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选举年
印象中在20几年前任职公务员时,好像经历过一次有组织的选民登记,是否参加了走形式的等额选举投票,现在已经很难确定了。
听说今年是选举年,又是中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共和制100周年,同时又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呼吁公民踊跃参加人民代表选举的文章,联想到自己有生以来从未获得过机会以一个共和国公民的身份按照自己的主动意愿参加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活动,同时又发现自己并不是太监、臣民或子民,而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共和制公民的最基本政治权利——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于是决定不放弃这首次参与选举活动的神圣机会,认真听取候选人的参选承诺,然后经过提问和比较从差额选举候选人中选择自己满意的候选人,按照满大街横幅所写的“认真投出庄严的一票”。
一个多月前,发现住处电梯内已在几天前就贴出了选民登记通知,便鼓足勇气找到居委会询问登记手续。幸运得很!通知发布一周了,我竟然是社区第一位登记者,居委会连登记表都一时找不到,为避免我重复跑腿,暂时先用白纸给我做了登记。看到他们业务不熟,临走时又反复嘱咐负责人:选举的时候一定要提前通知到我。然后还留下了联系电话。
几天前的10下旬一天下午,居委会电话通知“11月8日为选民投票日”,我忍不住问:“能告诉我选什么内容吗?是选代表还是选居委会换届人选?”答:“是‘人大’五年一次的换届代表选举。”我又问:“投票日投给谁呀?我怎么知道谁愿意代表选民,为选民反映参政议政问题?”答:“昨天下午已经进行过选民推荐了,你没去,开会时他们给你打电话时没人接电话。实在对不起!”我感叹:“嗨!50多年首次遇到5年一次的“神圣”公民权利行使机会,还提前一个多月强调嘱咐过‘提前通知到我’,仅仅一个‘对不起’,我的政治权利又被变相剥夺啦。那我的选举权如何补救?”负责人一再道歉并回答:“11月3日还有一个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你可以再提问。”尽管我和大多数老百姓一样预感到“见面会”中的候选人是不会承诺首先代表选民的,但也不得不继续接受这种被代表的“神圣权利”啦。
正如所料,本人在11月3日的见面会上正式提问要求三个全部为地方党政官员的候选人分别回答“能否承诺首先代表选民意见”,同时说明了我这种提问的理由:“因为三位都是党政官员,我想确定,其中哪位愿意首先代表人民群众,而不是首先代表党组织。毕竟这不是党代会,而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共和国体制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目前老百姓参政议政的唯一渠道了(信访渠道已经基本无效)。应该得到有效保障。而近年有官员公开质问媒体‘你到底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还受到变相保护,易地做官了,我不得不有此顾虑。”结果三位候选人的回答仍然是清一色的“必须坚持……”和“……本来就是一致的。”未见一位明确的对人民群众承诺。
今天,我只能在投票站投出一个最没有脊梁的选票,对三位候选人全部打了叉,问道:“我还能怎么选?其他人我也不知道谁能代表老百姓。”答:“你可以选自己。”我只好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尽管我知道仅仅一人推荐从程序上就根本无效。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就是如此“神圣”行使的。
“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