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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2:08:28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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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

    9月19日,温家宝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会议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9月20日《新京报》)

    公租房涵盖外来务工人员,有利于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这一“扩容”体现了政策的善意。但这种善意的实现,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严格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和条件,防止权力寻租、弄虚作假;二是要从公租房建设上下功夫,从小从简建设公租房,防止觊觎之心,提高分配效率。

    我们有“不患寡,患不均”的传统。悲剧的是,我国保障房不仅供应少,而且严重不公。开好车住经适房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就是廉租房、公租房权力寻租、弄虚作假也时有发生。公租房涵盖的外来务工人员,原本只是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一部分;这时候,假如再出现权力寻租、弄虚作假现象,要实现政策的善意,着实令人担忧。

    事实上,当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落实,都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问题:制度不力,权力寻租,权利虚弱。假如不能根本上明确申请条件、严格审查流程、严防监守自盗等,那么,公租房对外来务工人员开放也将是空有其名。

    3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提出,政府要少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而且廉租房不要带独立卫生间,以防有钱人购买。当时很多人持批评态度,认为这是歧视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可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上愈发严重的问题,茅于轼这一观点也获得了不少理解。的确,在制度不力、权力寻租得不到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降低保障房规格很有必要。

    其实,廉租房也好,公租房也罢,都是过渡的,具有临时性。当申请者的经济条件改善,就应该搬出,这也有利于保障房的使用效率。就在这次国务院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会议上也强调了退出机制。假如公租房设施齐全,一些弄虚作假者将常怀觊觎之心,申请者条件改善之后也将不愿搬出。所以公租房不仅要小,还要简。这样才能提高保障房的效率。

    总之,公租房涵盖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这是一个进步。但要防止进步的政策被现实架空。对此,严格制度审查是首先需要面对的;而从小从简建设公租房,看似“歧视”申请者,其实在制度不力的当下,更有利于确保保障性:防止觊觎之心,提高分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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