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岚仅仅辞职是不够的
郭恒忠
湖北当阳女市长范晓岚辞职了。《三峡日报》报道说,4月22日,当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范晓岚的辞职请求,依法做出了接受请求的决定。
今年3月17日,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将一名11岁男孩当场撞死。范晓岚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2万元安抚费。在时隔20多天后的4月10日,此事被网络披露。4月12日,范晓岚离岗接受组织调查。4月14日,当阳交警认定范晓岚负全责。
在前有网民质疑,当阳交警涉嫌“行政不作为”;嗣后也有网民质疑,当阳有关部门把此事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甚至有的网民提出,范晓岚涉嫌刑事犯罪。
从目前来看,此事发生后,当阳交警确有不作为之嫌,如果不是被网络爆料,范晓岚的市长位子也不见得被搬掉。事实上,也排除不了我们的合理怀疑,当阳地方确有包庇范晓岚之嫌。这次对范晓岚的行政处理,是人家“知耻”而辞职,却不是因违法违纪被撤职。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其中的学问耐人寻味。难道说,交通肇事,出了人命了,范晓岚就一辞了之了么?恐怕不是那么简单了。
我想追问的不是范晓岚交通肇事这件事情,而是当阳地方没有进一步说明的其他事情。
先说范前市长的那辆丰田霸道越野车。老百姓应该知道,这是当阳市政府的公车,还是范晓岚的私车。公车咱有公车的说法,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范前市长也就是一个正处级干部,她是没有资格享受配备专车待遇的。有关部门也要查一下,在当阳地方,还有多少人违纪配备公车。这是其一。其二,按照有关规定,政府使用车辆应该限定在一定的标准,一个县级市的市长,按照当地的土政策,她可以配备专车,配备丰田霸道越野车是否超标。其三,范晓岚驾车存在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如果那是范晓岚的私家车,我们也想知道,是谁给她买的这辆车,她存在不存在其他腐败问题。
从网上公布的照片来看,出事地点为一小学的大门口,学校是破破烂烂的几间房子。我在想,无论是公车还是私车,丰田霸道越野车与这几间校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如果是公车的话,就算范前市长工作需要,是否可以配备国产的比较便宜的代步车辆,把省下的钱用在改造校舍上呢?
据媒体报道,范晓岚是超速强行驶入人行道,才把那个可怜的小学生撞死的。肇事后,范晓岚叫来司机,自己则溜之大吉。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司机要负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法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照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导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依法论处,范晓岚现在应该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了。
如果范晓岚被处以刑罚,这个所谓的请求辞职,让人看起来未免有些疑惑了。是如以前她向死亡小学生父母下跪式的苦肉计,还是有关部门涉嫌以退为进予以包庇的系列措施之一呢?我们拭目以待。
凤凰网友
有本事你去查查生你的老家的领导的车,看是不是专车!
2008-04-24 16: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