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者:黄立众的政治纲领之一
来不及细细整理,先将黄立众的政治主张发出于下:
黄立众决定发动农民起义后,在准备组织“中国劳动党”前夕,写了《论人民政治》,作为起义纲领和他所期望建立新中国的施政纲领。其章节目录如下:
一,民乃国本,保障民生,民生是革创(黄立众创造的观念,意即革命是为了创造,有些受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影响——引者)的动力,民主是成功的渠道,两者是消灭人祸民患的法宝;
二,废专政废官府,专政不废,民主不存;官府不废,官僚不清;
三,司法独立,惩治营私腐败渎职怠政;司法不独立,官官相护,贪官污吏铲除不尽;
四,军队国家化,军队不得干涉行政,军队干涉行政,民主将有名无实;
五,等人权,等民族,大团结,大融洽;人权不平等,矛盾重生,何言团结?
六,普选各级工作室(黄立众主张取消政府,各级政治权力机构改为工作室——引者);组建社会革创科学院,研究国策,制定制度(黄立众认为,社会制度,应该在革命胜利后,由社会革创科学院研究国策,由选民确定政治制度和政策,——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