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看到广场上摆放的遇难群众遗体,十二日赶赴震灾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心情十分沉重,他说:“我给遗体三鞠躬。”三鞠躬后,他向大家招手说:“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抗震救灾工作做好。”(中新社5月13日)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弦,总理温家宝向地震灾区遇难者遗体三鞠躬表达了人民共同的心声。就本次地震来说,损失已不限于金钱损失,商业中断、社会功能瘫痪、信息丢失等非金钱损失无法估量。不过,灾难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灾难带来的损失却是可以努力减轻的。一次灾难的损失程度,不仅取决于灾难本身的破坏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灾者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的综合抗灾能力,取决于公共责任伦理的推进。
笔者发现,除了政府层面的救助和行动,不少普通人士也都在通过不同的途径表达着对受灾地区人民的关心,在QQ群中间,“请大家不要拨打四川省内的电话,以免阻塞通信网络,致使被困人员无法向外界求救!给求生者创造一个机会!”,“请大家把个性签名改成募捐签名”之类的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社会各界的援助之手纷纷伸出,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善的因子在社会中的滋长,更看到了灾难中社会和公民身上的公共伦理责任!
首先,种种事实显示社会对人的生命的尊重,生命第一原则是灾难救济中最重要的原则,没有人的生命存在,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一切都将毫无依附。
其次,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化的目标追求也是公共伦理责任的要求。我们发现,无论是政府的救助行动,还是公民的自发支援行为都体现了这点。
最后,必须最大限度尊重公众知情权。是否尊重公众的灾害知情权将直接关系到救灾的成败,如果在突发性灾害事件中不能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谣言就会漫天飞,成为破坏性的另一种力量。
笔者以为,在救助进行的过程中,我们最需要的是成熟的公民。而公共伦理责任在救助中的张扬,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之光。1995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地震,当地人民遇灾不乱,救灾有序,大大减轻了损失,被世人誉为“成熟的国民,成熟的社会”。2001年9月11日纽约世贸大厦遭受恐怖袭击,大多数人秩序井然地撤离现场,倘若危急关头混乱拥挤,不知要增加多少伤亡。
还是以日本的阪神地震为例,尽管公众表现良好,但该地震还是造成了6000多人死亡和超过1000亿美元的损失,并且由于震后交通中断、经济瘫痪、进出口贸易中断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0亿美元之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心理动荡、失业及人民对政府救灾不力引起对政府信任度下降。这给我们的警示是,在灾难面前必须贯彻公共伦理责任,否则我们可能承担更大的代价。
人类诞生以来,总会在不经意间遭受着这样或那样的灾难,对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来说同样如此。但是,我们过去不会,现在更不会在灾难的煎熬中屈服和退缩,我们必须前进,战胜灾难的勇气和品质让我们勇往直前。正如哲人所说:“没有哪一次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让我们高扬公共伦理责任的旗帜,以成熟公民的心态迎接挑战!

朱四倍
朱四倍,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杂文学会会员,时事评论作者,多家报刊、网站专栏作者。生有所幸,常 处于朋友般老师的指点下。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