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建造“豪华墓地”、“活人墓地”之风愈演愈烈。建造者当然非官即富,普通百姓是造不起的,而占用的土地则是国家的,或者说是全民的,包括大量的耕地和林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以及产生不平等现象。
为先人和自己建造“豪华墓地”是中国人——特别是汉族人的传统观念作祟。“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厚葬”等理念已经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飘荡了几千年,虽说新的社会制度已经实行了几十年,但在这个问题上,国人的思想并没有“与时俱进”,反而随着荷包的鼓胀而增加了在这方面的投入。
世界上有几万个民族,各民族都有着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丧葬习俗,例如元代的皇帝和贵族死后,就采取深埋、不留坟头的的葬法;西藏人则是采取“天葬”,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中国古代的大多数帝王和贵族都对自己的陵墓很重视,在活着的时候,就大兴土木,建造死后的“栖身之所”,这样就带动了民间的效仿之风,同时,在中国人的思想深处,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先人“尽孝”,这种习俗延续到今天,就形成了这样“死人和活人争地”的尴尬局面。
墓地建造以及清明和春节期间的扫墓活动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立法机关应该考虑在这方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了。法律中应该明确规定墓地占有土地的面积的大小,以及墓地的位置等等相关问题。有了法律才能够正确的引导和约束国民按照科学的、合理的办法来处理与丧葬和祭祀有关的问题。这样的话,既能使“人死有归宿”,又能达到合理利用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