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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者,吃得咸鱼还要抵得渴

发表于 2008-05-12 23:25:35

11日,沈阳一家楼盘搞促销时,把一头毛驴当作大奖送给购房者。销售人员称此举意为“黔驴技穷”,现在卖房子很累,“我们卖房子的就像驴一样,围着消费者转。消费者让干啥,我们就干啥。”(《沈阳晚报》5月12日)


所谓的“黔驴技穷”,不过是房产商自我炒作的一些噱头而已。不过,话又说过来,物极必反,乃客观规律。全国的房价,前两年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在高空中飘荡。真可谓人也吓了,房产商的大钱也赚了。毕竟,飘在高空的房价虽然不用汽油之类的燃料,但它终究还是要食人间烟火的,不讲到地平线上,大约是不正常的,因为那是走钢丝,随时有摔个粉身碎骨的危险。时下,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走低,即是例证。


按说,房价下跌,叫苦不迭的该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个群体。没想到,部分买房者同样“很受伤”。深圳的一些业主,忍不住这方面的“伤痛”,向房地产商索赔。


当各项调控措施出台后,深圳房价正在经历几年来最大的降幅。深圳金地梅陇镇二期房价格半年缩水40%,200多位业主集体向开发商索赔差价。据悉,有些炒房大户买进二三十套房,欠下银行贷款几千万,每月仅月供就需要二三十万元。(央视《经济半小时》5月12日报道)


《经济半小时》的这个报道,其实已是“旧闻”。之所以引起笔者的兴趣,源于看到网上的一个跟帖评论:“涨上去你自己发财了不见你说,跌下来了就喊死喊活的,吃得咸鱼要抵得渴,鲁迅先生说的好:活该!”


“吃得咸鱼抵得渴。”这是香港民间流行的一句俗话。用来评说深圳那些向开发商提出集体索赔的业主们,很是合适。如果将房价飞涨比作一幕滑稽剧,那么,单靠房产商一家是唱不了这台大戏的。没有炒房者——也就是想靠买房卖房赚取巨额差价的投机者的积极配合,房价还不至于高得离谱。当然,也不会有“房奴”这个词的诞生。房价暴涨的时候,房奴们忍辱负重,承受着房贷的压力。如今房价下滑了,“房奴们”没有吭声,是因为他们只有勉强还贷的一套房子;而炒房者们找房产商去理论,因为他们受不了房子太多的缘故。多者二三十套的房子需要月供,每月2—3万元之高的还贷压力,是迫使那些业主们索赔的直接动机。


《深圳房价暴降业主一语成谶炒房人炒成房东》,搜狐新闻编辑加的这个标题,非常精彩。炒房者自炒成房东,与其说是一幕悲剧,不如说是一出含泪的喜剧,讽刺得是那些“间接的剥削者”。“一个人卖二三十套房子!这些混蛋不死就轮我们死了!”“如果那些炒房的不跳楼就要轮到我跳了。”“教育一下这些投机者,炒任何都是有风险的,没有只赚不赔的。”这些民声,大约是对这出“喜剧”最好的点评。


炒房为的是能发点横财,不小心炒成了“房东”,这是市场经济的惩罚。如果找房产商索赔得到支持,那么所有的房奴们也该得到同样的索赔才是。而正是炒房者和房产商之间曾经的默契,造成了房奴阶层的出现。如今,炒房者自食其果,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惩罚,是天怒而非人怨的结果,如果确实因为“套死几千个(炒房者),幸福十亿人”,又何尝不是一种造化?


咸鱼既然已经咽下,耐得住渴,是谶语的应验,也是最好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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