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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21:39:13 编辑 删除

浏览 7049 次 | 评论 102 条

本文只授权陈念萱女士使用,其他人不得转载!

回应陈念萱女士《量子论是金刚经的最佳代言》妙文。

 

佛学里色空关系是难题,何为“法无我”更是大难题。“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从古至今,解释纷纭。本文从另外的角度试解。

佛学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我执”。何为“我执”其实也经常暧昧不清的。

所以从“我”说起。我是谁?我不是谁。没有哪一个人是具体的我,而哪一个人不是具体的我。设若石头有言,则石头有我;设若花草能语,则花草有我。故无物不有我,故无物有我。故无我。若明此理,便知我执。

看、闻、听、触为诸识,所谓“诸识”,即康德所言“统觉”。诸识,即色相。

何为法?时间、空间、大小、快慢、1+1=2,皆是法。

以上是预备。

为何“法无我”?进入一个思想实验:

 

2100年的一天,有1个地球人与另外9个其他星球的人被掳到了遥远的东东星球的一家宇宙酒店牢房。这家酒店牢房前面有一个广场,广场上立着一个按地球标准是9立方米的正方体。酒店牢房老板是个神秘的其他星球来客,谁也没见过。

这10个星球的人相互之间不知道,也不曾见过面。他们各自困在不同的房间里,每个房间的大小一样,都能看到那个正方体。而除正方体外,外界事物他们什么都看不到,那是一片宇宙的黑暗。

这10个星球的人个子大小不一,有的只有地球标准的20厘米高,有的却有地球标准的20米高,谁也不知道任何其他人的身高大小。

这10个人因为某种原因都懂同一种语言叫“乌有语”,在房间里他们被告知能通过语音设备和其他人用“乌有语”交流通话。

他们是俘虏,他们不知到何时能回到家乡。但每个人都被告知,只要他们共同正确地回答了酒店牢房老板的问题,他们就能够回到家乡。

这个问题是:那个广场上的东西的大小是巨大、比较大、中等、比较小、很小?这10个人必须在5个选择里达成一个一致意见。

他们能成功吗?

每个星球的人,看到任何东西的大小感觉,与他的眼睛的构造是相关的,与他们的身高比例是有关系的。

很快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的判断没有错误,但发现5个选择都有人做出,没有一致意见,而且谁也说服不了谁,很快大家便开始吵架了!

最后,地球人慢慢意识到每个人因为都是来自不同星球的,身高有巨大差异,大小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于是他说出了这个想法,获得了所有人的赞同。

于是地球人建议,大家用房间的大小来和正方体的大小相比。慢慢地大家得到了一致意见,这个正方体恰好跟他们所住的房间差不多大。

他们决定将这个答案作为一致意见告诉酒店牢房老板。

酒店牢房老板在黑暗中沉默了很长时间。他还是坚持又问了一个问题:“那么这个正方体到底有多大?”

地球人代表大家回答:“对于你来说,我们不知道它的大小。对于我来说,它是比较大的;对于其他人来说,我不知道。只能他们自己来告诉你。我们各自有不同的答案,但每个人的答案都是正确的。”

地球人又说:“或许,我们也可以说,这个正方体没有大小。大小只是我们使用来以便于描述事物给我们的感受的语言。”

地球人又说:“如果用数学语言来描述的话,按照地球标准,我认为它的大小是9立方米。如果你愿意将地球的空间尺度的计量标准告诉每一个人的话,我想我们都会有一致的意见。或者你告诉我们,按照你的标准这个我们所住的房间的长度数字的话,我们都可以给你一个一致的意见。”

地球人最后总结:“当然,没有哪一个数字是原本归属于这个正方体的。我们用一套标准,并根据这标准,用数字去衡量,只是方便的用法而已。所以,我们不知道它的大小。大小只是生命体的心理感受,而不是物的本来特征。”

酒店牢房老板又问:“这个正方体是什么颜色?”

地球人说:“对我来说是白色。但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甚至他们需不需要颜色的感觉,我都不清楚。同样道理,这个正方体本无颜色。”

地球人又说:“甚至其他人是否和我一样感觉此物是否是棱角分明的事物我也不清楚。天知道,他们会不会觉得,这像我所感觉的球体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我也不敢肯定。”

酒店牢房老板再问:“那么这是一个什么东西呢?”

地球人回答:“这只对我们每个人自己来说是有意义的。对我们大家来说,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我们只知道它是有形状的东西。所以我只能告诉你,它是个东西。”

酒店牢房老板又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它存在吗?”

地球人回答:“我们看到了,那么必然有某种存在者。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它如何具体存在,我们相互不清楚,可能有一样的地方,可能完全不一样,但都是某种真实的。我只能说,有物存在。”

酒店牢房老板终于说:“你们可以回家了。”

 

 

 

此所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大小如此,颜色如此,快慢如此,时间如此,空间亦如此。

此所谓,万法无我。

有实在者。但实在者为何?却是莫可名,无须名。

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人非万物的尺度。人无法想象非人尺度的万物。

人若真能百劫轮回,哪怕是有机会做一回能思想的一只蜘蛛,便会深深体会到世界面目如恒河沙数,但只能以一面目与你相遇。而这一面目,你却往往错觉为永恒,错觉为实在,错觉为客观,错觉为对象,错觉为客体。

所谓客观,所谓科学,同样有多少心理的暗影而我们不知。

所以,为了客观描述那实在者,我们用数学符号。但这符号本身,亦是色相。

所谓,非法,非(非法)。这是一种无奈,人对世界的客观描述最终也只能依靠数学符号——尽量地慢慢地剥离那如梦如电的梦幻泡影。

 

以下转引自陈若萱http://blog.ifeng.com/article/1434913.html《【量子力學】是金剛經的最佳代言》

金刚经箴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我的问题:何为“如来”?呵呵,希望至此有人能看明白了。)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我的这篇文章是对该文的回应。而这只是科学合法性奠基的科学认识论的起步问题。释迦早已明白,而西方科学哲学目前还在为“实在论”争论不休。怪不得霍金对这帮哲学家没有多少好感,觉得该他们帮忙的时候,他们还在为相对论而苦恼。

 

我已经尽量写得最简单了,几乎把术语都消灭了,但不知读者是否还是觉得看得吃力。如果觉得吃力,我想不是语言问题,而是您的基本哲学、科学基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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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5-06 09:48:54 PM]

    我是不是也举着两根小指头说:耶!沙发......:)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5-06 09:51:09 PM]

    千万别误会:因为我刚看完陈女士的文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8-05-06 09:53:58 PM]

    千万别误会:因为我刚看完陈女士的文

    回复 删除
  • 陈念萱 [2008-05-06 09:54:05 PM]

    哈哈哈!我不懂哲學與科學,卻覺得這恰恰是新物理學的發現,寫得妙。我剛引用金剛經寫完九萬多字的奇幻小說,正考慮變成百萬字,猶豫擺盪,因為很耗神。

    删除

    王建章 [2008-05-06 21:59:04 09:59:04 PM]

    只是刚刚准备功课的东西。还有很多。放在这里可能没意思。国内学术杂志已经退了我一篇稿子了。我也不知道倒哪里去发。只好慢慢来。你要有兴趣。我一篇一篇写给你看好了。有读者总比没读者好。帮我把本文转到你那吧,你那边的读者可能对此有点兴趣。

  • 陈念萱 [2008-05-06 10:09:40 PM]

    我轉過去了。其他的,掛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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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章 [2008-05-06 22:13:52 10:13:52 PM]

    一天一天来吧。希望别给当作疯子。

  • 陈念萱 [2008-05-06 10:17:15 PM]

    哈哈! 沒想到你膽子這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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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章 [2008-05-06 22:20:18 10:20:18 PM]

    没办法。没有人讨论。常常觉得自己是不是有毛病。

  • 陈念萱 [2008-05-06 10:23:49 PM]

    呵呵! 學哲學的共同煩惱,總比伽利略的處境要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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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念萱 [2008-05-06 10:30:33 PM]

    問葉李華L.Yeh yeh@sf.nctu.edu.tw 他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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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5-07 02:45:41 AM]

    我看不懂你写的什么,但感觉很好,你是大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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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章 [2008-05-07 10:38:18 10:38:18 AM]

    是的。闽南人。所以跟陈还是很有缘。

  • 凤凰网友 [2008-05-07 02:47:08 AM]

    看尔等神交,实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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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章 [2008-05-07 11:07:43 11:07:43 AM]

    谢谢你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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