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友
坚决不能录用
shengdalin
盛大林,1968年生,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邮箱:sdll@vip.sina.c om。通讯:(450003)郑州市经五路2号。 声明:本博不删除任何信息,包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谩骂本博主的。若有评论或留言失踪(包括日志被删除),一概与本博主无关。另,由于工作繁忙、评论较多,所以一般不作回复。怠慢之处,敬请谅解。谢谢您的光临!
有过“一夜情”还能当公务员吗?
盛大林
重庆垫江县一小学教师刘非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但渝中区人事局却因他4年前的一次“一夜情”而拒绝录用,理由是他“不具有良好品行”。他认为自己已经为此受过党纪处分,而后经过努力先后荣获“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称号,不应因这件事影响一生的前程。他以人事局定性缺乏事实依据、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依法录用他为公务员。4月29日,当地法院开审此案,但未当庭宣判。(据4月30日《大河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即使法院以后作出了判决,也不可能让舆论统一意见。但我认为,总的来说,渝中区人事局“不具有良好品行”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一时失足”不等于“品行不良”。中组部等部门编发的《公务法释义》明确界定:品行是“个人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具有一贯性的品性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四年前的那一次错误行为并不是刘非连续性和一贯性的作为,更不是他一贯性品性的显现,因此不能以四年前的那一次错误就断定刘非不具有良好品行。更何况,与他发生“一夜情”的是女人是相熟的同行。青年男女在一起,一时冲动而出轨,主要是源于“人性的弱点”,不应上升到“品行”的高度。
其次,公务员的道德标准不应过高。与有夫之妇发生性关系,当然不高尚。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期只有一年”。刘非的那一次“一夜情”发生在4年前,两年后他被评为“优秀党员”,三年后又被评为“优秀教师”,这意味着党都已经原谅了他,政府人事部门为什么就不能原谅呢?难道公务员的道德标准比“优秀党员”还高吗?
再者,人事部门的判断应前后一致。刘非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就专门咨询过负责招考的人事局工作人员,像他这样曾受到过党纪处分的人还能不能报考,得到的回答是“没问题”。这当然意味着人事部门刘非的“前科”不会影响他的录用——如果那次“一夜情”及其处分足以“一票否决”,那么人事局就没有必要再让他考试。等人家“过五关斩六将”之后,人事局却又拿“一夜情”说事,这不是自掌嘴巴吗?
当然,也不是说人事局淘汰刘非就找不到理由。在公务员招考炙手可热的情况下,录取往往是“优中选优”的。品行等各方面没有问题,并不等于就能登堂入室。虽然刘非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是第一,但其他考生的成绩可能也差不多。你有“污点”,别人没有,这样的话,考评者仍然可能认为:虽然刘非“有资格”做公务员,但其他人比刘非“更适合”。要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考官确实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不过,这样淘汰刘非的理由就不应该是“不具有良好品行”了。
凤凰网友
坚决不能录用
2008-05-01 11:03:59
凤凰网友
也可也不可,看你要有多粗。
2008-05-01 11:08:56
凤凰网友
我看版主是个S B
2008-05-01 11:12:07
凤凰网友
小事一桩,该录取。负责招考的人事局工作人员你们没一夜情吗?这不过没暴露出来罢了。
2008-05-01 11:19:35
凤凰网友
首先要对一夜情的性质定义,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么生活?还是非正常的男女之间不雅行为,是否符合公民道德规范,是否符合公务员的行为规范? 如果录用这样的人,公务员队伍将趋向于什么方向? 对现任公务员有过不良行为的也要有个说法才对。不然就不会有人这样理直气壮!!!!
2008-05-01 11:26:31
凤凰网友
在一个法制社会对错误的处理应该有一个时间和程度上的界定,不该是无限的.
2008-05-01 11:28:05
凤凰网友
我看面试官每个都包有七八个二奶吧,当然看不起只玩一夜情的了,不够格嘛
2008-05-01 11:31:53
凤凰网友
怎么衡量人本来就是少数人的事,咱管不着.想说的是,一些人在这时用这种标准来衡量人,在那时又是另外一种标准,对这些人是用这种标准,对另外些人又是另一种标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不论也罢.
2008-05-01 11:34:03
凤凰网友
坚决不能录用,以敬后人
2008-05-01 11:34:16
台上台下都TMD一个货色,你要是总统那就变成白的了
2008-05-01 09: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