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 19:47:48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吉法师 | 浏览 185 次 | 评论 0 条
关于我所阅读的基督教材料,对传统观念的质疑主要体现在两件事上:
1.《圣经》中女性地位问题——衍生出抹大拉的玛利亚乃至圣杯的问题,几年前因为《达芬奇密码》的流行,书店里一下多出很多良莠不齐但图文并茂的著作。
2. 关于犹大的善恶属性问题。
由于众多的隐喻,完全弄懂一部经人多次翻译传抄的经文必定困难重重……当然作为“奥义”的东西比不能讲述得过于直白……统治者们往往选取其中一
些片断加以利用维护政权,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的断章取义,但误解甚大。小时候我所受到的正统教育对基督教的认识归结为典型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如果敌人打
你的某边脸,那么把另外一边脸也伸过去让他打。”非常荒谬……如果在早先流传的几年中是这样,那么后果估计不会像今天这样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早期对
抗罗马统治者的若干年间这也不是什么制胜的法宝,否则干脆叫做“非暴力不合作”。世界上任何一门宗教都是以美好生活为开端、辅之以严惩来宣扬信仰,显然在
统治阶级的利用中过分地强调了对《圣经》的信仰而不是其间的哲学性——为维护统治群众单纯的狂热力量总是易于驾驭,即使在传教士的普通传教中也难以避免,
在我看来这乃是莫大的浪费。在我所去的礼拜中似乎只有一位身学院毕业的传道士并没有过多宣扬信仰,她自己也反对某些特别荒唐的“神迹”,而大部分人似乎采
取的都是回避。缘于教义在各个历史时期,应对不同时间之事都能找到蕴含不同这里的相应教条,因此《圣经》被认作“无所不能的圣书”,但其中的辩证性却长期
被忽视。
《旧约》看起来像是一部犹太教规矩繁琐的说明,而《新约》则是充满喻义的。简单来说,魔鬼引诱人犯罪,除了魔鬼有罪,被引诱的人当然也有罪。惩
罚的基本作用在于警戒,在某种程度上,《犹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乃是辩证。犹大说“背叛与被背叛都是罪,我有罪,这是主给的,我必须接受”,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东西不可能没人发现除了被判以外的另一种解释。
依据“神无所不能”的观点,背叛必然是他的安排,既然这样安排必有原因,教导民众不可能仅用正面事例,也要用负面的例子,还有正负面都涵盖的。经文中恶人
受感化变善人不在少数。当诺斯替教派发现“背叛者”的另一种成全功能时,无疑是辩证的,同时“作为门徒的人”应该志不在那三十块小钱吧?但他们却沦为主流
教派的敌对分子。当然如果我是主流教派的当权者也会考虑到“如果连门徒都可以向耶稣一样为大义牺牲,就会导致两位等级相同的圣人”这必然导致信仰恐慌。然
而考古学的问题不仅在此,也在于这仅仅是一部Coptic抄本,唯一的译本,作为证据就显得极为单薄。但宗教界不是科学界,要动摇两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基督教传统估计是不太容易。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六条“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中国的基督教氛围算是相当宽容的了——严格说来中国的基督教应该叫做“新
教”,至少不会像美国的某些地方把《Harry Potter》作为禁书烧掉,当然Passion of the
Christ这样的电影也不能公开上映。但这同时也是相关资料不能迅速传播的原因。 Anyway, 先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