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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2 09:10:20 编辑 删除

浏览 964 次 | 评论 4 条

许霆被判五年为何许多人还是觉得不公?

                                ——人治中国的“法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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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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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银行柜员机失灵而被取出十几万人民币,当事人许霆先被广州市的法院判无期,昨天改判五年徒刑。尽管许表示服判,但这五年的刑期仍引起许多人热烈讨论。有人称判得不公,应该宣判他无罪,最多许只有道德上的责任,而没有刑事上的责任。而有人则认为许判得太轻,甚至有人举美国的法律为证,称许在美国可能会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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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许霆案是不能拿外国的判例来比较,因为中美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文化环境。在中国,法律经常成为权力的奴仆,其效力若有无无,有无之间完全视当事人势力,或者权力控制者的表态。在中国,知法犯法已是社会常态,随便看看,到处是违法收费,违法办案,违法行政………,官员有法不依,百姓也自然视法律为虚无。在这种常态下面,突然要按照哪一条法律对一个没有特权背景的只是失灵柜员机多取了人民币的青年判刑,自然众人感觉不公。这种不公其实是一种普遍的集体心态,中国在本质上可以说是一个人治社会,在这种人治社会,关系与权力、金钱决定着许多事情,并非法律在左右这个社会,老百姓自然也没有将法律当成公众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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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官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能够完全按照法律来执行,如果这个社会,不再以关系、人情、金钱、权力等因素来破坏法律,如果当局颁布的每一部合理符合普世正义的法律,都能够彻底得到尊重执行,那么,社会公众自然就会慢慢对法律产生尊重感,这种对法律的敬畏也会慢慢变成一种公共道德标准。但是这一切在目前的中国还根本谈不上。在许多地方,法律甚至常常成为儿戏,判决也带有太大的随意性,判决往往与当事人的背景密切相关。如果许霆具有一些其他的身份,比如他是一个官员,或他有一个当高官的亲戚,或者他有很多钱可以摆平法官,可能这个案子的判决又将会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这种法律裁判带有很大的选择性与随意性的氛围中,许霆一案才会让大众产生不公正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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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有人拿外国的判决来做比较是很可笑的!一个本质并非法治的国家如何与一个严格的法治国家作比较?如果不了解本国的法律执行实际状态,不了解从上到下各种人士对法律的观感态度,如果不了解普通民众眼里法律的意义,仅仅从法律条文来讨论许霆案,其实是无法理解许多反对将许霆判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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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ppan [2008-04-02 05:41:16 PM]

    从银行取款,如夹有假钞,行长是否该以”扰乱金融罪”判无期? 春节前,我在某银行取钱,隔了几天,我拿此钱去交全年的物业管理费(全年一次交清,有5%的优惠),竟然有一张百元假钞!我对收款员讲,钱是从银行取的,不可能有假钞!收款员反复验了五次,确认无误.我只好自认倒霉!吃一堑长一智,此后,我到银行取钱,就多此一举地问:不会有假钞吧?回答是:你绝对放心!幸亏我年纪大,人家才没骂我神经病! 小许从有故障的取款机多得了意外之财,责任应当在银行本身,法院却以”盗窃罪”先判无期,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现改判五年!按正常操作程序到取款机取钱(整个取款过程完全合法),由于银行对设备维护不善,工作失误,多吐钱,瞎吐钱,怎么取款人成了盗窃犯呢?银行本应上门赔礼道歉,请人家退回才是,反而上法院告人家,真是欺人太甚!有媒体报道,取款机上出现过吐假钞的事,行长该判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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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4-04 05:11:34 PM]

    从银行取款,如夹有假钞,行长是否该以”扰乱金融罪”判无期? 春节前,我在某银行取钱,隔了几天,我拿此钱去交全年的物业管理费(全年一次交清,有5%的优惠),竟然有一张百元假钞!我对收款员讲,钱是从银行取的,不可能有假钞!收款员反复验了五次,确认无误.我只好自认倒霉!吃一堑长一智,此后,我到银行取钱,就多此一举地问:不会有假钞吧?回答是:你绝对放心!幸亏我年纪大,人家才没骂我神经病! 小许从有故障的取款机多得了意外之财,责任应当在银行本身,法院却以”盗窃罪”先判无期,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现改判五年!按正常操作程序到取款机取钱(整个取款过程完全合法),由于银行对设备维护不善,工作失误,多吐钱,瞎吐钱,怎么取款人成了盗窃犯呢?银行本应上门赔礼道歉,请人家退回才是,反而上法院告人家,真是欺人太甚!有媒体报道,取款机上出现过吐假钞的事,行长该判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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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4-08 05:22:44 PM]

    我觉得五年是一个合理的刑期,我不赞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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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4-09 09:16:02 AM]

    如果官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能够完全按照法律来执行,如果这个社会,不再以关系、人情、金钱、权力等因素来破坏法律,如果当局颁布的每一部合理符合普世正义的法律,都能够彻底得到尊重执行,那么,社会公众自然就会慢慢对法律产生尊重感,这种对法律的敬畏也会慢慢变成一种公共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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