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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缝补补的人生仍不随俗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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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9 12:55:05 编辑 删除

浏览 2160 次 | 评论 6 条

                             安徽省公安厅大接访的黑慕
                                   ——记我与母亲上访的历程
2005年5月1日和8月18日,国务院、公安部新《信访条例》实施,各级行政机关在上级的指示下,“大接访”风暴袭倦而来,各家新闻媒体、报社纷纷跟踪报导,对这次“大接访给予很好的评论。也深刻地反映出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实施是一项“顺意民心”的工程。优其是安徽省公安厅,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99.1%,在《新安晚报》上,刊登了许多感人的事迹,有的群众签字不再越级上访;13年的案件13天告破……表现出了安徽省公安厅“大公无私,真正做到件件得到解决,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全国的公安做出模范”。
在最后的阶段,把他们的“功绩”比喻为“深秋里的一片红叶”。看到了这些,对于一个没有经历的人仿佛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对于一个经历的人,合法权被剥夺,有冤不能申,有苦不能言的时候,这时他深刻地体会到这一切是多么的虚伪、黑暗,让人痛心,感觉到对现实的无奈,这就是我要说我与母亲上访的经历,也是对安徽省公安厅大接访的另一种评价。
申诉材料
2001年12月9日我姐姐纪素芹在毛集实验区焦岗乡史集村我姐夫王海光家不明原因死亡。12月10日我父母闻讯后赶到现场,而王海光亲属说我姐纪素芹是在王海光家前的一池塘溺水而死的,死后第二天浮出水面。我父母感到可疑,12月9-10日,雪后天气寒冷,气温在零下5-6度,死尸不可能第二天浮出水面。为了弄清我姐姐纪素芹真正的死因,我父母强烈要求王海光家请法医对我姐姐纪素芹作死因鉴定。2001年12月11日,在我父母强烈要求下,王海光家向淮南市公安部门报了案,焦岗乡派出所所长花学超带人负责处理,在当天,就把我姐的尸体运往凤台县孤山殡仪馆。12月14日淮南市公安局及法医一行五人赶到现场,首先对我姐姐纪素芹的腹部解剖,得出:“腹部无积水,排除溺水死亡的结论。”后经我父母同意下,对我姐的头部解剖,并对尸检过程拍了照片。
尸检结束后,淮南市法医组长在王海光亲属、焦岗乡派出所所长花学超、我父母、凤台县孤山殡仪馆领导四访当即宣布:“鉴定结论于7日后做出,没有女方近亲属的签字禁止火化,纪多安身为死者之父,有半个月申诉权,对我们市局法医鉴定不服,于半个月内申诉上级机关做重新鉴定的权利。这是大案件,半个月内谁动尸体谁违法。”
  12月16日,即市局法医尸检后第三天,王海光亲属、焦岗乡派出所所长花学超、毛集区区管委副主任兼毛集镇镇长纪宗祖、河口村书记周士喜、凤台县孤山殡仪馆领导滥用职权,在市局法医鉴定未做出之前,强行火化我姐的尸体。毛集政府违法侵权的行为致使我家与他们对立了7年,在我与母亲上访中看到了各行政机关的黑暗……
第一阶段  毛集政府
2005年3月26日我发短信指责、唾骂毛集区区管委副主任兼毛集镇镇长纪过祖(手机号码:13705547916),3月30日纪过祖找弟兄打上我家门。5月7日我发短信向毛集实验区工委书记蒋昌盛反映(13605546998)5月19日蒋昌盛派人口头答复是:“我姐的事他问不到,纪宗祖找弟兄打上我家门是谣言。”不但如此,还将我反映的有关情况和书面材料向被告纪宗祖透露,5月31日纪宗祖找人私下以“国家的救济私下了事”我家严词拒绝。蒋昌盛身为国家干部,包庇违法违纪人员,歪曲事实,我多次发短信指责唾骂他,6月14日蒋昌盛带领区人伍部部长高久石、下派干部曹长权三人到我家找查、抓捕我。在当天我母亲与蒋昌盛发生对抗,并唾骂毛集区书记蒋昌盛。
 第二阶段   淮南市公安局
   2005年7月18日市公安机关大接访开始。我与母亲上访淮南市公安局。要求淮南市公安局出示我姐法医鉴定书。在当天,市局行政机关人员故意不按信访秩序给我家登记,处长柴健玲答复是:“我姐的法医鉴定书在毛集公安分局,你先去毛集公安分局要求出示法医鉴定书,如果对这份鉴定书不服再到市局来。”7月20日我与母亲上访毛集公安分局,局长王金海接待,当我反映纪宗祖火化我姐的尸体时,局长王金海口头答复是:“纪宗祖比我官大,管着我的,想清楚,我不能执这个法,要什么条件你说吧?”当我提出公安机关是办案的,不是提条件的,王金海大发雷霆,说我教育他,目无领导。我母亲强烈要求毛集公安分局出我姐纪素芹法医鉴定书。局长王金海开始说在分局,原件不能给,只给复印件;随后说在市局,明天送到你家。7月21日我与母亲再次上访淮南市公安局,局长龚英敏接待,在毛集公安分局局长王金海宣读下,淮南市公安局出示我姐纪素芹法医鉴定书,这份鉴定书中称我姐纪素芹是“溺水死亡”的结论,对毛集政府火化我姐尸体和市局本身扣我姐鉴定书长达四年的问题没有合理地解释。我与母亲不服,要求淮南市公安局出示相应的根据,并对毛集政府火化我姐尸体和市局扣我姐鉴定书长达四年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淮南市公安局局长龚英敏与毛集公安分局局长王金海狼狈为奸,利用职权压制,不准我与母亲提出鉴定书中的疑点,以我母亲绕乱“信访秩序”要抓我母亲。在当天我与母亲与局长龚英敏发生对抗,最后市局签字7日回访并予答复,谁知是一次敷衍了事。
 
第三阶段  安徽省公安厅
2005年8月18日省公安厅大接访开始,8月21日我与母亲上访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对淮南市公安局出示的鉴定书不服,重新鉴定。厅长崔亚东接待,收回淮南市公安局出示的鉴定书复印件和书面签字。并且说处理不能令我满意,因为尸体没有了,时间长了。在当天厅长崔亚东写了批文,要求淮南市公安局出示复核鉴定笔录。8月25日淮南市公安局给我家回电话,(0554-6611061)并没有按厅长崔亚东的要求出示复核鉴定笔录。11月28日,省厅344号信访告知单下达维持市局结论,对毛集政府火化我姐尸体和淮南市公安局扣我姐鉴定书长达四年的问题没有合理的解释。2006年1月6日我与母亲再次上访安徽省公安厅,要求省厅出示相应的根据,厅长崔亚东指使厅行政机关人员以开始说“不受”为由把我的申诉状扔在地下,蛮横无理地把我与母亲往外轰;随后说公安厅事多,把我姐的信访事项停了,从此就不再受了,没办法。我母亲要求他说的每一句话签上字,他拒绝。我母亲与省厅人员发生对抗,最后厅长崔亚东叫他手下签字,以淮南市公安局无答复意见书为由,再次推到淮南市公安局。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或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一条:办理信访事项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与信访人或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淮南市公安局本身对扣我姐纪素芹法医鉴定书长达四年的问题就说不清,有侵犯公民合法权的可能。安徽省公安厅做法严重违纪,并进一步证明了安徽省公安厅包庇淮南市公安局、毛集政府违法违纪人员的事实。在当天我母亲指责唾骂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
2006年3月21日我与母亲持淮南市公安局014号答复意见书再次上访安徽省公安厅,星期二厅长接待日,厅长崔亚东为了避开我与母亲拒而不接待。这是要求是:
1、 对淮南市公安局014号答复意见不服,依法复核。
2、 依法追究火化我姐尸体者的法律责任。
3、 淮南市公安局自2001年12月14日法医对我姐尸检后四年才向我家下达法医鉴定书,直到2005年7月21日才向我家下达,程序违法,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 请省公安厅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举行听证会,公示我姐原始鉴定材料与当事人见面,辨明案情事实,对我姐的死因做出客观公正的解释。
    省厅行政机关人员得意地说:“电话不要乱打,打破嗓门也没人理你。歪点子不要想,到省政府和检察院也不会受的,你逃不出公安厅手心。从今以后不要再来了,处理好我们给你寄去。”2006年7月3日省公安厅521号复核意见下达,以我第一次重新鉴定敷衍了事。
 
 

在省厅复核阶段,2006年5月23日毛集区书记蒋昌盛指使村民唐文荣、公安机关扣我家车诬我偷盗。我再次发短信指责、唾骂他,6月6日蒋昌盛再闪派人对我实施抓捕。6月7日蒋昌盛派区政法委书记兼毛集镇党委书记丛永刚以“事业前程、找工作”为由不准我提出毛集政府火化我姐之事和蒋昌盛诬我偷盗之事,送旧电脑草草了事。毛集政府道德败坏,丧失民心,法理公理天理不容。
    2008年1月4日因我在安徽省公安厅网站(www.ahga.gov.cn)、搜狐和新浪博客上发表《安徽省公安厅大接访黑慕》一文,安徽省公安厅指使毛集区公安机关在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拘捕证或传唤证、趁当事人亲属不在家时,非法闯入我家将我拖入一辆面包车抓到毛集镇派出所。我被非法扣留6个小时,在6个小时里他们封闭我与家人的通信。安徽省公安厅的做法明显地反映出了包庇违法违纪人员,剥夺公民发表言论的自由权。是黑社会行为。
★★★安徽省公安厅大接访深刻地反映了他们的虚伪、狡诈、腐败堕落。为了“朋党”之间的利益,互相包庇、互相勾结,公民有冤不能申有苦不能言,这就是新闻媒体所说的“深秋里一片红叶大接访”也进一步证明新闻媒体不可信、坑人害人。

                                        发表人:纪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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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6-23 10:59:10 AM]

    真的假的

    回复 删除
  • xnqb1982 [2009-06-29 12:01:39 PM]

    我的经历,是真的。

    回复 删除
  • xnqb1982 [2009-07-10 07:00:06 PM]

    是真的,这是亲身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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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4 12:04:43 AM]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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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nqb1982 [2009-08-17 00:30:04 12:30:04 AM]

    谢谢你们!只要有你们的支持,相信这群腐败份子最终的下场是失败!

  • 凤凰网友 [2009-08-14 12:06:50 AM]

    民警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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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nqb1982 [2009-08-17 00:31:46 12:31:46 AM]

    社会上还有很多受苦受冤的群众,他们都在呼喊着……

  • 凤凰网友 [2009-08-14 12:27:19 AM]

    ffgfff

    删除

    xnqb1982 [2009-09-04 15:30:53 03:30:53 PM]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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