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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19:42:24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社会 | 浏览 4883 次 | 评论 5 条

谭 静案震惊网络。下面的一篇文章是我看过分析最透彻的一篇,现贴到这里对关注此事件的朋友做个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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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本文随时可能就大家的质疑而更新。请认同者大量转发本文,原地址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replyid=2207922&id=2207922&skin=0

现场DNA鉴定排除他杀,对此如何解释?

第一、 办案民警说:“只要在现场找到一小块生物样本,无论是唾沫痕迹、头发,还是头屑、碎骨、指甲、烟头等,就能让物证自己‘说话’。” 而根据韩国人交代,当时谭 静醉得厉害,他们扶着她上的楼,那么在进小区到出电梯的14分钟中,他们没有头发、头屑落在谭 静身上?那么这些头发、头屑有没有被DNA检测出来呢?如果这个没法检测出来又怎么可能检测出他杀的证据呢?如果检测出来了,又怎么来区分究竟是被扶的时候留下的或是被杀的时候留下的呢?

第二、办案民警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耗资几千万元建立了引以为豪的DNA实验室。DNA实验室的现场检材检出率也从过去的50%发展到现在的近97%,DNA检验灵敏度提高了1000倍,检验时间由一个月缩短为24小时。”既然已经缩短为24小时了,那么怎么会到人死后20天才拿出鉴定结果呢?既然是耗资几千万建立的引以为豪的实验室,影响这么大的一个案件怎么一直没用上呢?几千万的实验室到底给什么样的案件准备呢?





[本文摘要]

4月5日早上,一女尸半裸挂在广州某高楼12层与13层之间的横梁上。12天后警方宣布,该女子是从30层的卫生间窗口跳楼自杀,与当时房间里的三名韩国男子无关。

本文根据对现场照片及楼层结构等可靠资料的分析,从力学上推断跳楼自杀的不可能性(图六与图七中可以很容易看出这种设想的荒谬)。同时,考虑到当事的三个男人来自韩国,而韩国是个流行攀岩的国家,由此从力学上提出了一种利用攀岩技术悬绳移尸、中途失败的极大可能性(从图五可以清晰地看明白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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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消防队吊放尸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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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消防队吊放尸体现场中的三条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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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尸体被发现时的原始位置
(3006房是警方认为的 谭 静坠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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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正宗的从高空坠落在横梁上时的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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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悬绳移尸过程分析(俯视图)

[事件过程]

4月5日早上,广州一女尸半 裸 挂在东风广场丽豪阁12层与13层之间的横梁上。

4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死者谭某(女,24岁,河南人)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4日晚上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

4月17日广州日报消息,警方结案,认定谭 静为自杀,涉案的三名韩国男人无罪;并声称谭母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

4月21日,谭母向全国征集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并声明未曾见到尸检报告。多名律师愿意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质疑警方拒不出示尸检报告的做法。

4月24日,警方向谭母出示了尸检报告,只让她看了三分钟即收回,不让复印,理由是“不可以公开”。不知道谭母在三分钟内是否看得明白那厚厚的尸检报告。

4月25日,警方公布,现场DNA检测表明,谭 静出事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也即谭 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 至于有网友认为:“谭 静坠楼卫生间的窗口防盗网已经弯曲,一个高度醉酒的普通女孩,怎能从那么小的窗口掉下去?”对此,广州警方表示,谭 静身亡前所在洗手间的防盗网是用胶粘贴的,“很不结实”。


[坠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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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六与图七分析可以知道,要让人最后趴在该位置,只有与1301或1401房空调架相撞后落下才有可能,而且撞的时候必须是面朝着横梁。那么,俯视观察她的运动轨迹,只有两种可能,就是如图八中红箭头与蓝箭头所示。

为什么不可能三次碰撞后才落在横梁上呢?活生生的人身体是软的,碰撞中接近于完全非弹性碰撞,也就是反弹的速度很小,所以如果能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样在01号房与06号房之间反复碰撞,谭静就是乒乓球了。关于这点,只需要拿一大块猪肉往墙上砸就清楚了,除非是冷冻的猪肉,否则它基本上不可能反弹。

除非是第一次在横梁上摩擦,否则在到达12层横梁前她决不可能出现两次碰撞。如果第一次是和横梁70公分侧面相摩擦,接触时主要受到切向摩擦的力量,人体只会皮肉擦伤,还不会致死或休克,就有可能会用手去推它,导致反弹而与空调架撞击的发生。如果砸在别处,人马上就晕了,怎么还可能产生水平方面的速度,再和水平跨度在几米外的物体相撞呢?

当然,她如果是在01号房间的空调板与横梁之间落下,就有可能在空调板与横梁之间发生反复的碰撞最终才在12层横梁上挂住。难道她是从30层的横梁爬到对面去了,然后再坠落?难道会攀岩的不是三个韩国人,而是她?

沿红色轨道撞横梁时,如果身体与横梁的棱相剐蹭,就会在横梁上作短暂的停留,那么水平方向的速度将被化掉,接下来只能沿着横梁的边缘往下自由坠落,再也不会碰到任何物体。

如果第一次碰撞发生在01号房间空调架远离横梁那一侧的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再回到横梁上面来,在落地之前也不可能发生任何别的撞击。因为前面已经说了,撞击非常猛烈,人至少已经昏迷,不会再产生水平方面的速度而只能以竖线轨道直接落到地面。这样的高楼,上下都是对齐着的,不会再有更突出的物体,不可能再次发生碰撞。

曾经有人提出,在29层的空调处有擦蹭痕迹,由此证明肯定是坠落。恰恰相反,如果真有这样的痕迹,更加证明了不可能是坠落。从30层跳下时必然会有一个水平方向的速度,怎么可能再拐回来而与29层发生擦蹭呢?这个道理与上一段是一样的,所以第一次的撞击必然是在横梁或正对面01号房间的墙壁、突出物。

既然坠落时只有以上两种情况才可能产生那样的现场,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两种情况中人体砸在空调板上将是什么样的情形。

先考虑蹭到横梁的情况。由于只是切向摩擦而不是撞到横梁的边沿,对下坠速度的影响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那么砸在14层或13层空调架上的速度,与另一种情况相差无几,这样我们只需要计算直接砸在01号房间空调板上的速度。

忽略跳出时的水平速度及空气阻力,这相当于从30层直接落到14层的速度。考虑该楼没有4、13、14、24这四个楼层号,她应该总共下落了14层楼的高度,也就是大约39米的落差,大约将是100公里的时速。

以这样的速度撞击坚硬空调板的边缘,她的肉体最终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可能保持得比那张直接砸在横梁上的照片更完整吗?另外,那个空调板能不能承受这么强烈的撞击?在1301或1401房卫生间外的空调板上有没有发现鲜血淋淋的现场证据呢?是不是有空调被撞毁呢?

也许还会有人设想,她在坠下五六层的时候就已经跳到对面的空调板上了?那么她本事也太大了,没有助跑,站在狭小的空间里,手扶着防盗网,竟然能跳出的速度。那可是3.6米的宽度,这大概只有猴子才办得到:双手抓着防盗网,身体缩成一团,脚踩在防盗网上,然后松开手奋力一蹬,弹射出去。就算是这样,落了五六层砸在坚硬的空调板上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时速已经是60公里,与非常不平整的硬物相撞,一样是血肉模糊的结果。

所以,只要是自己坠落的,不管过程是怎么样碰撞,尸体都不可能如现场那么完整。

如果有谁认为还有别的坠落方式可以让谭静最终落在那个位置,而且尸体能如现场那么完整,请把坠落的轨道详细画出来并作分析。请问,老百姓可以接受含糊其辞却没有任何可靠分析的“来回撞击”理论吗?难道把大家都当成了皮球?


[大胆推测]

广州警方不刑事立案而且至今拒绝把尸检报告交给谭静家人,这过程还有谣言传出,声称谭母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由此可见广州警方对公众并不诚实,并可以推断出那份尸检报告与他们对外界公布的并不相吻合。

既然警方对公众并不诚实,既然尸检报告可能与声称的不相符,那么这不能不令人怀疑所有警方公布的信息都可能不真实。参考那几张不可能骗人的现场照片,由此可以大胆地推测:尸检报告、监控录像、防盗网、电话记录这些证据中,存在严重问题

1.尸检中法医应该可以发现谭静并没有从30层落下,应该只自由下坠了几米就落在横梁上;


这是坠楼说无法解释的硬伤。第一,如果从30层坠下,现场的尸体不可能那么完整,比较图一与图四就一目了然了。第二,从30层到12层,中间的那七八根横梁是整齐排列于竖直面上的,如果是30层坠落,再怎么坠落也没有理由不挂在28层的横梁上却从14层以下突然拐弯钻进12层的横梁。第三,就算如某些人说的经过几次撞击后才落在横梁上,过程中的撞击缓冲,落横梁上的速度不会太大,那么计算一下:分成三次每次也是15米,15米自由落体的速度是时速60公里,也只能出现类似图四的结果。


2.尸检中法医应该可以发现她的真实死因不是坠落导致,除非悬绳移尸前只是休克并非真正死亡;

3.监控录像显示的内容中,应该可以看出谭静并非自愿跟他们上楼,所以上楼花了十几分钟;

4.监控录像显示的上楼时间与公布出来的有出入,他们上楼的时间应该在5点之前,之所以把时间往后移是为了尽可能地靠近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以消除他杀嫌疑;

5.防盗网上应该没有谭静的指纹,正因为这个原因,如此重要的物证才需要被拆下带回去“研究”;

6.三个韩国人并不是在6:02分才给金大龙打电话,而在更早的时候已经通过了不少电话,金大龙早就已经把车子开过来准备移尸,当然之前的电话可能不是用警方提到的那两部手机打的。

[现场还原]

既然有了以上这些大胆推测,就找到了对现场解释的最大可能:此为强奸未遂、致人死亡、悬绳移尸、中途失败的结果(可以参考本人的原始推论过程《谭静死亡现场的一种分析:强奸未遂、移尸失败的结果》。天涯社区: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201107.shtml 凯迪社区: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2203043&id=2203043&skin=0&page=1


过程为:

1.酒后乱性,企图强奸;衣物捂口,防其呼救;
2.酒后体弱,窒息死亡;移尸毁尸,中途失败。


为了绕过门口的监控,用绳子把尸体吊放下去(请仔细看上面图一与图二,里面有三条绳子,应该是消防队员把尸体取下来时绑在尸体身上的绳子。其中黄色往阳台拉,请看那绳子的角度,如果左边两条绳子松开了,尸体将向哪边摆过去?是不是要摆到横梁的右侧去?这就是为什么尸体不出现在横梁靠近3006房那一侧却出现在另一侧的原因),途中绳子松开,尸体才会落在现场的那个横梁上。

后面的故事《过程再现》是在这个猜想的基础上,尝试性地以罪犯身份对案发过程所作的还原,如果广州警方公开尸检报告、监控录像,并被第三方专家鉴定为真实,那么这些猜想是对广州警方的不信任,本文作者齐物先生愿意就此向广州警方郑重道歉。如果不能提供这些证据,则本文的猜想将无法推翻,请广州警方向全中国人民道歉,相关人士接受法律制裁。


[回应质疑]1.为什么不将尸体放入箱子或从电梯楼梯转移?

第一、每个楼层有2个监控器,房间门口就有一个,会留下移尸证据。
第二、家里没有足够大小的箱子。曾经考虑用地毯裹尸,但因容易被发现而放弃。

2.悬尸会吓到晨练的人们。

第一、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当天广州天亮时间为6:15分。

第二、当天夜里广州小雨,天亮的时间推后,可见在五点多的时候广州的能见度还比较低。

第三、既然下雨,就没有人晨练,保安也不会撑着雨伞四处巡逻。

第四、悬尸地点隐蔽,而且是将尸体呈u字形顺着墙而下,由于天色和楼房结构,不易被发现。


3.有足够的时间来用绳子转移尸体吗?

第一、韩国人说听到谭静在卫生间打电话,可事后发现最后一个电话是4:10,由此推测到3006房间的时间应该在4:10之前,否则韩国人一开始就在撒谎。

第二、 5:45发现tj自杀,但是6点21分报案。事发时间肯定早于5:45分,韩国人为了使报案时间接近于事发时间,谎报时间。即是像他们说的是5:45,为何40分钟后才报案?事实应该为:事发后移尸失败,又商议如何伪造自杀场景,而拖延了很长时间,于6:21分报案。

4.为什么不是自行坠落(不管是自杀还是酒后失足发生意外)?

第一、如果是自行坠落,为什么没有死者的叫声?,如果意外失足时更容易发出叫声。也许整座楼都睡熟了没听见,可是他们竟然能听到下面呯的一声,却听不到她的叫声,明显撒谎!

第二,如果是像韩国人说的听见“砰“的一声,然后撬开卫生间的门进去发现人不见,第一反应就是报警,即是是向金大龙求救,也不至于耽误那么长时间。如果是谭静的朋友,想到谭静可能会有危险,是不是得马上找人协助来救她?可想而知,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第三,有人猜测是自行坠落在空中产生撞击,减缓速度,改变方向而落到12层横梁上。这个问题文章最前面有分析,经过这样撞击之后尸体不可能如最后悬梁上那样完整。

5.有人提出既然要移尸为什么不直接丢下去来得简单?

第一、丢下去落地会发出巨响,容易被人发现。

第二、从30层落到地面,遍地是血肉,怎么能清理干净搬进汽车带出去销毁呢?一旦法医查验,必能知道真正死因,那样自然在劫难逃。

6.为什么不是进小区的时候已经死了呢?

有谁会傻到把尸体带回自己家里来销毁的呢?还把尸体挂到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那岂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7.为什么不是搬到13层之后再扔到横梁上呢?

第一、如果能搬到13层又何必扔到横梁上,直接再搬到底楼带走就行了。

第二、难道他们还有13层房子的钥匙?

第三、背着光溜溜的尸体怎么绕过外面的监控设备?

8.为什么不是妓女因嫖资问题与嫖客争吵而被扔下去?“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这话怎么理解?

第一、为了那么一点钱把人杀了,有这种必要吗?何况是自己住的房子,不会考虑后果吗?

第二、听到“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这话的王先生去哪里了?为什么他再没有站出来说话呢?根本不会有人听到这话,原因很简单,那楼的隔音效果非常好,通常都听不到隔壁说话的声音,最多只能听到在吵架争斗,而不可能听清吵架的内容。所以法医鉴定她死前没有性行为完全可能,强奸未遂人已经死亡,同样查不到有性行为。


9.那么长的绳子从哪里来?又怎么样带走不会被发现?

第一、韩国是个爱好攀岩的国家,中国的攀岩运动员还得到韩国去受训。

第二、攀岩绳最短是45米,承受力在1500公斤以上,质地很轻(只有1.5公斤),两根攀岩绳的长度就超过了大楼的高度。

第三、对于攀岩爱好者如此悬尸移尸没有技术困难。

第四、对于攀岩爱好者,或在攀岩运动中耳闻目睹熏陶出来的人们,遇到这种问题时考虑采取这种方案的可能性极大,因为中国人攀岩爱好者不多,这个正是中国人普遍的盲点所在,人们普遍不相信能这么转移尸体。如果运走尸体后事情败露,调出监控录像之后人们只看到谭静进来不见她出去,实在很难想像到会通过这样的途径离开,只会寻找其它可能。

第五、攀岩绳体积小便于携带,很容易带出大楼而不被监控系统发现。或者干脆整理好之后直接丢到楼底下,过后下去捡走再作处理。或者那绳子根本不急着带走,因为警察只想到是跳楼怎么会想到有绳子呢?看到了绳子也不会联想到与此有关。

10.现场DNA鉴定排除他杀,对此如何解释?

第一、 办案民警说:“只要在现场找到一小块生物样本,无论是唾沫痕迹、头发,还是头屑、碎骨、指甲、烟头等,就能让物证自己‘说话’。” 而根据韩国人交代,当时谭静醉得厉害,他们扶着她上的楼,那么在进小区到出电梯的14分钟中,他们没有头发、头屑落在谭静身上?那么这些头发、头屑有没有被DNA检测出来呢?如果这个没法检测出来又怎么可能检测出他杀的证据呢?如果检测出来了,又怎么来区分究竟是被扶的时候留下的或是被杀的时候留下的呢?

第二、办案民警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耗资几千万元建立了引以为豪的DNA实验室。DNA实验室的现场检材检出率也从过去的50%发展到现在的近97%,DNA检验灵敏度提高了1000倍,检验时间由一个月缩短为24小时。”既然已经缩短为24小时了,那么怎么会到人死后20天才拿出鉴定结果呢?既然是耗资几千万建立的引以为豪的实验室,影响这么大的一个案件怎么一直没用上呢?那几千万的实验室到底给什么样的案件准备呢?



本文随时可能就大家的质疑而更新。请认同者大量转发本文,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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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丽豪阁2-32F平面图(感谢网友mykr9119提供)





[过程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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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吗,前段时间广州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一半裸的女子死在一高层建筑12层处的横梁上。这事件真的很离奇啊,你们想知道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吗?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把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灌醉了,然后把她哄骗到自己家里来。这个不难吧?反正她已经喝醉了,跟她说晚上自己回家不安全,问她家里地址,打车的时候却悄悄地让司机把车子开到我住的东风广场。不过下车之后倒是比较麻烦,她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家,开始挣扎着想离开。但三个大男人还制服不了一个烂醉的女孩吗?十几分钟后还是被我们通过电梯带到了30层我的房间。

进门后,我们马上脱掉她的外套,这很容易,外套都没有任何破损。但脱她裤子的时候就麻烦了,没想到她虽然喝醉了却有那么大的力气死拽着自己的裤腰不放,还大喊救命。没办法,只好用被子把她的脸捂住,然后撕她的裤子。裤子破了,也被脱了下来。可是,糟糕,她怎么一动不动了?

一摸她的鼻子,没有呼吸。再摸她的脉搏,完了,真死了。这下子我们几个人的酒全吓醒了。怎么办?可不能让这尸体呆在我屋子里啊,这是个孝女,天天都与她母亲有联系,一个晚上没回家,天一亮她母亲找不到她肯定得报警,早晚得找到我头上来。

不行,得把尸体赶快移到荒郊野外去毁掉,到时候她母亲找上我,只需要说昨晚我送你女儿到你家小区处(她的住处不是已经告诉我了吗),她不让我进去,我就先走了让她一个人进小区。这够合理的吧?等到他们查到这小区的监控录像时,已经是几个星期之后的事了,监控记录已经不在了,谁知道她来过我房间?

建议用大箱子移尸的朋友们,既然我成了杀人犯,我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当然和你们一样,找个大箱子装尸体运出去。
  
可是这么大的箱子,一时能找得到吗?于是,我就想到了另一个办法,可以用被子来裹着尸体搬到楼下。但被子不是叠着出去,那样没法躲过保安的眼睛。
  
所以再想了一招,用地毯来裹尸,所以警察来的时候地毯就卷起来了,而不是正常的平铺。但这一招还是不行,如果地毯太窄了就可能会被人从侧面看到尸体的头和脚,如果地毯太宽了卷起来下楼后怎么塞进车子里面呢?另外,怎么绕过门口的两个监控设备?到大堂的时候保安过来帮忙怎么办?这能不露馅吗?

所以啊,不要老问我为什么那么笨,不直接扛着尸体走电梯或消防通道,我不是没努力过啊!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来,上回出去登山(别忘了韩国很流行攀岩,韩国和日本的攀岩技术在亚洲最强)的时候,不是买了一套设备吗?那攀岩绳一条就是六七十米,拿两条接起来足够把这尸体安全送达地面了。这尸体这么沉,不太好放呀,怎么办?怕什么,那边还有两个帮手呢,马上开始行动,时间不多了,等天亮可就不好行事(有人质疑这样做不怕尸体在空中的时候被人看见吗?如果考虑到进小区时间不实,就不奇怪了。5点之前可见度很低,大家都还在睡梦中,当然不会被发现)。
  
接下来打电话让朋友开车过来到楼下准备,然后就开始找最隐蔽的位置。这不废话吗,所有的位置中最安全的就是在横梁与卫生间窗户之间的空档,因为这里:第一,这是大楼的凹陷处,外面可能看到的人非常少,就算刚好有人正对着这个角度,楼太高人太小也不可能注意到,何况正下着小雨呢谁发神经半夜站那边淋雨;第二,从这个位置贴墙吊下去,经过楼下时,楼下的住户很难发现(最适合放尸体的应该是阳台或客厅的那个窗户,可是如果里面的人起床了,还真会如现在网上有些人说的那样,被晃下来一具尸体给吓死,那么命案就变成了两个。当然这种可能性极小,因为前面说了,真实的时间在四点多,能见度极低,就算对面有人起床也很难看到)。
  
绑好了尸体往下放了。这事情开始设想时挺美的,以为像往深井放吊桶那么简单,非常快就可以到地面。可真正操作起来发现不行,尸体老是与下面的空调相碰(所以后来有人声称29层空调上有蹭擦痕迹,是自己跳下去的。眼真尖,这都被他们发现),速度不好加快,有时候还会卡住,这时候想放弃这个方案已经不可能,因为往上拉回来的难度远比放下去大得多。不过谢天谢地,每次卡住了之后用力往回拉再放下去,总还能放得下去。
  
但是问题还是发生了,这一次很奇怪,往上拉也没能拉开,可又不敢太用力,万一绳扣被拉开了尸体就得挂在某个空调上面。尝试了几次之后没办法,那就换个角度来试试吧。哪个角度好办呢?绳子已经放下去太长,如果不到比较远的地方不好办。可是因为有横梁挡着,虽然阳台很长也只能往对面房间扯。从阳台上往对面扯了几下,还是没能扯开。怎么办?
  
天助我也!横梁!从横梁爬到对面去,不就可以了吗?虽然是在30层,但这难不倒我呀,这样的高度对玩攀岩的大韩民族人会有困难吗?尸体卡住了,绳子松开了,这边让朋友拉着以防万一,我则带着绳子的一端从横梁爬过去,到对面的厨房阳台处,找个牢固的地方把绳子固定好,然后一手开始用力拉。哈哈,拉出来啦!
  
可是……怎么突然手上紧绷的绳子松开了?还听到砰的一声!我手中的绳子空荡荡的,心想糟糕,肯定是没系牢尸体坠下去了。赶快解开这边的绳结,回到自己屋里,把绳子等工具收了起来包好藏在身上,和朋友一起下楼去找尸体。可是反复找了几趟,什么也没有!几个人吓出了一身冷汗,是不是遇鬼了?估计是挂在哪家阳台了吧?
  
再回到屋里,打了个电话给金大龙,他父亲是法官,他自己还是个中国通,内行。在他的指点下,决定把现场伪装成坠楼自杀,金大龙的车子就不要开进来了,晚一点再来。我们开始处理现场,并把那已经脱下来的裤子撕成一条条的,就象在空中被挂了一样,然后丢下楼去。
  
最后的问题是,安排她从哪个地方跳下去妥当呢?客厅阳台虽然最好跳,但是不行,尸体不会绕着房子飞到厨房阳台这一边。客厅的窗户和厨房的阳台也都很好跳,但那边全是刚才吊放尸体的痕迹,马上会被发现。最后还是我聪明,让她从卫生间的窗户跳下去!
  
可是那窗户有防盗网,怎么办?用力摇了几下,哈哈!太幸运了,这豆腐渣工程,防盗网下面裂开了。这就好办了,穿着她的鞋子在上面踩两脚,在窗台上踩两脚,在防盗网上。可是这边没有死者的指纹怎么办?唉,没办法,事已至此,死马当活马医吧,按金大龙的说法,警察会掩护我们这些特殊身份者的,不用在这些细节上考虑太多(后来证实了他的说法,这不,防盗网被拆回去“研究”了)。于是这个地方将成为警察眼光的焦点,他们就不会去注意到客厅窗户、厨房阳台、横梁上的痕迹。
  
都准备好了,就再次打电话,完成所有的串供内容,让他过段时间再来这边。打完电话,继续收拾现场,别留下什么漏洞。天开始亮了,这时候再不报警不行了,报警吧。
  
警察来了,金大龙也来了。听我们诉说了“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之后,一起下楼去找“失踪”的女子。地面上都没有,这时候有眼尖的人叫了起来:“你们看,那是什么?”好家伙,两条光溜溜的大腿,悬在12层的横梁上!
  
刚看到这个结果时,我也郁闷了,又一次以为是死者变鬼来索命。本以为会落在哪家的空调板上,怎么都想不到会落在这横梁上。想了很久,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因为爬到横梁的那一侧去拉,结果尸体摆了过去,这时候绳套一松尸体刚好就挂到那一边的横梁上了。因为当时空调的位置与横梁有半米的距离,也就是说这么拉的时候力量与横梁有个夹角,就斜飞过来,进入了下一层楼的横梁位置。太神奇了!
  
不过更神奇的在后面。本来还担心警方认真查下去会发现一大堆的破绽,比如说那防盗网上没有死者的指纹一查就知道了,怎么断定死者是从这边掉下去的呢?可是他们好像不这样啊,反而处处替我们瞒着,比如不刑事立案,比如用根本站不住脚的自行坠落来解释死者为什么挂在那横梁上,比如不把尸检报告给死者的亲人看,等等。
  
不止如此,各网站上还有大量的人才帮我们掩护,对那些质疑者谩骂反驳。美中不足的是这些人才的素质并不太高,只会反反复复拿警方公布的那些经过精心挑选的资料来强调自杀的可能性,却找不出合理的解释来反驳高空坠落在横梁上不能保持完整尸体这一致命的破绽。
  
回顾整个事件,真应该好好感谢法官的儿子金大龙。这个中国通,如果没有他的指点,怎么能想到警方跟我们会这么配合呢?当然更得感谢广州警方了,是他们给我们这些外国人创造了安定的投资环境,我们应该叫更多的朋友来这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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