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保险公司也不会去赔偿这笔款项,作为银行,既然有它的商业性,也不可能会免去贷款,毕竟这笔数目太大了,我认为,银行出于人道可推迟贷款人还款日期,或者免除一些,也可以前两者结合。仅个人观点。
地震又不是银行搞出来的,借的钱凭什么不还银行?至于怎么还钱,那是另一回事。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希望上级各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自然灾难造成的是不可抗拒的,本人认为开放商和银行还有保险公司应该负责
我觉得贷款的人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还本金,至于利息银行应着请考虑了,
我觉得贷款的人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还本金,至于利息银行应着情考虑了, 如果一家人都没有幸存者,银行找谁去还呀!三三思呀!你们既然发放了贷款就应当承担风险,一点都不承担我想没有那么好的是吧!
人都死了还还什么
自然灾难是不可抗拒的,受害最重的是住户,家毁人亡。本人认为开发商(比例重),银行(其次),保险公司应该负责
难道还要追债 追到阴间,那可真是我中华礼仪之邦文明之邦的悲哀!
当前不是讨论是否还贷的时候,还是先把埋在下面的人们救出来再说吧!