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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者被拘传到被铐看舆论监督
郭恒忠
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又有一起将被后人齿冷,且被“友邦”惊诧的“特色”丑闻: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现场亮明身份采访,遭到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黄贝派出所两名警察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文字记者马小六被一警察反铐双手后又遭其“锁喉”。摄影记者王子荣在拍摄中相机被深华物业保安砸烂,该保安称“我是在替警察执行公务”。
在前,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正常履行职务,公开揭露辽宁省西丰县违法拆迁,在征地建设中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惹怒该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他派了警察到北京拘传记者。现在,又有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现场采访,受到深圳市警察反铐双手的“超常”礼遇。可见记者采访权利得以实现的处境的悲哀,犹如蜀道之难了。
到网上搜索,输入“记者采访被打”六个字,竟有120万条信息符合要求。当然,其中不少是重复的,但也不可否认,那些记者采访被打,而没有公开的信息,又有多少呢?
记者,被冠以“无冕之王”。在一些崇尚新闻自由的国家和地区,记者的职业还是比较鲜亮的,不仅仅是收入丰厚,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尤其是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的保障,他们可以依据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毫无顾忌地揭露黑暗,抨击时弊。
我不敢说,我们的记者没有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但至少敢说,到现在为止,在法律上,我们不仅没有什么保护条款,就是正常的采访也受到种种限制、阻挠,甚至为此付出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
11月8日是“记者节”。大凡节日,是有一定意义的。有的是纪念什么重大事件,有的是纪念什么重要的人物,有的却是为了唤醒国民注意这一天,还有什么人仍处弱势需要“关注”,设定一个节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大概设定“记者节”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后一点的成分还是多一些的,尽管这个日子是纪念什么人的。
从北京电视台的“纸馅儿包子”事件以来,社会似乎对媒体的非议之声多了起来。本来“纸馅儿包子”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后来把政治因素加进去了,上升到了齐天的高度,记者采访的处境不仅仅是如履薄冰了。采访要真实,评论要客观,报道要合法,这是记者行使职权的基本要求,在此无须赘述。关键的是,客观真实的报道能见报多少呢?除去那些所谓的敏感话题,某部时不时的电话或明传电报指令,更多的采访不是胎死腹中,就是被那些被“监督”的人和部门,通过各种关系扼杀掉。此时,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里的一句“名言”:多乎哉?不多也。
公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媒体是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媒体报道,也是公众表达正当诉求,参与社会监督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所谓的监督,包括社会、行政、司法监督三种形式。第一位的就是社会监督。媒体是实现社会监督的载体。如何实现社会监督,媒体的表达自由,记者的采访权利,在法律上予以保障应是不争的议题。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无一不是媒体和新闻记者的“战功”。好在,在台湾的陈水扁贪腐恶行被揭露,也有我们中国台湾的记者同仁出手。对此,在崇敬之余尚汗颜。因为,如果让我在这里面对此事,恐怕冻伤自己的手,就不敢出手了。现在,我的手基本上是袖在棉袄袖子里,只是偶尔抽出来擦擦自己的鼻涕。
在今天网络媒体上,人民日报老记者许林自曝“摆拍”历史,公开那些“完美”的照片背后各自的制造手法和故事,或许对我们有些许警示。“摆拍”是为什么人或事涂脂抹粉,丢人现眼的事儿恐怕只是存在于帝修反那儿了。那时,老前辈许林们是不存在被拘传或被铐的危险的,所谓的舆论监督大概是不存在的吧?现在,记者要要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就面临着被拘传或被铐的危险,舆论监督又谈何而起呢?

郭恒忠
鄙人姓郭,名恒忠,字永恕,生在山东省青州山乡的农家。赖姐姐的中学老师王振东、戴豪举荐,得到转学城里读书。人生转折,遂始此地。曾在报社工作二十年。原在新浪开博,名曰“谈笑识鸿儒”,此为开博之宗旨。但因那儿希望用一个声音说话,我便转战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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