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友
我在凤凰网上看到过这篇文章,现在怎么没有了?难道是凤凰把她删掉了?如果是这样,我鄙视凤凰网。
长平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浊醪一杯独饮,长啸两声爬行。 长平,媒体工作者,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外滩画报》副总编辑,2003-2004年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南都周刊》副总编辑,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媒体报道失实,网民散布谣言,该不该道歉,该不该受罚,在很多人看来理所当然,无可争议,其实并非如此。最近一起企业状告媒体名誉侵权的案例,值得引起重视。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去年3月报道了河北一家棉织厂生产“毒毛巾”事件,被该企业告上法庭,理由是经相关部门检验,其毛巾虽然质量不合格,但并未含有报道所称的某种强致癌物质,要求央视道歉及赔偿。法院审理后,驳回了该企业的请求。
法院的理由,大概有以下几点:第一,企业享有获得客观社会评价的权利,但法律亦保护媒体的正当舆论监督权利;第二,央视是基于部分毛巾生产企业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染色剂,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这一社会现象所做的调查节目;第三,相关部门目前已确认该企业生产的毛巾不合格,虽然不合格原因与致癌物质无关,但仍可证明其产品有质量问题;第四,毛巾安全问题涉及公众利益,作为生产毛巾的企业,针对媒体与公众对其产品质量及安全的苛责,应予以必要的容忍。
这个案子自然让人联想到著名的沙利文案。1960年3月,《纽约时报》刊登了一起政治宣传广告,呼吁读者支持黑人民权运动。广告中警察驱逐抗议学生的情景部分失实,蒙哥马利市政专员沙利文代表警察控告 《纽约时报》,要求名誉赔偿。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提出了“实际恶意”原则,即对于公共事件或公众人物报道中的错误,控告者必须“明白无误地和令人信服地”证明媒体明知故犯或严重失职,否则不能算是诽谤。最后,《纽约时报》胜诉。
沙利文案的第一要义是保护言论自由。布伦南法官指出:“错误的陈述也有‘呼吸的空间’,故也需要保护。如果仅是事实错误,并不得抑制言论自由。”其次,从媒体实践来看,记者不是科学家,既要及时传播信息,又要每一次细节都不出差错,几乎无法操作,等于扼杀了舆论监督。只有传播出来,才有试错的机会,才能最终发现真相。
作为传媒史上的里程碑判例,沙利文案确立了国际通行的新准则,推动了半个世纪来的新闻发展。它有两个要点,一是公共事件或公众人物,二是实际恶意。这两点对于中国的媒体实践也同样重要。在一些公共事件中,消息源被严密控制,记者采访颇为不易,要求字字精确,等于禁止发声。尤其是近年来网络论坛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出现后,当公共事件发生时,民众出于恐慌心理和了解真相的需要,自行发布不实消息的情况增多,警方不问实际恶意和社会效果,动辄以“传播谣言”为名治罪,无疑妨碍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我对此权利的呼吁,被人歪曲为“造谣自由”,这也是我的再一次解释。
沙利文案准则并没有在中国法律中得以确立,但是经过一些法律专家的介绍和呼吁,近年来进入了法院判例。比如几年前球星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日报》,称其报道他赌博和打假球没有证据,被判败诉,判决书中称“新闻报导由于其时效性的特点,不能苛求其内容完全反映客观事实”。此番“毒毛巾”案是又一个例子,而且判决书中的几点理由,更加清晰地围绕着上述两个要点展开论述。
必须指出的是,此案在网络中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肯定,相反遭到纷纷质疑。这是因为,央视作为国家级媒体,本身具有公权力性质。此案的核心,到底是媒体报道公共事件呢,还是公权力对决私权利?更重要的背景是,在更具有公权力和公共事件性质的诸多案例中,沙利文案准则没有得到丝毫体现。例如数日前发生的胶济铁路“4·28”惨案中,一位山东网友因为转贴不实消息(夸大死亡人数),就被当地警方拘留5日。
希望在更多的地方媒体报道中,在更多质疑公权力的声音中,不实消息乃至错误言论能享有呼吸空间,使媒体能有纠错机会,最终达致动态平衡。
凤凰网友
我在凤凰网上看到过这篇文章,现在怎么没有了?难道是凤凰把她删掉了?如果是这样,我鄙视凤凰网。
2008-05-09 10:21:34
凤凰网友
我可能属于不爱动脑深入思考的人,不大懂涉及到国家和社会政治层面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但我觉得无论是说明自己的想法,还是反对一个观点也好,首先都应该互相尊重,要讲道理。不知为什么,到这里不赞同长平观点的人,不少是情绪化了一点,偏激了一点,蛮横了一点。这反倒使人认为对比长平,他们显然从水平、能力和品格都低了太多。=====有水平的帖,只要是不赞同长平的都被删了,知道了吗!
2008-05-09 10:22:55
凤凰网友
长平:此文几乎与盛大林的的一样。
2008-05-09 11:15:59
凤凰网友
你到是需要去医院看看眼睛。不知所云,你跟什么帖?===只允许你跟贴,别人就不允许跟贴?!只允许你攻击长平,不允许别人攻击你?你是CNN还是CCTV?你还是快去医院吧!
2008-05-09 13:07:30
凤凰网友
长平!我非常抱歉的告诉你,你的使命就是——去教育那些骂你的人。自从扫盲后,懂汉语的人很多,自从……后,骂你的人会不少。你就是为这些人而生的——不然,大家都没好日子过了。
2008-05-09 14:15:53
凤凰网友
看了长平的一些文章. 长平除了会揭伤疤,还会做什么? 难道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就可以成为你抨击祖国,指责祖国的借口? 其实想出名不一定非得走这样的令人民唾泣的路. 望你走好.
2008-05-09 14:17:40
凤凰网友
原来并不知道南都长平是何许人,稍做调查,原来此人是南方报系的“当红炸子鸡”:这就不足为奇了,南方报系中以《××周末》为代表的报纸,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西化”的报纸,最“大胆”、最有“见地”、最“深刻”,而且对推销西式“普世价值”、“新闻自由”不遗余力。南都长平的这种言论自然毫不奇怪。而这次所以引起如此轩然大波,是由于当下正是西方媒体公然造谣、公然抹黑、公然歪曲西藏事件的时候,这令人不能仅认为他或他们只是想要求“言论自由”,恐怕连自己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扯下来了。 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这就不禁使人要问,从近代以来,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殖民和战争都是西方挑起的,这里有什么“普世价值”吗?南都长平这种人和这种言论的存在,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日下高喊和标榜“普世价值”和“自由”的人,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阴暗目的,给自己找一些堂而皇之的借口而已。但谎言终归是谎言,在事实和真相面前,谎言的作用就是使人们对虚伪看得更清楚,使南都长平们宣扬的“普世价值”遭到人们的唾弃。
2008-05-09 14:44:21
凤凰网友
支持长平,向你致敬!还能够看见你的文字,说明环境已经和浩劫的时代不一样了。
2008-05-09 14:49:42
凤凰网友
遭到众多网友唾骂的文峰,竟然跑到这里来了,还是那些文革式的陈词滥调。
2008-05-09 15:51:49
我可能属于不爱动脑深入思考的人,不大懂涉及到国家和社会政治层面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但我觉得无论是说明自己的想法,还是反对一个观点也好,首先都应该互相尊重,要讲道理。不知为什么,到这里不赞同长平观点的人,不少是情绪化了一点,偏激了一点,蛮横了一点。这反倒使人认为对比长平,他们显然从水平、能力和品格都低了太多。
2008-05-09 1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