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我上中学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就对我们说,我们要建立法制社会,我们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时候我连法制社会这个概念是什么都不明白,就更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建立那样的社会了。
记得别人说过:科学和政治是人类文明的两大创造,科学是用来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而政治是用来解决人类内部之间所出现的问题,这两个创造是我们战胜天灾人祸最重要的工具。
我觉得法律是政治的一部分,法律就是用来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人是有动物性的,当然就会有动物的行为,就有可能做错事。所以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道德教育等措施尽量减少我们做错事的几率,另一方面我们用法律定出标准,还来衡量已经做错了事的人,应该对其施以怎样的惩罚。
再说说上边那四句话,有法可依,这个没错,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总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要慢慢完善我们的法律标准,这是正常的。有法必依,我认为这句话没什么用,可以省略。执法必严,这个严字我想因该是严格的意思,对于法律上的严格,我的理解就是公正,我觉得改称执法公正更好些。违法必究,我认为这句也等同于废话。所以我想:完善法律的标准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而且没什么太大的难度,最关键的是执法要公正,只有执法是公正的,才能实现建立法律的真正目的------使人类社会变得公平。只有社会公平合理了,
人人各思其所,我们的人祸也就减少了,反之,也必然。这就是我现阶段对法律的认识。其实说了怎么多,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盗取他人17.5万的许霆先是被判无期,最后还是判了5年,而一个造成社会几十亿,上百亿的陈良宇却只判了18年。无论是在社会影响还是其它方面,后者哪一项不必前者的危害性更大。
我觉得,如果是用许霆的标准,那么陈良宇不知道要判几十成百年才对,如果是按照陈良宇的标准,那么许霆就只能判个秒数级的了。甚至到了可以奖励一下的地步了。(呵呵!开了玩笑)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当然也就没有完美的国家 别人跟我说,要在失败里找到成功的希望,那它也需要在错误里找到对的方向嘛
2008-05-21 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