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8 1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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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人民,离开自己的故乡,到中国的首都北京,超过三天就要办理暂住证,我很好奇的问一下,奥运期间各国参赛队员和官员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参赛队员如果上街被北京联防队员抓获后,是否送到昌平筛沙子,另外根据劳动报酬来计算,如果一个非洲运动员筛沙子需要筛多久,才能筛出自己的回程路费。
如果老外不需要,那么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运动健儿是否需要办理。
如果这些老外不需要办理?那么我们自己的国民到自己的首都去旅游、学习、或者是漂流为什么就要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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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7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北京市正在普查外来人口的暂住证,是否会利用暂住证来管理和控制北京外来流动人口,以保证奥运会期间治安等各方面的秩序?吉林明确表示,奥运会期间北京不会对外来人口实行任何限制措施。目前进行的普查暂住证工作,一方面是为了加强管理,但更主要的是为了服务于外来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等各个方面。此外,北京不会出台政策对奥运会期间来北京的人实行限制。而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则以救助为主,不会采取强制清出政策。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挨门去调查,第一句话就是说:"是租的房子吧,你们是外地的吧,赶紧办证,奥运会期间要检查的,不办很麻烦!等等好多善意的提醒!我纳闷,我还是中国人吗?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身份证难道不能证明吗?和谐社会,和谐民生!官方的立场是不拿奥说事,其实北京市的做法又说明了什么啊?不过牢骚归牢骚,我一小民,也改变不了什么!赶紧找房东办证去了!呜呼!!!!很羡慕有外国国籍的中国人啊!!!
北京只是取消了境外人士的暂住证,境外人士包括已经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澳门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港澳同胞,而我们长期生活与工作在内地的同胞,非北京户籍在北京停留三日以上或居住、工作者,时刻都被薄薄的一张暂住证牢牢束缚住。
对此,我无法松一口气,因为北京根本不会在近期内取消针对所有外地人的暂住证政策,北京是北京人的首都,而不是外地人的首都?只要不取消暂住证制度,就无法消除人们的这个疑问。
古语说,贫穷的人身在祖国犹如身在异乡,有钱的人身在异乡犹如身在祖国。
这是一句泛黄的古老的诗句,在今天恰恰可以说明世间的不平等。小小一张暂住证,就可以把有钱的人和贫穷的人区别对待。有钱的人处处是祖国,也就是说处处可以享受到国民待遇;而贫穷的人,即使身在祖国,也得不到他所爱的这个国家给予的国民待遇,甚至连外国人都不如。这难道不是暂住证的“一国两制”。
笔者早就提出过,暂住证不应该发给具有本国公民资格的人,而是应该发给那些来自异域的外国人、来自港澳台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户籍制度登记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暂住,他们的收入普遍高于我们的收入,他们有足够的能力缴纳暂住费用。
而事实上,我们现在办理暂住证的人,都是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堂堂在全国各地城乡公安机关户籍本上进行户口登记的人。我们为什么要在自己的祖国暂住,为什么要在自己国家的首都因为没有办理暂住证而得到不公平的待遇?
1954年共和国新朝第一部宪法上被写明的迁徙自由,是指中国人在国内享受移民自由,前朝的国民政府,依然在当时的宪法明确本国国民享受迁徙自由。迁徙自由,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人权,一般来说,国家保护本国公民的这个权利,除非这个国家实行的是一个失去理性的社会制度。现在,虽然现行宪法上还没有恢复迁徙自由这一条文,但宪法上也没有写明公民被剥夺了迁徙自由。法不禁止即意味着准许,暂住证实行“一国两制”将以失败告终。既然中央领导人多次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那么所有在本国范围内强制公民办理或规定办理暂住证的行为,就意味着剥夺本国公民迁徙自由的基本人权,广大公民应给予积极抵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