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13: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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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
王攀
读完《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11月3日《人民日报》),感悟有二:一,需要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这是执政之源,对此中央很清楚,也很重视;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基层态度与中央背道而驰,中央强调重视群众,而基层普遍存在忽视群众。
如何化解一些基层态度与中央要求不符的矛盾?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分权。坐实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直接控制权和监督权。对此,需要明确一个理念:分权是最好的集权。
重视群众,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群众有权力。目前,我们在人事制度上,无论是从中央到省,还是从省到县,再到乡,都是自上而下。在乡这一级,尽管实行基层民主,但上级仍旧有着较大的决定权。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官员就是唯上不唯下。上访之所以屡屡发生,而且基层对此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基层的上级有着控制权,而群众没有。
相反,将基层人事控制权交由群众,则可以更好地落实中央的政策,其实这也是一种集权。因为面对众多地方,中央的纵向监督,不可能完全实现。而将监督交由群众,让群众成为中央的神经末梢,可以达到监督地方执行中央政策的目的。从而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权力。
不用担心分权之后地方对中央的依附性减弱。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手段有二:人和钱。甚至钱比人还重要。比如,分税制改革之前,因为财政收入地方拿大头,中央拿小头,竟出现过中央向地方借钱的这种“反转移支付”。正是看到这种强地方、弱中央的财政状况,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在增值税上分成为75比25,进而加强了地方对中央的依附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央与地方在人钱两方面的关系上,基本有四种类型:人事自下而上,财权自上而下;人事自下而上,财权自下而上;人事自上而下,财权自上而下;人事自上而下,财权自下而上。
最稳定的结构,就是第一种,中央掌控财权,人事交由群众。但在中国,人事上一步到位不太现实,最好的方法是,在“中央—省”中,仍保持自上而下,而在“省—县—乡”中,扩大乡级民主,延伸到县这一级。这样,既保持中央对地方的人事权,又赋予群众对基层的监督权。因为群众可以直接左右县乡,基层干部就不敢不重视群众。正好与中央政策呼应。
干群关系最终要靠基层,因为基层就是与群众打交道的。中央与群众的关系,理念上的认识最终要落实到基层的具体行动。假如不采取具体的措施改变基层唯上不唯下的状态,所谓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仍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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