们这些雇佣工人也可以真正的享受到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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