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平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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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9:28:32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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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Zero是一对结婚40多年的恩爱夫妻,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地终日相伴,从年轻时的如胶似漆到年老时的相濡以沫,羡煞旁人。

人们说起结婚之道,纷纷都会拿这对恩爱夫妻作为榜样,称此才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但是大跌眼镜的是,这对夫妻却于近日向家庭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法院将他们的结合宣判为非法。妻子May言之凿凿地申称自己完全是听从“上帝的旨意”,上帝告诉他们当年的婚姻完全是不合法的。

 

 

原来,最近的5年里,常常会有一个梦魇不断地出现在May的梦境里,她梦到自己和丈夫百年之后携手来到了天堂,但是上帝却只允许自己的丈夫进入天堂之门,而自己则要被打入地狱。究其原因,是May当年在结婚时所犯下的一个“严重”错误,而且因为是明知故犯,所以更加不可饶恕。

May每每醒来都被吓得冷汗连连,她痛苦地握着丈夫的手,表示内心再也受不了这种良心的谴责和煎熬,她一定要和他离婚,然后再度结婚,这样上帝才会重新接受她。

原来这对夫妇是在1970年在100位宾客的见证下结为秦晋之好的,但由于其中一位在结婚档上签名的见证者是一名16岁的女傧相,这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两名见证者都必须年满18岁或者18岁以上的规定。

实际上,在当时的结婚典礼上,新娘May她是知道女傧相未满18岁的,当时主持婚礼的牧师也注意到了这点,还特意建议换成新娘的父亲作为见证者在结婚证上签字。但是由于新娘May事先答应过这位年轻的女傧相会让她做见证者,所以她当时还是无所顾忌地坚持要让这位女傧相签字,牧师最终也答应了。

 

 

时隔多年,原本已经为人所遗忘的一个小细节,没想到却成为May心底的一个挥之不去的疙瘩,而且愈演愈烈,让她万分后悔和痛苦。May和丈夫在这几年里纷纷致信给出生、死亡及婚姻注册局,一一说明了情况,但得到的答案都是“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合法的”,因为见证者年龄方面的细微疏忽并不会影响到婚姻的合法性。

尽管如此,这对夫妻还是不肯就此作罢,再度要求家庭法庭判处他们的婚姻属于非法,妻子向法庭表示:“我们真的希望可以搬掉心头这块大石头,我相信上帝告诉我应该为了道德规范而真正结婚。”

他们对爱的执着,令我钦佩;他们追求完美的爱的执着,更是让我敬仰。

博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段“不合法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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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金凯平

1987年怀揣1000澳币闯荡澳洲;8年后买下位于墨尔本CBD的总工会大楼,进军房地产领域;曾任三届维省政府民族企业顾问;现任中国侨联海外委员。 中国正在走向世界;中国人在海外投资已成大势;澳洲是投资者的沃土丰源;若要在澳洲购买花园洋房、商业大楼、商铺或者开发居民小区,可与资深地产投资人—金凯平联系,分享在澳洲20年成功的地产投资经验。联系邮箱:jin@aust-china.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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