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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5 11:32:05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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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几篇关于“许晴代言白水苹果”的博文,颇有感想,于是,忍不住狗尾续貂也说上几句。

 

一,据称,白水县政府所以请许晴代言白水苹果,是为了替“果农办实事”,而这1200万元代言费。是“县上”通过“节约自己的经费,减少会议、减少开支,节省费用”等等各种办法省下来的,“没有让果农、企业出一分钱。”但“县上”的钱是哪里来的?最终难道不是纳税人的钱?果农和企业的钱?

 

二,据称,许晴代言之后,白水苹果“卖得很火”,价格也从去年的每斤“两块二两块钱三”涨到了“今年的每斤两块六到两块八左右”,形势看来确实很是喜人。但“县上”怎么就不算一算:一亩果林的产量也就一万斤左右,就算白水苹果每斤都卖出了两块八的好价钱,每亩产值也就是2.8万元,那这1200万元,不就约等于让果农白种了1200亩苹果?

 

三,请明星代言,并不是什么高雅之举,最多也只是一种迎合世俗的表现!白水“县上”怎能把自己等同一般粉丝?这么肯花钱、敢花钱?

 

四,据称,这笔1200万元的代言费,还是只“象征性地收了一点”——因为许晴鉴于白水是一个贫困县——那如果不是“象征性”的,那许晴的代言费将是多少呢?

 

于是,这以上四点,也就让我又想到一连串不允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许晴这个1200万元的价位是谁定的?许晴凭什么值这么多钱?她又缴了多少“个税”?一个学者辛辛苦苦研究多年写出一部著作,竟还不如一个艺人轻飘飘地说几句话,那我们这个世界的价值观,是否已病得不轻?再则,如果明星的代言费,竟可以由他们自己(包括经纪人)说了算,那是否也是物价管理部门的一种监管的缺失?而这种泛滥成灾的天价代言,难道不也是物价无序高涨的祸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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