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友
对不起呀,我把你的文章放在我QQ空间里了,可是有许多敏感词语,不得已啊,这些敏感词语让我改成了拼音,你不会生气吧。
季涵
以深圳为起点,重新出发。欢迎诸君来到小女子的言论自由区,请多指教。谢谢!
曝光天涯社区博主“扫烟囱的小孩子”剽窃凤凰博客文章
今天打开博客,看到《拉萨的美丽与哀愁之四清明扫拉萨烈士墓》有网友留言:

非常谢谢这位朋友的关心和祝福。
第一次看到有人用“剽窃”两个字来形容我的文字被侵权,很是好奇,便到天涯社区网站去看了一下。打开顺序是这样的:天涯社区→博客→精英博客→社会。把鼠标往下拉一点,就会看到这样的画面:

点击《拉萨的美丽与哀愁》,进入正文:

标题上很显眼地看到“原创”两个字,但是,作者却变成了“扫烟囱的小孩子”。很难形容当时看到自己的文字被改成别人的文字时的心情,但是,当我打开“扫烟囱的小孩子”的资料时,可以很强烈地感受到愤怒了。

从他的的资料中看到,他写着的从事职业是“教育业”,最高学历是“博士”。当然,在网络上很多人的资料都是造假的,但是,也有人是填写真实资料的。如果这位先生真的如他所写的,是个在从事教育的博士,那么,那个代表学历的本子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为人师表也不过如此!博士课程学的是教他怎样剽窃别人的文章,侵犯他人版权吗?作为一个教育中国孩子或年轻一代的人,就是这样教孩子们怎样为了自己私欲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怎样不道德不诚信,怎样偷东西的吗?真是太让人寒心了!
我不知道在这位所谓从事教育的先生的教育下,那些孩子是怎样以他为榜样的;不知道教他的那些老师们和他的父母们,是怎样教他为人师表的。教育业,虽然不一定就是站上讲台讲课的老师,不可置疑的是他从事的是一个攸关民族未来的职业,他所作的很多种种,都可能成为孩子们的榜样。我想所有的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这个先生一样的行为,所有的中国人都不想自己的国民被“熏陶”成这样的一种人。所以,我要曝光这种行为,决不能让我们国家的未来就像这个先生这样,不能让中国有让外国讥为“小偷国家”的危险,不能让中国的文化受到如此无耻的毒害!
这位名叫“扫烟囱的小孩子”的先生,于4月5日下午十四点零七分剽窃的这篇文章,是凤凰网长路漫漫的博主季涵,在4月4日祭拜拉萨烈士陵园的烈士们后,于4月5日凌晨五点三十九分上传到凤凰博客上的文字。

所有网站上的博客,每一篇文字上都有上传时间,这一点是骗不了人的。

《拉萨的美丽与哀愁之四清明扫拉萨烈士墓》才是文章原来的题目。《拉萨的美丽与哀愁》只是一个系列名,《清明扫拉萨烈士墓》是这个系列第四篇文字的标题。
“扫烟囱的小孩子”把一些相片下面的字放到了相片上面,在排版上略动了一下手脚,文字句意却一点也没变。

原作上,“扫墓归来”这行字,放在相片的下面。
“扫烟囱的小孩子”在他剽窃的文章里做了很多这样的事。若要看详细情况,请到凤凰网打开长路漫漫季涵的博客,一一进行对比。

这是网络地址:http://blog.ifeng.com/article/1373918.html。
这一次的剽窃事件,我本来并不打算这样大张旗鼓地写一篇曝光文字。只是,在天涯社区博客里,留言和跟帖都要进行他们的注册登陆才能进行,我不想成为他们的用户,投诉无门,只能通过这个方式来维护我的权益,并把我的观点说出来。
博客是个很自由的个人言论区,虽然只是一些网络文字,但是,版权一样存在。请所有的博客编辑在发表博文时先核实是否是转载或剽窃,对某些不文明甚至是侵权犯法的行为进行打击控制,维护原创作者的权益。而所有的博客博主,请都要注意自己的版权是否受到侵犯并给予坚决反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遏止剽窃行为。这不但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的事。
决不能让剽窃行为日益猖獗,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决不能让中国的文化葬送在他日的版权侵犯中!决不能让我们的孩子,从小就接受这一种风气的熏陶!只要所有写文字和读文字的人,从自己做起,监督自己,监督他人,我们就能还中国文化一个清净,还孩子一个健康、文明、守法的环境。
谢谢!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晚于拉萨
凤凰网友
对不起呀,我把你的文章放在我QQ空间里了,可是有许多敏感词语,不得已啊,这些敏感词语让我改成了拼音,你不会生气吧。
2008-04-28 09:37:41
凤凰网友
支持涵涵,很喜欢你!
2008-06-11 09:51:47
ganmang 赶忙了,那么的老忙呀,我想不是那样吧.因为,赠于和给予同样是谢谢的美丽,飘落在人后间的英里哦,朋友们不要忘了,人布施一方里就见莲花开,淡香喜雨身
2008-04-26 14: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