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八年執政的貪腐無能、膽大妄為行徑,可以由最近爆發的幾件事看出來。
首先漢翔公司搶在總統大選前一日(3/21)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翔展計劃」,擬向國外軍火商採購124.5億的材物料。其實為改良經國號戰機的「翔展計劃」根本未送立法院審議,當然預算也尚無著落,加上新政府上台後的空軍政策未定,戰機也可能維持向美國採購F-16,漢翔公司淨值僅40億,卻通過達淨值三倍以上的軍火採購案,而且選在總統大選前的敏感時刻,要說其中沒有人謀不贓的弊端,很難令人相信。
其次是台郵違反正常程序金援陽信銀行百億元的大弊案,被我在大選前揭發後便一直延燒迄今,而且真相越燒越明,與「漢翔案」相似的是「台郵案」也是邱義仁主導。民進黨立委薛凌夫妻的陽信銀行在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現超貸掏空弊案,銀行負責人被聲押之際,邱義仁竟直接指揮金管會,強迫台銀、土銀和台郵各金援100億給陽信,台銀和土銀知道此案將來會出事,不敢完全聽命邱義仁,只撥付50億,而且一個月後就收回,只有台郵膽大妄為,不但是100億全額撥付,而且還展延五次,迄今仍有65億未追回,目前這類大型金融弊案正由「特偵組」偵辦中,或許可做為新政府檢肅貪瀆的首項成績。
林文淵的「帳」是必須算一算了,他原只是台北市自來水公司的中級工程師,被阿扁延攬之後,擔任為他募款管錢的大掌櫃,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風光人物,掌握台電、中鋼經營權,尤其擔任中鋼董事長後,幾乎大型弊案如「鐽震案」、「高捷案」、「高雄巨蛋案」、「中鋼分紅案」,都見林文淵身影穿梭其間,只是在陳水扁的庇護下,始終無人可撼動分毫。連三年前司法節逾萬民眾進行「全民告發」,將林文淵納入全民告發的十大對象,高雄地檢署都可置之不理,反將告發人的我逕行起訴,為此林文淵還曾得意洋洋在法庭上陳述「中鋼是我私人的公司,不須你們管!」最近林文淵狂賣中鋼股票,未將中鋼股票分紅收入依照承諾捐出的內幕被我揭發後,林文淵還大言不慚聲稱「我只需對陳水扁負責」,這種官僚嘴臉正是陳水扁八年執政的貪官穢吏之縮影,你還能容忍他們繼續橫行下去嗎?
台糖公司是國內最大的地主,其擁有的土地面積超過五萬公頃,但自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歷任董事長吳乃仁、龔照勝、余政憲等人都是弊案連連,吳乃仁涉入台中「春龍案」,與他的新潮流戰友洪奇昌同列貪瀆案的被告。龔照勝的董事長任期最短,卻將其「職位價值」發揮的淋漓盡致,不但在「蘭花咖啡館一案」圖利女友姊姊,而且在「詩丹雅蘭」保養品招標案公然圖利「百萬網公司」,這起弊案被我在立法院揭發以後,龔照勝以貪污罪被起訴求刑八年。至於高雄余家班老大余政憲上任後將台糖土地大量賤賣、賤租,除圖利其地方樁腳朋友外,更毫無忌諱的利益輸送給家族企業,這些土地弊案日前經我向檢調告發後正在被查辦中。
至於謝長廷自己,在競選期間不斷以特別費貪污起訴來攻擊嘲諷馬英九,但其實謝長廷的特別費也是問題多多,單以被我揭發出來的「五張連號發票」而論,都是以「招待友人餐費」名目來申領特別費,絕對涉及「假發票,真核銷」,只是檢察官侯寬仁予以縱放包庇,才得以遁脫刑責,此案經我向特偵組告發後,已經檢察總長陳聰明核定「重啟調查」,估計謝長廷難逃貪污起訴之命運。而謝長廷另涉及的「高捷收賄案」、「玉皇宮政治獻金案」與「高雄發展聯誼會案」,其實都已經「犯罪行為明確」,只是被檢察總長陳聰明留中不發,才得以倖免刑責,這些案子在民進黨失去執政權後,應該會被司法公正處理。
扁朝八年執政的貪腐罪行可謂「罄竹難書」,這正是民進黨受人民唾棄,在大選慘敗的原因。
邱毅 好样的 我敬佩你 你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中国人的希望
复杂的事,多事之秋。
向邱毅先生致敬。你是一位铁骨铮铮、疾恶如仇的勇士,人民有你是人民的福气。
如果邱毅能够转战北京揭弊,他将会发现台湾的揭弊只属于小学水平,成亿中国人民在向他招手。 如果马英九能够到大陆拜票,国民党将获得更加辉煌的胜利。他将向13亿中国人民感恩。
当年张勋挟宣统复辟帝制,他的祖籍江西通电全国把他开除省籍,张氏家族将其开除族籍.五四时期被罢免的亲日派卖国贼 陆宗舆章宗祥,家乡为其立耻辱碑,列 其卖国罪行,以警示后人.今日李登辉陈水扁吕秀莲也该开除其国籍省籍族籍,立一耻辱碑,记其台独卖国恶行,让其遗臭万年.
(引自联合早报1999年李登辉提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两岸谈判中断,2000年民进党上台后否认“九二共识”,两岸关系逐渐紧张,及至今年台湾大选国民党胜出,胡马均对“九二共识”的谈判前提表示接受,两岸复谈在即。在此试图将一些政治名词的含义加以厘清,并对两岸未来政治谈判发表一些个人观点。 两岸现状的法理实质 先列举以下重要的政治事件: 1895年,甲午战败,清政府作为中国中央政府将台湾省割予日本。 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取代清政府成为中国中央政府。 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将台湾归还中国。中华民国政府重新设立台湾省。 1949年,中华民国国军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中共领导的解放军打败,民国政府退居台北。 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北京成立,宣布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台湾的中华民国台北政府不予承认,仍然认为自己为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的代表。 根据国际普遍接受的准则,任何一个国家有且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对于中国来说,从1949年开始,中央政府的认同出现了分歧。虽然时至今日两岸人民的看法有所改变,但是法理的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两岸现状法理实质是:大陆地区的中国人根据八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北京政府为中国中央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号,五星红旗为中国国旗。台湾地区的中国人根据四八版《中华民国宪法》,以台北政府为中国中央政府,以中华民国为国号,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国旗。因此,在一个中国的范围内,出现了两个中央政府。根据各自认可的宪法,双方都认为对整个中国享有主权,且是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现状下双方分别有效管辖整个中国的部分领土,作为中国中央政府获得部分国际社会的外交承认--待续
接上--“九二共识” 1992年,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的代表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通过函电方式口头确认了双方的立场:海协会认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基会认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有所不同。 在此基础上两会于1993年和1998年实现了两次领导人会谈。2000年,时任台北政府陆委会主委的苏起将双方当年的立场命名为“九二共识”,获得大陆和台湾的蓝营接受。之后两岸各方对“九二共识”理解的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不可否认共识的主体可概括为上述文字。 各方对“九二共识”的态度 基本上大陆和台湾的蓝营都承认“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国民党主席连战于2005年访问大陆,进行了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六十年来的首次会谈。但在具体的解释上面,大陆强调双方都认可的前半段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国民党方面强调海基会表述部分的后半段的“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有所不同”,即“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当时海基会还特意援引《国家统一纲领》,对双方认知的一个中国的涵义的不同处做了说明: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別行政区”。台湾方面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台湾的民进党方面基于一贯的“台独”立场,不仅不承认“九二共识”,也认为两会从来没有达成过“九二共识”。其逻辑性在后文予以解释。因此,两岸两会的会谈停滞至今。 “九二共识”的精神内涵 两会在1992年达成的共识并不是一个很明确的定义,而是双方观点的陈述,包括一致和不完全一致的地方。这体现了“九二共识”的精神内涵,求同存异,承认与不否认(no-denial)同时存在。双方共同承认的包括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国民党方面基于强调中华民国客观存在的立场将其概括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大陆方面则对此表现出暧昧的态度:没有直接承认也不否认。--待续
首页--1999年李登辉提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两岸谈判中断,2000年民进党上台后否认“九二共识”,两岸关系逐渐紧张,及至今年台湾大选国民党胜出,胡马均对“九二共识”的谈判前提表示接受,两岸复谈在即。在此试图将一些政治名词的含义加以厘清,并对两岸未来政治谈判发表一些个人观点。 两岸现状的法理实质 先列举以下重要的政治事件: 1895年,甲午战败,清政府作为中国中央政府将台湾省割予日本。 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取代清政府成为中国中央政府。 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将台湾归还中国。中华民国政府重新设立台湾省。 1949年,中华民国国军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中共领导的解放军打败,民国政府退居台北。 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北京成立,宣布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台湾的中华民国台北政府不予承认,仍然认为自己为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的代表。 根据国际普遍接受的准则,任何一个国家有且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对于中国来说,从1949年开始,中央政府的认同出现了分歧。虽然时至今日两岸人民的看法有所改变,但是法理的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两岸现状法理实质是:大陆地区的中国人根据八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北京政府为中国中央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号,五星红旗为中国国旗。台湾地区的中国人根据四八版《中华民国宪法》,以台北政府为中国中央政府,以中华民国为国号,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国旗。因此,在一个中国的范围内,出现了两个中央政府。根据各自认可的宪法,双方都认为对整个中国享有主权,且是中国唯一的中央政府。现状下双方分别有效管辖整个中国的部分领土,作为中国中央政府获得部分国际社会的外交承认。--待续
体说来,北京政府对于“一中各表”的立场变化,与台湾政治情势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一中各表”虽然接近事实本质,但是其内隐含的中华民国以及“两个中国”使得北京不得不谨慎面对。 长期对立使得两岸之间缺乏根本的政治互信。虽然“一中各表”具有“一中”框架,但在“各表”里也可以包藏祸心。北京担心,一旦明确接受“各表”,会造成国际上出现“两个中国”,乃至被“台独”利用,使两岸永久分离。 马英九要让北京相信,他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在各自表述下塞进“分裂的主张”。台北不仅能在口头上坚持“一中”,在行动上也坚持“一中”,不会谋求永久的分离。另外,国际和两岸的环境都发生了变化。政治稳定和经济双赢是双方共同的目标,拆除“台独”这个炸弹的迫切性高于政权统一的追求。一旦双方达成共同维护中国领土完整的默契与互信,北京政府对待“一中各表”的态度会逐渐开放。 换个角度说,如果双方能将“各表”变为“一表”也会是一种突破。在这方面北京似乎有所松动:三段论里除了“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表述外并没有坚持“各表”中“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似乎更接近一个大中国的概念。而马英九仍然依据《国统纲领》坚持“各表”里“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部分。当然,台北政府的谨慎仍然是担心本以弱势的中华民国更加弱化而丧失谈判的主动性。 无论是“各表”还是“一表”,都是对“一个中国”内涵的清晰化,会是双方展开实质政治谈判的基础。 如果大陆对将“九二共识”概括为“一中各表”转为开放,那就几乎等于北京政府默认(不否认)中华民国的事实存在。这包括默认(不否认)《中华民国宪法》在中国的部分地区被使用,默认(不否认)在台北存在另一个政权,宣称法统上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中国的国号自1912年迄今为中华民国。同样,台北政府对北京持对等立场。 根据各自认同的“一中宪法”,双方均不可能承认对方政权作为中国中央政府的合法性,也不可能承认对方对于国号、国旗的观点。北京没有可能也不需要承认中华民国及其台北 政府,因为在“一中”原则下,承认中华民国意味着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台北政府意味着否认自己的存在。同样的事情台北也做不到。
北京和台北政府可以在一个中国内将对方视为有效控制国内部分领土的政治实体,其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政府,当然更不是中央政府,而接近一个分离的割据政权,并与之展开政治谈判。谈判的主体双方可以中性地被称为北京政府与台北政府,避免敏感的国号称谓。 从两岸和平协议和军事互信机制的角度来说,和平和军事互信是双方共同的目标,机制则是技术性问题,只有政治框架是关键。“一中”内涵清晰化下,互认政治实体的北京和台北政府之间自然就没了障碍。 台北政府的国际空间 两岸经过前后百年的分治,台湾社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华人社会,台湾人民对台湾的归属感远远超越对整个大中国社会的归属感,对大陆的情感也变得生疏。虽然“两蒋”在台湾重新建立了中国人的认同,但脱离民族主体的认同仅停留在身份的文字表述,内心缺乏扎实的情感根基。经历政治开放、经济发展、文化多元后的台湾在一系列“台独”、“去中国化”的宣传下,脆弱的认同迅速变质,台湾人意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就算是中国国民党,为在台湾执政,也不得不“以台湾为主”,而大中华情结强烈的马英九为求胜选,也不得不高举“新台湾人”大旗。 不论全体华人接受与否,台湾明显“新加坡化”的事实的确存在。 如果希望两岸最终能有一个圆满结局,必须建立起中华两岸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唤起或者说重新建立台湾人心中中国人的民族意识。经济互惠能缓解政治对立,而同文同种的文化交流与政治妥协则是正途。要使姚明和王建民成为两岸中国人共同的民族骄傲。 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谈台北政府的国际空间问题似乎会有新的出发点。 根据普遍的国际法原则,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对中国来说当然也不例外。根据“一中”原则,其他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在外交上只能承认北京政府或者台北政府中的一个。在现实的国际环境下,北京政府作为中国的中央政府获得联合国以及大多数国家的外交承认。台北政府虽然获得少数国家承认,但在整个外交活动中处于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