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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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惠川:让马青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发表于 2006-03-05 09:51:00

华飞按:以下是沈惠川教授回应马青平的第二篇文章

让马青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首先将马青平在其《相对论逻辑自恰性探疑》一“书”中的“精彩段子”“立此存照”摘录如下,以作为科大、北大、清华的师弟师妹们和海内外同仁们饭后茶余帮助消化的笑料:

    ——“当然对于魔术师我们是不能要求他们遵守这些基本规则的。爱因斯坦大师帽子一抖,兔子就蹦出来了……这些逻辑和数学上的初级错误确实不能说明爱因斯坦有很好的逻辑和初等数学的基本功。”

    ——“也不知道爱因斯坦究竟是自己糊涂,还是故意骗人。”

    ——“唯一的‘优点’就是把水搅浑,让人们弄清到底谁是静止系,谁是运动系。”

    ——“为什么这样做呢?我们在前面推测,他们大约是为了把水弄浑,让人们摸不着头脑……爱因斯坦的手法比较拙劣……

    ——“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画皮就被揭穿了。”

    ——“狭义相对论效应不过是一堆逻辑错误的结果或者是骗人的把戏。”

    ——“爱因斯坦的这个推导实际上可以作为拼凑编造的典范,没有丝毫对基本逻辑规则的尊重。”

    ——“坐标变换又一次成了魔术大师的道具,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有了魔术大师爱因斯坦的这种技术,还有什么定理、定律不能证明呢?”

    ——“爱因斯坦根本就没有遵守任何逻辑和数理规则,他不过是变了一套偷梁换柱的戏法。参照系变换在这里只不过是魔术师的障眼法而已,因此,爱因斯坦在这里的所有推导是完全无效的。”

    ——“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中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

    ——“需要注意爱因斯坦在这里的诡辩……

    ——“不难看出爱因斯坦并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说明爱因斯坦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

    ——“至于Besso为什么保持沉默,他与爱因斯坦的友谊不想被人看作‘反对’爱因斯坦就可以解释。……至于Mileva Maric,爱因斯坦的第一位妻子是可能知情的,但爱因斯坦在离婚之后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全额给了她,也不难理解她的沉默。”

    ——“爱因斯坦有关速度相加公式的推导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

    ——“如果狭义相对论拒绝通讯交流来验证双生子的时钟,那么相对论就是彻头彻尾的江湖伪科学。”

    ——“虽然爱因斯坦的巨大声誉主要是媒体的造神活动创造的,但也包括爱因斯坦自己和许多其他科学家的努力。爱因斯坦总是把自己打扮成有关闭门造车、未吸收前人和同时代人思想的孤独者,一切成就都来自他自己的思考和直觉。”

    ……

    类似的“精彩段子”还有不少;以上只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这就是马青平和黄志洵嘴上所说的“科学研究”!你既然对Einstein不敬,就别埋怨别人对你不敬。天下事都是先有因才有果的!

    马青平认为Einstein在数学上“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这些逻辑和数学上的初级错误确实不能说明爱因斯坦有很好的逻辑和初等数学的基本功”。但他一会儿又自打嘴巴地含沙射影说Einstein相对论和质能关系式是其他人的工作,说Einstein是“不可救药的剽窃者”。既然Einstein是“不可救药的剽窃者”,那么“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的人到底指谁呢?真是不知所云!“不过是一堆逻辑错误的结果或者是骗人的把戏”,也不知他“究竟是自己糊涂,还是故意骗人”!

    在数学上“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的人就是他马青平本人!在此“书”的第370页和第371页上,马青平说;“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中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学过微分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根本不能等于……”话真是说得铿锵有力,好象真的抓到了Einstein什么把柄一样兴高采烈!如果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还真给他蒙住了!

    查一下Einstein的原著就可知道,马青平是在“故意骗人”,是在糊弄人!

    Einstein的这篇原著译名为“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载于《爱因斯坦全集》(第二卷),马青平提到的那几个公式在第398页上(《The collected Papers of Albert EinsteinVol.2, The Swiss years, ed by John Stache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454);或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范岱年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马青平提到的那几个公式在第174页上。

    在这两种版本中,印得很清楚:分子上括号前面是对时间的导数而不是对“时间一撇”的导数!括号里面才是对“时间一撇”的导数。按照分子上括号前面对时间的导数的运算来看,Einstein的结果根本没有错!

    就这个公式而言,译者也没有加什么按语。在《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中,译者所加的按语是对下一个公式分母中的指数的“印误”的。

    由此可以看出,起码马青平本人才真正是“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在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故意卖了个破绽,未提他关于坐标系速度的另一个更大错误。他果然欺身过来,在臭名昭著的“北京(反)相对论联谊会”网站上发表文章说:“爱因斯坦一方面把x对时间t的导数v设为常数,另一方面又把x的时间导数对时间再求导,给人们以他可以得出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的印象。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沈惠川教授为什么对同一段文章中分析的爱因斯坦的数学推导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呢?这根本不是一个真正学者应有的……态度,倒像是一个一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就暴跳如雷的宗教狂热分子(fanatics)。”

    马青平所说的那个公式同样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第174页上。在文章一开头Einstein就说:“把Newton方程从原来的坐标系变换到一个新的、相对于它作匀速平移运动的坐标系,那么Newton运动方程保持它原来的形式不变。”速度v就是在这里引入的;在后面讨论相对论时,一直沿用这个记号。由于坐标系作“匀速平移运动”,因而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当然是常数!而“x对时间t的导数”和“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则是质点在坐标系中的速度和加速度,这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完全是两码事!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是常数的认识出发,Einstein的计算完全正确!

你马青平的数学学得真够高明的,你马博士的力学学得真够绝顶的!“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马青平这次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要是换作马青平,出了这么大的纰漏,早就撞墙了!丢人啊!“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

    Lagrange力学中,Lagrangian里的速度v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的。速度v是否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这涉及到运动学中和动力学中的独立变量问题。实际上,速度v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是由狭义相对论中的速度相加公式和质点在运动参考系中相对静止的条件得到的。在动力学中,条件使然,可以代替;在运动学中,速度v就是速度v,“x对时间t的导数”就是“x对时间t的导数”,不能混淆!在Goldstein的《经典力学》(中文版,科学出版社,1986)第355页上讲得很清楚:“到目前为止,(贝塔)仅被看作是由Lorentz变换相关联的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以c为单位)。在这里,它被用来表示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实际上,正如……曾经指出过的那样,这种用法与我们通过相对于质点处于瞬时静止的Lorentz系统来考虑的问题是一致的。(贝塔)既是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又是被观测到的质点的速度。”其中,“到目前为止”指的是运动学;而“在这里”指的就是动力学!Goldstein提醒大家注意,“使用(贝塔)这一符号似乎会引起混淆”。

    马青平在这里正是混淆了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v和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x对时间t的导数”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将运动学公式当作动力学方程来处理了!他的那本“书”中对相对论和Einstein的指责(包括对某些大学的教科书中相对论部分的指责),大部分都是建立在这种似是而非的认识之上的。马青平非但连瞬时静止参考系的相对运动速度与质点速度之间的区别分辨不清,而且连运动学与动力学之间的区别也搞不清,还自以为是、指手画脚大骂Einstein及其相对论,真是“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到了极点!

    这次让我们给科大、北大、清华的师弟师妹们逮了个活的!一个“绝佳的”难得的反面教员!使大家真正领教了什么是大言不惭,什么是自以为是,什么是夜郎自大,什么是自鸣得意,什么是自欺欺人,什么是掩耳盗铃,什么是不学无术,什么是自打嘴巴!

这就是你所谓的“热爱真理,热爱科学”吗?!懂数学,懂物理,懂相对论的人何止千万,难道别人都是白痴?!就你一个高明?!自己不想想自己是学什么的!有几篇被人家收录的文章有什么了不起,就比Einstein厉害了?!

你马青平不是说“如果你说得对,本人会立刻承认错误”吗?那你如果还是一个“热爱真理,热爱科学”的男子汉的话,就应当在搞清基本概念后,到你所有发表过谬论的地方去给别人一个交待。如果更为豪爽的话,就应当将你那本乱七八糟的“书”招回去,赔偿别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看死你没有这种魄力!你说的大话只是糊弄人而已!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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