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与不见》诉诸法院,女人与和尚刀见笑
诗人和尚仓央嘉措的诗作《见与不见》,近年来颇为走红,不但频频见诸于媒体,还流行于手机短信里,甚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非诚勿扰2》更令该诗红透大江南北。该诗脍炙人口,意境唯美,不妨让我们再度重温一下: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诗写得虽好,但是且慢,作者却不是仓央嘉措,现实再一次愚弄了我们。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做出判决,《见与不见》的作者为广东肇庆女子谈笑靖(笔名扎西拉姆·多多),判决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含有《见与不见》内容的图书《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此书。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如果我们采信法院的判决,仓央嘉措就很可能不是《见与不见》的作者。世上好不容易才为我们奉献出了一个会写诗的和尚,和尚会写诗,而且会写我们都很难写出来的情诗,这是多么美妙神奇的一件事。想一想,男女的情事由一个出世的和尚用诗写出来,该有多么不可思议。难怪人们会津津乐道《见与不见》,津津乐道仓央嘉措!
法院有了判决结果,谈笑靖与仓央嘉措刀见笑,谈笑靖最后笑了,《见与不见》终于名至实归至谈笑靖名下。但我仍在疑虑,仓央嘉措泉下有知,是不是该感谢乾坤大挪移这套功夫由出版社使出来?期待有进一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