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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对劳动合同法非议的最好回应

发表于 2008-05-16 11:06:00

事实是对劳动合同法非议的最好回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卫平在广州举行的亚澳论坛上说,《劳动合同法》在落实中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修正。根据珠三角各地制造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珠三角地区有8000多家企业倒闭或转移,这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有关(5月3日《新快报》)。
从新劳动合同法开始酝酿到人大审议通过再到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各种非议就没有停止过。除了一些企业主大肆反对外,一些富豪也是反对的最强音者。而叫嚣的最为厉害的,竟然是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一些教授、研究员人士。有些话语还相当骇人听闻。什么“新劳动合同法将搞跨中国经济”,“新劳动合同法将使许多企业破产倒闭”,“新劳动合同法将使外资企业转移到东南亚其他地区”,“新劳动合同法将使中国出现大量失业人员”等等。其攻击的核心内容是新劳动合同法大大增加了企业成本,因而使企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那么,增加了企业哪些成本呢?比如:根据国际惯例早就应该给劳动者的各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进行了保护,对企业进行了硬性限制。对企业过去想让劳动者什么时候走人,员工就得什么时候离开;伤残病基本没有保险、医疗;劳动者基本没有一个稳定工作和生活的心理预期等。新劳动合同法都对劳动者进行了严格保护,对一些企业过去的做法利用法律形势进行了强制限制等。这些所谓增加的企业成本都是早应该让员工享受的,新劳动合同法只是把员工应该享受而没有享受、企业应该给予员工而没有给予的东西还给员工、勒令企业给予罢了。既是一些企业成本增加一些,也是应该的、合理的。对于这些企业如果不利用法律进行限制,那么,就是对那些早就给员工各种应该给予的、保障的企业的不公平。
事实证明新劳动合同法只是增加了“长期违法企业的成本”,而并没有增加守法企业的成本。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质疑,2月份,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各抽查了部分企业。抽查发现,《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企业成本,对用工规范的企业影响不大,初步调查显示:守法企业基本没有增加成本。广东用工单位平稳过渡,没有出现因实施《劳动合同法》大规模裁员等情况。劳动力成本有所上升主要是劳动力短缺造成的,为了争夺合适劳动力,企业愿意付出更高报酬,而不是新劳动合同法惹的祸。
对违法用工的企业则会造成一定影响,而不守法企业中所增加的成本主要是社会保险成本,这些企业大约有30%至50%的员工没有参加社保,经过测算,这些企业全部职工完全参加社会保险之后,所增加的成本不超过企业总成本的2%。要说有问题的话,主要是对违法企业带来的成本增加过低、过少。一部法律如果能够保护守法者,让守法者得益;打击违法者,让违法者蒙受损失。这部法律就达到了立法目的。当然,广东的调查报告中列举了许多具体数据,笔者就不赘述了。
对于一些企业倒闭迁移问题,调查结果显示:首先,搬迁的企业远没有那么多;其次,导致企业搬迁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产业结构升级、土地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等原因,而不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调查报告用事实回答了一些专家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指责、非议和刁难。我们希望一些专家以事实说话,不要凭空想象和臆测,要为劳资关系的和谐而呼吁,不要无端挑起劳资关系矛盾,更不要造成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对立情绪。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5/04/content_8098759.htm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5/04/content_8096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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