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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6 08:49:5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法制评论 | 浏览 623 次 | 评论 0 条

                                         

515,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确认,汶川地震已造成19509人死亡,遇难人数估计在5万人以上。

5万条生命就这样被消失了,这不仅是中国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悲剧。

为此,建议国务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中“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的规定,作出下半旗的决定,以国家名义来悼念这5万遇难者。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http://baike.baidu.com/view/27954.htm

附:能否以下降半旗方式,向地震中的死难者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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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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